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豪
根据国家统计局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广西纳入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有33个县,共有调查小区258个,调查户2580户。监测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家庭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贫困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贫困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村和户的扶贫参与情况等。2015年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广西超额完成预定的减贫目标任务,同时贫困农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一、监测调查基本情况
2015年,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增加财政投入,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贫困人口减少,全自治区超额完成减贫任务
按现行国家贫困标准(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测算,2015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452万人,比上年减少88万人,下降16.3%;减贫人数比预期减贫目标85万人多3万人。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8.1%。广西贫困发生率10.5%,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
2015年,广西圆满完成脱贫人口任务,扶贫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在全自治区新增选派3500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现对5000个贫困村的全覆盖,第一书记成为精准扶贫攻坚的领头雁。推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制度,积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平台和载体,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断增加扶贫投入。2015年自治区本级统筹投入扶贫经费预算为37.89亿元,比上年增加6.4亿元,增长20%。
三是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通过实施“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据统计,2015年实际投入扶贫产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6.5亿元,比上年增长27.5%。
四是大力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扶贫成本高的困难群众实行易地搬迁,并通过制定住房、土地、就业创业、产业扶持、户籍和社保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搬迁户搬得出、住得下,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据统计,2015年搬迁安置贫困人口10.83万人,建设安置点189个。
(二)农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1.收入增速实现“两个高于”。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8元),比上年增加882元,增长12.5%,增速比全自治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9.0%)高3.5个百分点,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11.7%)高0.8个百分点。
2.收入增加额超过广西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与广西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为882元,比全自治区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783元高99元。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3.7%,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3.工资性收入比重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2166元、3776元、65元和191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3%、47.6%、0.8%和24.2%。与上年相比,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呈“一升三降”态势,工资性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下降1.0个、0.1个和0.6个百分点。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图如下:
图1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
与广西农村居民收入比重对比,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高0.4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高1.6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低0.4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低1.6个百分点。2015年贫困地区和广西农村分项收入对比表详见下图。
图2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和全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对比表
4.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从收入来源看,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四大项收入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9.8%,经营净收入增长10.2%,财产净收入增长6.9%,转移净收入增长9.8%。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83.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分别为全自治区农村平均水平的85.0%和86.6%。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分别拉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1和5.0个百分点,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5年广西再次提高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均在16%左右,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达到1000元以上,最低工资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在经营净收入中,第一产业的水果、牧业等收入呈现较大增长,第三产业的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与广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对比详见下表。
表1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与广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对比
(三)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
1.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稳定增长。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91元,比上年增长7.3%。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全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92.2%。与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相比,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296元。
2.食品消费支出占比高于广西平均水平。在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人均食品支出2595元、衣着支出251元、居住支出1525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28元、交通通信支出670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851元、医疗保健支出5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7.1%、3.6%、21.8%、6.1%、9.6%、12.2%、8.1%、1.4%。与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相比,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八大项占比呈“五高三低”态势,即食品支出、衣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所占比重分别比全农村平均水平高1.7、0.5、0.1、1.1、和0.1个百分点,而居住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所占比重分别比广西农村平均水平低1.0、1.3和1.2个百分点。
图3 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结构
3.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与广西农村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全自治区农村平均水平的92.2%。其中,食品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96.8%,衣着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105.8%,居住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88.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93.9%,交通通信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81.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101.1%,医疗保健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8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广西农村平均水平的95.7%。2015年贫困地区与全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结构对比详见下表。
表2 2015年贫困地区与广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结构对比
(四)农户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1.农户住房以砖混结构为主。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住房建筑面积户均149.4平方米。居住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为12.1%,居住在砖混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为67.6%,居住在砖瓦砖木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为14.1%,居住在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为1.2%。与上年相比,居住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和居住在砖混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分别提高0.4和1.5个百分点;居住在砖瓦砖木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和居住在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分别下降1.6和0.2个百分点。
2.饮水困难有所缓解,饮水质量有所提高。2015年,贫困地区有87.3%的农户不存在饮水困难,有1.1%的农户单次取水往返时间超过半小时,有6.8%的农户存在间断或定时供水,有5.1%的农户当年连续缺水时间超过15天。
从供水设施情况看,2015年有82.3%的农户使用管道供水,15.6%的农户没有管道设施。从饮水来源看,有37.7%的农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有43.0%的农户使用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有9.9%的农户使用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有0.6%和2.3%的农户分别使用江河湖泊水、收集的雨水,还有6.4%的农户使用其他水源。
3.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农户比例达到六成。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为60.5%,使用卫生旱厕的农户比重为10.1%,使用普通旱厕的农户比重为21.1%,无厕所的农户为2.1%。与2014年相比,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使用普通旱厕的农户比重下降4.7个百分点。
4.一半以上农户使用柴草作为炊用燃料。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有63.8%的农户炊用燃料使用柴草,使用清洁、环保能源的农户比重逐步增加。有15.3%的农户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有14.2%的农户使用电,有3.9%的农户使用沼气。与2014年相比,使用柴草作为炊用燃料的农户比重下降4.1个百分点,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电和沼气的农户比重分别提高1.8、0.7和0.4个百分点。
5.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每百户农户汽车拥有量为8.1辆,比2014年增加1.2辆;百户洗衣机拥有量为64.8台,比2014年增加5.9台;百户电冰箱拥有量为89.5台,比2014年增加6.2台;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45.6部,比2014年增加6.8部;百户计算机拥有量为16.6台,比2014年增加2.1台。
(五)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得到改善
1.交通通信设施继续改善。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比重达到99.9%,比2014年提高0.2个百分点;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为93.0%,比2014年提高1.3个百分点;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为38.3%,比2014年提高5.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主干道路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为64.0%,比2014年提高11.4个百分点;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为38.5%,比2014年提高6.7个百分点。
2.文化教育卫生设施进一步改善,2015年,广西在贫困地区行政村中,有文化活动室的比重为75.6%,比2014年提高1.8个百分点;有卫生室的比重为79.1%,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的比重为84.0%,有幼儿园或学前班的村比重为51.2%,有小学且就学便利的村比重67.1%。
(六)扶贫资金主要投向生活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村级扶贫资金投向主要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通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中小学建设等,扶贫资金占比分别为36.7%、21.0%、7.8%和6.8%。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村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图。
图4 2015年广西贫困地区村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占比%)
二、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人口总量多,分布广,脱贫任务重
2015年,广西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为8.1%,贫困人口规模在全国排第四位。452万人贫困人口分布在107县(市、区),县县有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在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压力大,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
(二)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和政策了解不多
据机关干部春节返乡调查了解,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和群众对国家、自治区开展准脱贫工作重大意义、出台的精准扶贫政策等不了解或了解不多,不能准确向老百姓宣传,不能准确使用政策为老百姓办好事,不利于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扶贫工作合力。
(三)劳动力外流和技能缺失,增加扶贫工作难度
当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或非农产业大量转移,特别是贫困村空心化情况日益严重,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直接导致开发式扶贫的主体缺失,扶贫项目实施困难,而留在家的妇女、老人由于知识和技能缺乏,不能适应项目实施需要,影响项目实施效果,对扶贫开发工作形成制约。据监测调查,有26.2%的农户当年家里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致富技术,9.7%的农户认为家中最主要问题是缺乏劳动力、有人患大病或残疾。
三、促进精准脱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扶贫工作方法,确保精准脱贫项目到村到户
要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者,主要实行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小额信贷等开发式扶贫政策;对残疾致贫、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可采取资金援助与整体帮扶相结合的扶贫方式,确保扶贫方法有效、管用,贫困农民能增收脱贫。
(二)注重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
增加农民收入是脱贫致富的核心,创新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引导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边吃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贫困农民快速脱贫、稳定脱贫。
(三)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调动贫困农民积极性
宣传精准脱贫工作意义、目标、规划、扶贫政策、措施。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访谈等方式,结合媒体、网络、村务宣传栏等媒介,或通过发放简易精准扶贫政策解读本,把有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贫困群众及时掌握扶贫信息及政策动态,努力营造精准脱贫人人皆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使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脱贫工作,促进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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