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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间:2023-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周年回眸 数据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作为自贸区的“基本法”,堪称上海地方立法史上最具影响的“第一法”,成为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规定,要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与国际贸易等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积极开展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等方面制度的创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简称《自贸区条例》)作为自贸区的“基本法”,堪称上海地方立法史上最具影响的“第一法”,成为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自贸区运行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推出一部内容全面、系统的条例,这对上海的地方立法工作来说不啻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自贸区条例》共9章57条,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到综合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对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条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上海自贸区建设要坚持“自主改革”的指导思想,努力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第二,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规定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法人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精神;第三,明确上海自贸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条例》规定,要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与国际贸易等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积极开展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等方面制度的创新。具体的条文规定不仅涵盖海关和检验检疫已经推出的通关无纸化、先报关后进港等改革措施,还通过对推动监管制度改革的原则性规定,为今后的监管制度创新预留了空间。上海自贸区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受理模式,这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效能,降低贸易和运输企业的综合物流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在对上述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也明确了“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即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方便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上海自贸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所有这些改革措施都应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条例》也对国际通行的“一公平四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即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的透明度原则,《条例》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明确了管委会和驻区机构应当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以及运行流程;二,抽象行为接受公众评论,要求在制定有关上海自贸区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有关方面必须征求社会公众、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等方面的意见;三,建立行政异议制度,对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请市政府进行审查;四,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要求自贸区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办事程序等信息,以方便社会各界的查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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