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晋州市财政局 曹平凯 黄彬波
近年来,晋州市财政局围绕综合治税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章立制,以管促收,在推进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构建公共财政收入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益的尝试,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收入运行机制。
1.创建科学规范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综合治税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晋州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主要以小企业为主,具有大群体、小规模、布局分散的特点,2010年,全市工商注册经营户17900多家,财政收入完成63800万元,工业生产企业纳税没有超千万企业,户均税费不足4万元,税费征管难度可想而知。晋州市财政局针对上述经济结构,成立了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政务网络为依托、综合信息分析为基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税源监控广覆盖,杜绝了税费的漏征漏管,解决了企业税费不均等突出问题,建立了良好的经济运行秩序,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建立庞大的数据信息平台,将全市所有工商业户的企业信息、涉税信息等49项经济指标全部纳入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企业数据库。同时,每月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二是强化系统的功能提升。综合治税办公室充分利用系统中的税源信息、辅助信息、纳税信息和经济指标,进一步拓展统计分析、数据测算、预警监控、纳税评估等功能,并以此形成一套全面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图表,为领导提供全面、直观、动态的经济运行数据。三是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现了数据共享。该局利用政府政务网,将全市综合治税12个乡镇数据库和市级数据库互联互通,建立了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纳税公开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三统一”(征收依据、征收标准、税收负担),彻底解决了人情税、关系税和税负不均问题。
2.强化信息的管理与系统应用,为综合治税的全面实施提供科学的实践依据
充分利用综合治税数据信息平台,尤其是利用综合治税庞大的数据库和强大的信息资源,构建科学规范的税收征管体系,打造“阳光税费”新机制。一是综合治税办公室利用数据库的产业分布、行业特色、区域条件等信息,为市政府筛选确定重点支持的区域和产业提供信息支持,确定了营里电缆、东宿纺织、槐树建材、赵位化工五大工业聚集地做为市政府重点扶持对象。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又规划了晋州纺织工业园和马于经济园区,使全市税源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二是加强国地税、工商、电力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从中查找漏征、漏管等问题。2011年综合治税办公室通过开展信息比对,为87户只办理工商登记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补办了相关手续,为132户企业界定了所得税缴纳机关,补交税款545万元。三是建立横向交流机制,逐步实现行业统一税负。在实施综合治税工作中,财政的综合协调作用凸现效果。财政局根据全市行业特点和经济发展现状,结合企业规模,通过深入细致的企业分析测算,协调国地税部门制定了适合晋州市实际的税收征管办法,统一了国地税征收标准,实现了全市辖区内同一行业的税负均衡。2010年,又进一步规范统一了纺织行业的征收标准,全年纺织业实现税收9446万元,增长50%以上。四是强化税费稽查。依据系统预警监控中的能耗指标与税费指标背离幅度较大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稽查。2010年,综合治税办公室先后对16个企业进行稽查,查补税款480万元,堵塞了征管漏洞。
3.完善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为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综合治税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并辅之以强有力的配套措施,才能确保综合治税工作持续有效发展。一是全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各种资料信息,研究处理与综合治税有关的重要问题,审议审定重大工作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明确专人和专门机构承担办公室职责与任务,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的综合治税月例会、每半月一次的6个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分析、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出台各种征管办法及措施。三是市政府出台《晋州市税收联合稽查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税收联合稽查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审计、公安、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联合稽查主体,对纳税单位、个人和税务干部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稽查,强化问责。四是加强考核。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有利地调动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
4.建立“五公开”税收监督机制,为综合治税的公平、公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行综合治税信息公开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实行执法依据公开、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裁决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既能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又能规范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权,有利于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构建。晋州市综合治税工作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创新税务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一是各村协税小组每半年对本村各类经营户纳税情况进行公开。二是各乡镇建立税务公开专栏,侧重公开企业的行业类别、征收方式、设备能力、耗电量、经营额以及企业各税种的纳税情况等,公开内容做到每月一更新。三是国、地税基层所分别在税收大厅设立税务公开栏,公开税收政策、税种税率、征收办法和各经营户的纳税情况。四是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利用政府门户网,对全市纳税额在万元以上企业的纳税情况每月进行网络公开。五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将主导行业分行业将各企业的纳税情况,以“明白纸”的形式公开到同类各企业,接受企业监督。有效的公开监督机制,增强了税收透明度,有效地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提高了企业依法纳税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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