本章以1999—2006年沪深两市A股市场发生非流通股控股转让与非控股转让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大股东特征与控制权私利相关性进行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测算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私利平均水平为0.112 681,与一些南美洲和亚洲国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基本持平,但远高于英美等资本市场发达国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呈现一种倒“U”形非线性曲线关系,即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控制权私利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大股东国有股权性质与控制权私利正相关但不显著;(3)大股东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负相关但不显著;(4)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与控制权私利显著性正相关;(5)独立董事比例与控制权私利负相关但不显著。
研究结论表明,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性质、受制衡程度以及两职兼任情况决定了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能力。本章研究结论的启示是:第一,通过引进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优化股权结构安排,充分发挥大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效应,弱化第一大股东的控制权;第二,加大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察力度,抑制大股东的“隧道”行为,以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合理安排公司治理结构,避免两职合一;第四,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真正发挥其监督治理作用。
【注释】
[1]样本数据具体筛选标准以及如何判断非流通控股转让和非控股转让,如有需要,可以向作者索取。
[2]限于篇幅,多重共线性的检验表格略去。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3]限于篇幅,多重共线性的检验表格略去。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4]限于篇幅,多重共线性的检验表格略去。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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