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是受委托人委托,代委托人管理财产的金融机构,简称“受人委托,代人理财”。信托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古埃及,埃及人为了把财产继承给下一代,委托信托人代为执行遗嘱,这就是最古老的遗嘱信托,而这一古老的业务至今仍然占目前西方国家信托业务的30%。
现代信托业产生于英国,1886年,第一家专门从事信托的公司——伦敦信托安全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建立。但英国的信托局限于民事信托,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信托业的振兴发生于美国,美国把民事信托扩大到证券信托,从而使得代人理财的范围扩大到“现金、证券和不动产”,可谓是“信托信托,无所不能”,极大拓展了信托业的规模和竞争力。可见,信托投资公司是发展上海金融中心值得重视的机构之一。
1.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
我国的信托业是从1979年10月开始恢复与发展,中国银行总行率先建立了信托咨询部。同月,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实行对外开放,荣毅仁受国务院委托在北京建立第一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0年开始,中国银行在上海、浙江嘉兴等试办了一般信托业务。198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下达《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告》,于是,各中央部委、金融机构、各省市甚至县级地方政府纷纷成立了各自的投资信托公司。如上海地区的爱建信托、中信实业等都是在80年代建立的第一批信托公司。我国信托业在改革开放后有了迅速发展,最多的时候达到10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十分广泛,除了可以从事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以外,很多公司获得从国内和国际不同渠道的借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权,还获得进出口贸易、融资租赁、向企业及各级政府贷款和从事多种事业投资业务。特别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信托公司开始大规模介入证券投资以及不动产投资领域。
2.我国信托业发展滞后的成因及整顿
改革开放后,我国信托业经历了恢复到发展的过程。长期以来,其存在众多问题,从发展最多的1000多家,经历五次整顿,到2015年底保留到68家。由于整体行业规模小,经营不规范,我国的信托业与国际信托业存在较大差距。
(1)定位不清、主业不明
信托投资公司的基本性质是受人委托代人理财,但长期以来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实质上演变为专业的贷款公司。根据2003年我国48家信托公司投资的200个产品分析,贷款业务占50%,股权运作18%、证券投资15%、收益权类12%、融资租赁2%、银信合作1%。其中,股权运作、证券投资、收益权类以及融资租赁等应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主业和强项业务,均占较小比重,但融资类贷款业务占50%以上。
长期以来,信托投资公司并未真正发挥信托公司的优势,在主业方面做大做强,相反成为各地区经济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沦为各地方政府的“小金库”“第二财政”,因此,在历次宏观调控中首当其冲成为整顿对象。
(2)多次推动宏观经济失控而被整顿
我国信托业发展滞后,并多次被国家监管部门整顿的原因之一,就是曾经屡次推动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导致通货膨胀、宏观经济失控。
1981年至1982年这一时期,我国计划投资体制还未彻底改革,财政拨款的投资项目受到国家严格控制。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各地区、各部门纷纷成立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公司将短期资金用于长期贷款,导致80年代初期的固定资产规模膨胀,于是,国务院在1982年进行了第一次信托行业的整顿清理,明确了业务范围,包括委托、代理、租赁、咨询业务。
1984年,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信托投资公司再次盲目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扩大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从而触发了1985年的宏观经济失控,货币供应量增长率高达49.5%,由于当时价格管制尚未完全放开,通胀率就高达9.3%,实际通胀率远远超过上述水平。于是,国务院再次紧缩银根加强调控,对信托公司第二次整顿,重点是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等。
1988年,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投资从拨款改为贷款。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实施行政手段扩大银行贷款。同时,各地区纷纷兴建信托公司,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融资渠道,信托公司达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1000多家。1988年,我国经济再次失控,货币供应增长率高达46.7%,物价上涨率18.8%,为当时历史最高点,主要大城市出现中度抢购和挤兑存款风潮。国家再次实行严厉的紧缩货币政策,对信托公司实行第三次整顿。把1000多家信托公司撤并到360家,信托公司发展过度的倾向得到抑制。
1993年,随着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金融市场的建立,我国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失控。基层银行将大量违规资金通过信托公司等机构流到房产市场和股票市场,房产市场和股市市场行情暴涨,严重的泡沫经济导致货币投放再次失控,货币供应增长率高达36.4%,物价上涨率14.7%。当时朱镕基总理实行了严厉的金融整顿,制定商业银行法,明确银行和信托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规定。第四次整顿的重点是把信托业从银行中分离出来,形成信托业独立发展的格局。
1998年,国家对信托公司开展第五次整顿。经过前四次整顿,信托公司主业不明、管理混乱、行政干预的弊病依然十分严重,导致多数信托公司负债累累,亏损严重。1998年,促使国务院再次整顿的导火线是,广国投等几家资不抵债的信托公司破产倒闭。1998年6月,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关闭,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98年10月正式进入破产程序。这次整顿明确了信托公司必须回归本业,实行“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管理原则。对于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以及资不抵债的公司坚决关闭。经过这次整顿,信托公司从239家保留到58家。
(3)助长了贪污腐败的不正之风
由于信托公司在兴建中的管理混乱,相当一部分信托公司有政府背景,由此造成一些官员以权谋私,牟取暴利,滋长了政府和党内的腐败风气。广国投的破产除了盲目投资,借了大量外债以外,还因为总裁是某省级官员的妻子,利用手中权力给自己的亲属部门实行土地层层批租,加速了公司的破产倒闭。
2.上海金融中心发展信托公司对策
经过长期整顿管理,我国信托业逐渐走向规范经营,近几年出现了经营规模迅速增长的态势。2015年底,全国68家信托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为16.30万亿元,同比增长16.6%。但是和发达国家比,我国的信托公司远远不够,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大力发展。
(1) 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加强政策力度
我国信托业长期非正常发展,有错综复杂的原因,根本上说是脱离了信托本业,成为客户尤其是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虽然经多次整顿后逐渐走上正轨,但作为主业的投资信托比重长期低下。虽然近几年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但这一业务还是受到了很大限制(见表7-1)。融资信托比重虽然从2013年的47.76%下降到2015年的24.32%,但投资信托仍然占30%左右。
表7-1 2013-2015年我国融资信托与信托投资比重 单位:%
资料来源:李茜·信托业迈入10万亿元时代[N]. 上海金融报,2016-3-4.
为了使信托公司健康发展,拓宽主营业务、创新主营业务是关键。信托投资公司的三个业务方向是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综合服务。近几年各信托公司不断推出新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项目,如开放式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我国城镇化高潮的到来,产生了极大的土地流转需求。一些信托公司开始从事围绕土地不动产信托业务的创新和探索。中信信托发行了相关土地流转信托产品后一个月,2015年11月,北京信托业正式推出“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包括中粮信托、华宝信托都在积极规划布局。尤其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业务将全面推广,中信信托、兴业信托、中融信托等将参与发行。此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逐渐成为信托公司重要业务。2015年共发行4851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信托投资公司超2000亿元。2016年头2个月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355.5%,其中信托公司达213.7亿元,占整个发行量的60.1%。总之,创新业务的发展对于信托公司转型和回归本业至关重要。总之,上海金融中心应以各种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支持创新业务开展,推动上海信托公司的集聚和增长。
(2)加快推进行业自律管理以防范风险
我国信托业长期不能健康发展,出现多次行业性风险的原因在于,很多信托公司资产质量低劣,资产和负债结构期限不对称,由此产生亏损、倒闭、破产,因此风险很大部分来自于缺乏健全的自律机制。
因此,上海金融中心要大力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必须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除了加强严厉的金融监管之外,健全和强化信托公司的自律机制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一方面,加强上海信托公司对自身的自律管理,除了树立合法经营观念,按法律从事经营之外,另一方面,还要加快上海信托行业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信托行业中的引导、管理、协调等强大作用,为信托公司在上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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