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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系统基本原则

时间:2023-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下,对企业及各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是必要的。因此,企业的绩效评价必须符合一定的原则,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从而使绩效评价“公平”、“合理”、“客观”。为能及时了解企业的营运状况,应对企业的绩效及时加以评估,并对有关人员立即予以奖惩,方有助于业务的改进。

在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下,对企业及各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是必要的。在分权化的组织形态下,企业授予部门某一程度的决策自主权,绩效评价应以其可控制的责任范围为依据,使其所投入的贡献与所分享的利益趋于一致,避免部门为追求个别利润最大化而影响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经营业绩除受经营管理者可控制的变量因素影响外,亦受公司政策及不确定的外在环境变量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绩效评价必须符合一定的原则,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从而使绩效评价“公平”、“合理”、“客观”。

(1)信息沟通原则。绩效考核最好能由被考核者依照规定的标准及方法,先行自我评价,然后再与考核者进行相互沟通,这样,可使考核者不会忽略或抹煞了被考核者的贡献,从而得知其未能被注意到的地方。而被考核者亦可因而获悉什么事情该做,该如何做,并据以改进。这种充分的双向沟通方式,才能使得绩效考核工作更加落实。

(2)激励性原则。一般而言,报酬是绩效的函数。以报酬作为激励,是现代企业不可缺少的有效管理工具。因此,在设计一套绩效考核制度时,使其具有激励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如果绩效考核具有良好的激励效果,则可以大大调动被考核者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发挥其管理潜能,最终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3)客观性原则。在对企业绩效进行评价时,常常须凭借第三者或专家,以其超然独立的立场,或其精湛胜任的能力加以判断。如果能以客观的立场评估优劣、公平的态度评估得失、合理的方法量度业绩、严密的处理慎重其事,方能使得绩效评价工作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主观、成见及不胜任等所产生之偏差,这样的评价结论才具有较高的说服力。

(4)对比性原则。评价企业的经营绩效,数字是相对最佳的衡量工具,但缺乏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没有任何意义。企业盈余的高低或亏损的多寡,必须与其过去记录、预算目标及同业水准等进行比较,才能显示出绩效的优劣。因此,在评核绩效时,应有一定的基准资料,与企业实际经营结果所产生的数字加以比较分析才有意义。

(5)责任性原则。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奖惩之前,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确定责任时,则须辨明是否在当事人权责范围之内,并且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在评定绩效时,应将管理当局所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因素剔除,才能真正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合理。

(6)时效性原则。为能及时了解企业的营运状况,应对企业的绩效及时加以评估,并对有关人员立即予以奖惩,方有助于业务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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