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投融资过程中,银行在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应贷款之前,必先做项目贷款评审报告,包括项目风险评估、项目信用结构状况分析等,以确定项目贷款的可行性。本章立足银行角度,分析高速公路投融资中融资主体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融资信用评估模型,从而确定高速公路融资主体信用等级,为银行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信用评价也称为信用评估、信用评级、资信评估、资信评级。信用评价是根据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各类市场的参与者(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及各类金融工具的发行主体履行各类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示其信用等级的活动。它是建立在定量基础上的定性判断。
一、信用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信用”这个词已经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可能是人类认识中最为复杂、最难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仅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在所有的这些事物中,没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从来不是强迫的,而是自觉自愿的,依赖于期望与担心这样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争取而自行出现,而又总是无缘无故地消失; 信用一旦丧失,就很难完全恢复。对信用的真正含义的认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究,在通常意义上,我们至少可以从4个角度来理解“信用”。
(1)商业伦理角度
从企业的商业伦理角度来看,狄乔治认为诚信(Integrity)行为既指与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为规范相一致的行为,也是指将伦理道德要求的规范加于自身的行为。他指出了诚信行为的最大特点是: 道德规范是“自加的和自愿接受的”,所以对企业这个“非道德神话”的主体而言,“要强调商家及其最高管理层的自律”。更为重要的是,他限定了诚信行为的范围,至少要以伦理上“无可非议的、正当的正面价值”为最低的道德底线,也就是说企业“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为规范”至少要低于这个底线。
(2)经济角度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企业与企业、个人之间的信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业信用(也称交易信用,即Trade Credit),或者可以称之为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非现金交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赊销,赊销对象可以是有形商品,如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提供的一批零件; 也可以为无形的服务、智力产品等,比如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等。二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信用,也可以称之为B-C信用,这种形式的信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人们的电话消费通常为本月缴纳上个月的费用,这也是一种信用消费。
(3)法律角度
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 第二层含义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在这个层面上理解信用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是我们可以把这个“契约”看成是狭义的经济合同,小到两个企业之间的供货合同,大到两个国家之间的数以亿元计的债务; 也可以看成是广义的社会契约,比如儿女与父母之间的契约关系,父母有抚养儿女成人的义务,儿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是“契约”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亦即构成法律上的信用的必要条件,那就是非即时交割。如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同时进行的,则不会构成信用。两者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才会出现信用。
(4)货币角度
从货币的角度来看,在信用创造学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 信用创造货币; 信用形成资本。
在货币金融学中有一个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纪的约翰·劳为先驱、以19世纪的麦克鲁德、阿尔伯特·韩以及20世纪的熊彼特等人为代表的“信用创造学派”。在这一学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约翰·劳认为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与货币量的增加有同样的效果,即它们同样能产生财富、兴盛商业。通过银行所进行的信用创造,能在一年之内比从事十年贸易所增加的货币量多得多。只要货币丰富,即能够创造一国之繁荣; 只要有信用设施(主要指银行),即可以供应丰富的货币,给经济以最初的冲击; 依靠这种冲击,就能够产出大量的财富。约翰·劳的基本逻辑是这样的: 货币就是财富——货币不必是金银,而以土地、公债、股票等为保证所发行的纸币为最好——纸币是银行的一种信用——银行通过供给这种信用,就可提供丰富的货币——给经济以最初的冲击——依靠这种冲击,就可以使国家富强、经济繁荣; 总之,信用即货币; 货币即财富,即资本。
麦克鲁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论》中指出,“人们以生产物与劳务和人交换,而换得货币,此货币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体,然而人们却乐于用其生产物与劳务换取货币,原因就在于换得货币以后,可在需要之时,凭之换取所需之物。所以,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与劳务的权利或符号,从而实为一种信用。”“因此,金银货币也可以正确地称之为金属信用”。麦克鲁德认为信用与货币两者的本质是一致的,信用的创造就是货币的增加,两者可以统一于“通货”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 ①信用只有单一的价值,但是货币却有多数的价值或者一般的价值,信用只是对某个人的要求权,但是货币却是对一般商品的要求权; ②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确定价值(因为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信用就变得没有价值了),而货币则有持久的价值。
其他的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做过相似意义上的评说。罗宾逊夫人就曾经明确地指出: “货币实际上就是信用问题。”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魏克塞尔也认为: “严格地说,可以断定,一切货币——包括金属货币——都是信用货币。这是因为直接促使发生价值的力,总是在于流动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于他相信借此能够获得一定数目的商品。不过纸币只享有纯粹的地方信用,而贵金属则多少是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但是一切只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
在项目投融资过程中,由于项目投资与项目回收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时间差,因此银行在制定借款决策之时必须考虑融资主体的信用因素。综合以上论述,本文将项目投融资中的信用定义为: 信用是指融资主体过去的履行承诺的正面记录,以及在本次融资过程中,有意愿、并有能力实现全部承诺的一种能力。
二、信用评价
(一)内涵
信用评价也称为信用评估、信用评级、资信评估、资信评级,至少包括以下几种解释:
(1)信用评价是以一套相关指标体系为考量基础,标示出个人或企业偿付其债务的能力和意愿的过程。
(2)信用评价是由专门人士,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做出有关其信用行为的可靠性、安全性程度的估量,并以专用符号或简单的文字形式来表达的一种管理活动。
(3)信用评价是依据公正、科学、权威的资信考核标准,对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基本素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测定企业及金融机构履行各种经济契约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
(4)信用评价是由信用服务机构根据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被评估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所承担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进行评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示其信用等级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
(5)信用评价就是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的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种服务。
(6)信用评价是对各类企业所负各种债务能否如约还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评估,是对债务偿还风险的评价。
(7)信用评价是以信用关系中的偿债能力及其可信程度为中心,对评估客体进行公正审查和评价的活动。
(8)信用评价是一个企业履约状况和偿债能力的综合反映。
(9)根据起源和发展趋势,信用评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信用评价是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履约状况、守信程度的评价; 广义的信用评价则指各类市场的参与者(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及各类金融工具的发行主体履行各类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
从以上可以看出,信用评价是根据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各类市场的参与者(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及各类金融工具的发行主体履行各类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示其信用等级的活动。它是建立在定量基础上的定性判断。
(二)分类
(1)按照评价对象来分
①企业信用评价。包括工业、商业、外贸、交通、建筑、房地产、旅游等公司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信用评价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组织的信用评价。金融组织与公司企业的信用评价要求不同,一般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虽有风险,但容易识别,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也易测算; 而金融组织就不一样,容易受经营环境影响,是经营货币借贷和证券买卖的企业,涉及面广,风险大,在资金运用上要求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协调统一,要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特别是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业务的单位,风险更大。因此,金融组织信用评价的风险性要比一般公司企业来得大,评估工作也更为复杂。
②证券信用评价。包括长期债券、短期融资券、优先股、基金、各种商业票据等的信用评价。目前主要是债券信用评价,在我国已经形成制度,国家已有明文规定,企业发行债券要向认可的债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等级。关于股票评级,除优先股外,国内外都不主张对普通股票发行前进行评级,但对普通股票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绩评级,即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综合排序,大家都持肯定态度,而且有些评估公司已经编印成册,公开出版。
③国家主权信用评价(Sovereign Rating)。国际上流行国家主权评级,体现一国偿债意愿和能力,主权评级内容很广,除了要对一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趋势、对外贸易、国际收支情况、外汇储备、外债总量及结构、财政收支、政策实施等影响国家偿还能力的因素进行分析外,还要对金融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所造成的财政负担进行分析,最后进行评级。根据国际惯例,国家主权等级列为该国境内单位发行外币债券的评级上限,不得超过国家主权等级。
④其他信用评价如项目信用评价,即对其一特定项目进行的信用评价。
(2)按照评价方式来分
①公开评估。一般指独立的信用评价公司进行的评估,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向社会提供资信信息。评估公司要对评估结果负责,评估结果具有社会公证性质。这就要求信用评价公司必须具有超脱地位,不带行政色彩,不受任何单位干预,评估依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具有客观公正性,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②内部评估。评估结果不向社会公布,内部掌握。例如,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就属于这一种,由银行信贷部门独立进行,作为审核贷款的内部参考,不向外提供资信信息。
(3)按照评价收费与否来分
①有偿评级。由独立的信用评价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的信用评价,一般都要收费,属于有偿评级。
②无偿评级。信用评价机构有时为了向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有时为了内部掌握,评估一般不收费用。无偿评级通常只能按照有关单位的公开财务报表和资料进行,不能进行深入现场调查。因而资信信息比较单一,评估程序和方法也较简单。
(4)按照评价内容来分
①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是对评估客户的各种债务信用状况进行评级,提出一个综合性的资信等级,它代表了对企业客户各种债务的综合判断。
②单项评估。即对某一具体债务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评估,例如对长期债券、短期债券、长期存款、特定建设项目等信用评价。债券评估属于单项评估的典型例子,通常采用“一债一评”的方式。
三、投融资信用评估
投融资信用评估是指在高速公路投融资过程中,银行在向项目公司提供相应贷款之前,对融资主体进行信用评价,以确定其信用等级,并进行信用风险度量的具体过程。此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条件及具体额度等。
投融资信用评估属于内部评估、单项评估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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