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和
据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29元,比上年增加1911元,名义增长7.4%,增幅比广西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在广西14个地级市中排第4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0%,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一、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各项收入增长平稳。从增长幅度看,在北海市城镇居民收入四大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趋后;从构成比重看,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其次是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比最低;从贡献角度看,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增收贡献程度最大,贡献率达66.6%,其次是转移性收入,贡献率达23.3%。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对比表
二、城镇居民增收亮点
(一)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227元,较上年增加了1326元,增长8.9%,主要得益于政策性因素推动。
1.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北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至1400元/月,上涨200元/月,涨幅16.67%;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5元/小时,上涨3元/小时,涨幅28.57%。
2.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进一步促进工资性收入的增长。2015年6月份北海市已发放2014年市直及辖区范围内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奖金,以二等科员为例,到手奖金为10000元/人,比上年增加2000元,同比增长25%。
3.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2015年6月底,北海市已完成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并补发2014年10月份以来的增资额,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及补发工资已在6月底发放完成。
4.支柱行业迅速发展为工资性收入增长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初步统计,2015年1至11月北海市电子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完成产值890.68亿元和217.21亿元,同比增长46.9%和43.1%,合计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长26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34.8%。为北海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工人就业稳定,工资渐涨,工业园区工人工资比上年提高10%左右。
(二)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904元,同比增长5.0%,主要原因有:
1.第三产业积极回暖。水路客运周转量增速已由年初的负增长提升至目前的5%;传统的消费品销售情况在企稳回升;1—10月北海市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59.3%。动车组列车带动北海旅游业升温,由最初的2对动车增至目前的22对动车和2对特快城际列车,带动北海市旅游业升温,旅游业已经成为北海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第三产业龙头。
2.深化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促经营性收入增长。以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相继取消了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批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审批、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等一系列需要进行审核批准的优惠项目,均改为备案制,纳税人只需在办税服务大厅提交备案资料即可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大幅简化备案资料,部分项目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甚至不用提交备案资料,真正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三)财产性收入平缓增长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355元,较上年增加了43元,增长3.3%。房租收入及股票获利是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2015年银行进行了几次降息调整,股指大幅下降,这些都导致了财产性收入增速放缓。
(四)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431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标准提高促使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在原来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据了解,北海市已于2015年4月24日前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2014年7月以来增加的基础养老金。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此次调整惠及北海市67908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666.23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850.64元,人均增幅达11.1%。
3.城镇低保标准提高。从2015年1月起,城市低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补助标准比上年同期增长20%。
4.柴油补贴发放到位。北海市2015年发放2013年度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巨额的惠民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城镇渔民手中,成为拉动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动力之一。
三、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方面
居民收入渠道较单一,对工资性收入依赖程度偏高。长期以来北海市城镇居民的收入结构一直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非工资性收入为辅的格局,工资性收入历来是城镇居民支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尽管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企业利润持续增长,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对缓慢,工薪收入低位徘徊,低收入者的工资增长更为缓慢。此外,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工资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方面
近年来,经济下行影响深、涉及面广,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种类高度同质性,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不足。同时受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人工报酬不断提高,经营性收入净利润空间缩小,导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收困难。
(三)财产性收入方面
现阶段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仍然较窄,主要集中于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收益风险性较高。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出租房屋收入是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15年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而北海市大批公租房将陆续投入使用,住宿性房屋的出租将供过于求,出租价格上升空间不足,将导致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出现下降趋势,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动力不足。2015年银行进行了几次降息调整,股指大幅下降,这些都导致了财产性收入增长放缓。
(四)转移性收入方面
个别转移性收入的延迟享用性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短期内的转移性收入增长。失地农民增加了养老金支出,按政策规定,尽管享受了减半的优惠条件,但每年需交纳超过4000元的社会保障费用,且须等到退休年龄才能按月领取养老基本金。
四、促进城镇居民持续增收的建议
(一)深化各项增收政策,推动居民收入增长
一是及时兑现财政增资。由于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大,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建议贯彻落实好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金并轨工作,继续加大财政增资、绩效奖励等兑现力度。二是稳定就业形势。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机制,进一步强化就业培训、指导、登记等服务,做好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三是加强政策引领。利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价位等政策手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工资水平合理正常增长,并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和各项补贴政策,确保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相适应。
(二)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现实途径。应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产业,加快壮大服务业规模,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积极作用,努力创造更多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岗位。鼓励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改善融资环境、拓展融资渠道,努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增强中小型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完善并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创业环境,拓宽劳动者的创业门路,引导青年劳动者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规范金融理财市场,拓宽居民收入渠道
合理利用当今社会信息化发展格局,引导居民树立多元化的理财增收意识。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整顿金融市场,为居民理财提供一个安全的金融环境。还有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介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正确的金融理财知识,使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所增加。
(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转移性收入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促进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的保障性措施。要继续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享受低保补助的范围,根据物价指数变动落实物价补贴等政策措施,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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