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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经济本质

时间:2023-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外部性理论图2.1 外部性的简单模型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环境污染的经济本质就是排污者对其他经济单位或社会施加的外部不经济性,从而导致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偏离。环境功能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的日益“稀缺”要求界定产权。分配排污权并允许其交易,将大大地减少环境政策的执行成本。

1.外部性理论

图2.1 外部性的简单模型

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它表现为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环境污染的经济本质就是排污者对其他经济单位或社会施加的外部不经济性,从而导致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偏离(图2.1)。私人边际成本(PMC)与外部边际成本(XC)之和就是社会边际成本(SMC)。厂商利益最大化的产量按照PMC=PMR的原则确定为q1,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产量按照SMC=SMR的原则来确定为q2。可见,由于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完全竞争厂商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与按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严重偏离。这部分产出既不符合效率最优的原则,又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总之,存在负外部性时,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并不能自动导致资源的帕累托最适度配置。

外部不经济性是使经济主体忽视环境保护(即不愿意在环境保护方面投资)的内在原因,换言之,包括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在内的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是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基本原因。大部分外部性都具有公共性,即其密度或强度不因部分人的消耗而减轻对其他人的作用。例如,大气污染影响的是该地区的所有人,该地区的人口增加虽增加了受害人数,但并不能减轻其他人的受害程度,西方经济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不可耗竭性”。

2.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概念起源于Lloyd William Forster(Lloyd,1833)[1]在1833年讨论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后经加勒特·哈丁(Hardin,1968)[2]发展和延伸,引申为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common good)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social trap)。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从而加剧事态的恶化,最终使全体成员的长远利益遭到损害甚至毁灭。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公地悲剧”展现的是人们忽视远期利益,为眼前利益而“杀鸡取卵”,没有规则,没有制度,没有强制,最后,导致公共财产——那个人们赖以生存的“摇篮”的崩溃。可见,“公地悲剧”源于公产的私人利用方式,人性的自私或不足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公产缺乏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是另一个原因。“公地悲剧”说明的是产权不明,使得企业和个人使用资源的直接成本小于社会所需付出的成本,而使资源被过度使用。“公地悲剧”并非绝对不可避免。事实上,针对如何防止公地的污染,加勒特·哈丁提出的对策是共同赞同的相互强制,甚至政府强制,而不是私有化。因此,尽可能地将公地资源所有权明晰,一旦产权明确规定,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络、谈判、签约等成本足够低,则无论将产权划归给谁,最终总能达到该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使用。

3.稀缺资源论

与“公地悲剧”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是“稀缺资源”。按照经济学的理论,一项资源只有稀缺时才具有交换价值,才能成为商品,当环境资源不具有稀缺性(scarcity)时则没有交换价值。环境的稀缺性表现为两个方面:环境功能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较少时,土地、空气、水等环境要素既可以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又能满足人们生产的需要,因而都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存在稀缺性的自由物。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环境资源稀缺性的特征逐渐显露。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水、石油、土地等资源的需求产生的竞争、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就是环境功能资源的稀缺性。当环境净化功能难以满足人类生产、生活排放污染物的需要时,环境容量就表现出稀缺性。目前,全球气候变暖,大气对碳排放的容量限制特别突出,引起了各国的普遍关注。

4.产权制度理论

科斯定理的含意: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这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产权制度理论将外部不经济性与所有权联系起来,强调通过或依靠私人行为来解决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只要明确界定所有权,市场主体或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就可以有效地解决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即通过产权的明确界定可以将外部成本内部化。

产权是一系列的权利,包括转让权、使用权、受益权。一个有效的产权结构有三个主要的特点:排他性——所有由于拥有和使用资源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本应该由所有者自身承担并且只能由自身承担,直接或间接的通过出售,转让给他人;可转让性——所有的产权都可以在所有者之间自由地转让;强制性——产权应该受保护,防止非自愿的夺取和别人的侵犯。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外部性(externality)导致了环境问题。环境功能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的日益“稀缺”要求界定产权。新制度主义者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源产权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一个环境容量资源的拥有者,具有强有力的动机减少单位产出的排放,因为这样可以增加产量同时减少资源的占用。同样,他们也有动力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这样他们可以提高排放的生产力,否则这些资源的贬值意味着个人的损失。

西方学者在水权制度、林地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排污权等资源产权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证研究。西方学者认为,排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它是对环境容量这种稀缺资源的明确界定和分配。分配排污权并允许其交易,将大大地减少环境政策的执行成本。同时,环境资源使用中的“产权拥挤”问题也可得到解决。使用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整个社会的利益也必将实现最大化,环境容量资源从而得到高效配置。

5.环境价格理论

人口增长导致人均环境容量资源下降,人口与资源的紧张关系导致环境的公共产权向部分排他性的专有产权发展。相对价格的变化使得一些主体发现了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不能获得的潜在利润,于是对价格比率的变化做出反应,通过估计成本和收益,将资源用于新的获利机会。

在图2.2中,我们假设人们对其他物品的偏好稳定,当人们收入低时,人们不愿意以放弃消费其他物品的代价来获得清洁的环境,随着收入的提高,清洁环境的需求增加,边际效应也增加了,人们会选择较多的清洁环境。这里我们没有分析生产技术的变化。实际上,由于技术进步,人们获得清洁环境的成本也在降低。而且,在一个收入分配不均,存在明显阶层的社会里,由于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环境效用相对于边际收入效用较高,因此他们更有动力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出台环境法规、组织环保活动。在现实中我们也观察到:近几年环境法规越来越严格,而且组织与参与环保活动的人也多是收入较高、地位较高的精英人士。

图2.2 清洁环境偏好的无差异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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