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济学家对财政概念的描述多有差异,但是对于财政作为一种分配,属于经济范畴,同时,它又属于历史范畴的描述,已经被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财政这一经济范畴并非从人类社会产生就有,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了解财政的产生过程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财政的基本概念。
财政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即剩余产品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其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是财政产生的物质条件,而国家的产生则是财政产生的政治条件。
原始社会初期,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也没有私有制,其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原始公有制。人们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给每个劳动者,人们共同分享劳动成果。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发生了两次社会大分工——首先是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其次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此时劳动成果除分配给氏族成员消费外还有多余,出现了剩余产品。氏族间产品的交换已成为必然,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商业从其他产业中分离出来,慢慢地私有观念开始产生,出现了私有制。私有制的产生与发展,将人类社会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阶级,最早产生的是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为巩固其统治地位,建立符合其要求的秩序,就建立了一套暴力机构——军队、警察、监狱和官吏等,这样,国家产生了——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由于国家本身并不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为维持其运行,又必须消耗一定规模的消费资料,因此国家便不得不依靠它的政治权力,强制地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来满足这些需要,“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利,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随着文明时代的向前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了,国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这种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分配手段就是财政。而最早产生的财政手段是捐税,它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靠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占有的征收工具,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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