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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分析

时间:2023-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损害赔偿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项违约补救措施,因为损害赔偿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实际履行或解除合同同时使用。损害赔偿的重要地位当然取决于其合理价值。(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公正性标准分析违约损害赔偿这一制度本身是公正的,而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否公正就取决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是否公正。

损害赔偿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项违约补救措施,因为损害赔偿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实际履行或解除合同同时使用。损害赔偿的重要地位当然取决于其合理价值。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公正性标准分析

违约损害赔偿这一制度本身是公正的,而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否公正就取决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是否公正。通常情况下,各国内立法和国际法律文本规定了完全赔偿原则,即通过损害赔偿使得受损害方处于合同适当履行的相同地位。这样完全赔偿原则对受损害方来说是十分公正的。同样,各国内立法和国际法律文本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对违约方来说是公正的,因为在具体设计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过程中往往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种种限制性规定: 首先损失必须跟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否则违约方不予赔偿,这就排除了违约方支付受损方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所遭受损失的情形; 其次还规定一些限制性规则,如可预见性规则、损益相抵原则、减损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这样通过这些规则将损害赔偿的数额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损害赔偿的效益性标准分析

违约损害赔偿是效率性最为明显的一项违约补救措施,并且被英美法系国家视为首要的违约补救措施。以理查德·A.波斯纳为代表的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派学者提出的效率违约观念[10]就是建立在损害赔偿这一违约补救措施之上。例如在下列情形中一方当事人会主动违约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是一物二卖,即违约方向第三人交付合同标的所获得的利益在他向合同受损害方承担损害赔偿之后还有剩余; 二是履约成本过高,即违约方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低于其履约成本。在现实中损害赔偿因其效率高的特性而被广泛采用。通常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会援引损害赔偿,因为损害赔偿金额可以使受损害方在市场上进行替代交易,从而实现其合同目的。除了效率违约之外,在很多情况下损害赔偿同样会提高违约方的效率,例如在所交付的货物有瑕疵的情况下,违约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愿意重新交付货物,或者对瑕疵进行修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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