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绥宁县财政局 李荣龙 李济民
近年来,湖南省绥宁县财政局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全局各股室的业务工作,充分调动了全局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使全局财政工作收实效彰显新亮点,连续二届被湖南省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一、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深化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16个财政股室网络业务整合共享,涵盖好财政预算、财政决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工作流程等。近几年,财政先后投入280万元,兴建信息网络的硬件与软件,严格做到内网和外网一体化,基本上实现了文件无纸化流转和财政数据网络传递,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各股室分散拨款到国库集中一家支付,既减少了财政资金拨付“中转”的延期,又不断提高了财政资金“直达”的效力。
2010年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总额27700万元,这项工作的经验曾受到省市财政领导的肯定。2010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060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7.18%,比上年增加3070万元,增长17.51%。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209万元,完成上划中央收入6867万元,完成上划省级收入1530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7945万元,地税局完成6569万元,财政局完成6092万元。全年实现财政总支出98073万元,比上年增长24.3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85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6.56%,比上年增加15456万元,增长26.2%;基金支出9488万元,比上年增加806万元,增长9.28%。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现有企业的扶持帮助力度,全面巩固现有财源。以工业园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把工业发展作为全县财源建设的重点来抓,通过技改资金支持、贷款贴息等措施,推进城镇工业化进程;支持抓好房地产业速效财源和一次性财源。对这方面的财源,派专人跟踪,紧盯不放,使其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缴入国库;加大乡镇财源建设力度,鼓励乡镇招商引资,凡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乡镇新办企业,3年内按其上缴税收县级所得的60%奖励给乡镇。坚持按照社会公共需要的标准,科学界定财政支出的供给范围,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确保了工资正常发放和政府机关运转。全年纳入工资统发的人数为6727人,累计发放工资14665万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扩面”和“细化”上下功夫,推进部门预算的改革,规范部门预算的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部门预算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二、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年度预算
采取执收执法单位测算申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支出股室复核的方式,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通过对执收执法非税收入征管情况的稽查,达到“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的足额入库,确保财政收入不流失。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把非税收入有序地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做好收入分析,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010年全县非税收入汇缴总额达15600万元,在每年的全市非税收入年度考核中得到充分肯定与表彰。2010年全县非税总收入突破1.23亿元,比上年度非税总收入增长1.23%,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半壁江山”。对全县非税收入任务的下达,进行梳理、清晰、核定年度任务指标,对部门和单位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内容、任务细节体现得非常明确,在任务完成管理进行中,实实在在贯穿票款电子网络化任务管理,从而掌握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票款缴销动态,进行有效的任务完成督促与及时做出决策;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和全力推动非税收入工作新局面,重点抓紧落实全县非税收入任务,以政府名义与部门和单位签定完成非税收入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全县非税收入任务有人抓,有领导负责;针对部门和单位收费项目的不同范畴,全局上下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咬定任务目标,奋战全年每个季度,对全县127个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进行了重点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为全县确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效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抓规划、建项目库,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打破原有财政支农项目大包大揽的做法,切实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推进工作,努力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协调密切、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坚持竞争立项、效益优先。在工作中,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筹资筹劳和自筹比例较高的自然村;优先支持实施条件较好,比较优势强,项目投资少的自然村;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自然村;优先支持符合政策规定进行先建后补的自然村。逐步实现“让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自2008年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受到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县在143个自然村实施156个项目,总投资2000多万元,自然村覆盖率达41%,让10万农民直接受益。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受到省综改办肯定,其做法和经验在市《农村综合改革动态》全文刊登。近两年全县项目完成总投资3 515万元,共建成村内道路188公里;新修水渠16.4公里;恢复水毁河堤8.1公里;架设自来水管网30000米;新修、改建桥梁12座;新修垃圾池12口;建篮球场1500平方米,直接受益农业人口14.1万人,受益耕地面积6.5万亩。
四、始终把支持“三农”工作放在首位
着力建立民生资金加快拨付渠道,简化手续,规范程序,高效运行,协调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并向上争取到位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100多万元。大力支持“三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8164.5万元。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985万元,重点扶持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增产,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投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552万元、小水利水电资金370万元,有效地改善了绥宁县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不断完善农民补贴机制,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全县及时举办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信息管理系统及应用程序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湖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聘请专业人员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详细的操作讲解及演示,要求县、乡镇财政所相关人员在充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及流程的基础上,不折不扣地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及补贴发放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制订家电下乡政策及知识问答等宣传内容,印发宣传资料16万份,建立覆盖全县农村宣传网络,确保宣传材料送达每个农户;组织备案销售网点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和现场咨询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面,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根据家电下乡政策规定要求,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补贴兑付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梳理,分清责任,要求及时整改。对销售网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销售资格。县财政部门建立了对家电下乡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设立了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为了扎实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县、乡镇财政部门都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0年,全县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项目24个,发放补贴资金6560万元,其中发放家电下乡补贴20176台,共计507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3691台,共计467万元。全局家电下乡补贴工作直接垫付补贴款成为这一新办法中的最大亮点。绥宁县率先实行商家直补,在采购环节由商家直接垫付补贴款,大大简化了老百姓领补贴款的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此做法被省财政厅做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介。
六、切实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解决农村会计人员无证上岗、财务人员较少、人员变换频繁、管理脱节的问题,调动农村财务人员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积极性或主动性,才能全面提高农村基层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县农村会计核算记录失去连续性,账务处理不能日清月结,甚至长达几个月、几年不填制会计凭证,不登记会计账薄,形成“包账”的现状,财政局会同县农村经管局,广泛宣传,营造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开展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的社会氛围。决定对农村财会人员实行免费培训,费用可参照劳动力转移培训标准进行支付,经费应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同时明确规定全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由县财政局会管股总抓组织承办。明确了负责全县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工作的主要职责,从而使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强化领导,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全力推动,确保培训效果。通过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使农村基层组织能够做到利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就可以实现村务公开透明、融洽干群关系和发展农村经济。2010年全县举办农村财务人员支农政策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807人,得到省财政厅干教中心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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