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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中的林地审核和管理相关办法有哪些

时间:2023-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后要清楚项目建设中的林地审核和管理相关办法。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预留不超过全国总量10%的定额,用于解决和调控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的使用和分解由其自定。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首先要清楚林权的概念。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林地和林木要区分开来。由于我国土地是公有制的,因此,林地的所有权只有国有和集体两类,林木的所有权则可以是国有的、集体的,也可以是私人的。

其次要清楚林地的分类。林地分为两级。其中一级分为8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辅助生产林地。[2]

再次要清楚林业分类。森林可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商品林是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用材林包括三个亚林种,即一般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和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

最后要清楚项目建设中的林地审核和管理相关办法。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是指年度内国家允许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最大限量,该定额5年调整一次,允许年度间调剂使用。

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预留不超过全国总量10%的定额,用于解决和调控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的使用和分解由其自定。

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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