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的分类
材料按其在生产中的用途,可分为如图5-5所示的几种类型。
图5-5 材料的分类
(二)材料的计价
所谓材料的计价,是指材料在核算时其入账价值的确定。企业的材料应按实际成本计价。材料根据其来源不同,其实际成本构成也不同。
图5-6 材料的计价
(三)材料费用的核算
材料费用的核算有两种方法,如图5-7所示。
图5-7 材料费用的核算方法
1.收入材料的核算。
(1)外购材料。从外部购入材料由于结算方式、采购地点和交接货物的方式,支付款项和验收货物的时间不尽相同,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表5-8所示。
表5-8 外购材料的处理
【例5-23】公司从本地企业购进A材料1000千克,单价为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价税均以转账支票付清,材料已验收入库。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 58500
【例5-24】公司4月3日从外地某企业购进A材料1000千克,单价为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运费1000元,运费的增值税扣除率为7%。款项已经用银行存款付清。4月25日,A材料运达企业,验收入库940千克,短缺60千克,其中,5千克属于定额内合理损耗,其余55千克短缺原因不明。企业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4月3日付款时:
借:在途物资——某企业 5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70
贷:银行存款 59500
②4月25日,A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A材料 48128.85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272.50
贷:在途物资——某企业 5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71.35
各项目金额计算如下:
在途材料的单位成本=50930÷1000=50.93(元/千克)
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1000-55)×50.93=48128.85(元)
短缺材料的实际成本=55×50.93=2801.15(元)
进项税额转出=8570÷1000×55=471.35(元)
待处理财产损溢=2801.15+471.35=3272.50(元)
③数日后,假设上述短缺的55千克材料原因已查明,属于运输部门的责任,对方已经同意赔偿,款项尚未收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3272.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272.50
(2)接受投资材料。在材料验收入库时,按投资各方确认的材料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贷记“实收资本”等账户。
(3)接受捐赠材料。在材料验收入库时,借记“原材料”账户(按确定的实际成本),贷记“递延税款”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所得税)和“资本公积”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时,借记“原材料”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贷记“待转资产价值”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4)自制材料或委托加工材料。自制材料在完工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生产成本”账户;委托加工材料在加工完成收回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2.材料发出的核算。企业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记账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在建工程”等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企业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材料用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按照税收的有关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在企业中,材料的收发业务是比较频繁的,为了简化材料的日常核算工作,平时一般只进行材料明细核算,即只登记材料明细账,反映材料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月末根据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发料凭证,按领用部门和用途,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进行总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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