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在确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时,主要从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和便于征纳等角度出发,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办法。其中,从量定额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按每单位应税消费品规定固定税额。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计算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25× ÷=139.47(元)应纳税额=139.47×80×5%=557.88(元)
国家在确定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时,主要从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和便于征纳等角度出发,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办法。其中,从量定额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按每单位应税消费品规定固定税额。
【例16-1】某酒厂2015年6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200吨,每吨售价3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元?
【解析】啤酒200×250=50000(元)
白酒0.2×35000×(1+10%)÷(1-20%)×20%+0.2×2000×0.5=2125(元)应纳50000+2125=52125(元)。
【例16-2】富贵珠宝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将金项链80克作为奖品奖励本店职工,无同类金项链的零售价格,该批金项链的进价为125元/克。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率)=125×(1+6%) ÷(1-5%)=139.47(元)
应纳税额=139.47×80×5%=55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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