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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国家决算

时间:2023-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预算的正式编制。政府预算草案由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就可成为国家法定预算。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是我国政府预算的执行机构,中央银行代理国库,是我国政府预算的总出纳和总账房。

(一)政府预算的决策程序

预算的决策程序,大体是在每一预算年度开始之前,由政府的预算编制机关编制当年度的预算草案,经立法机关审议批准,成立正式预算;预算年度开始后,由政府行政机关负责执行预算,并由审计机关进行日常监督;预算年度终了后,由预算执行机关就全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编制该年度的政府实际收支报告(决算),经审计机关审核后,由立法机关予以批准。所以,就整个预算决策程序来看,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预算的编制和批准、预算的执行和预算的监督。

预算的编制。编制政府预算的程序:大体分为前期准备、正式编制和审批三个阶段。

(1)编制政府预算的前期准备:第一步,预计和分析本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第二步,拟订计划年度预算控制指标;第三步,颁发编制政府预算的指示和规定;第四步,修订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和预算表格。

(2)政府预算的正式编制。政府预算的正式编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逐级审查汇总的方式,大体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制订政府预算收支指标;第二步,中央各部门和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下达的预算收支控制指标,结合本地部门、本地区的经济状况,参照所属单位和地区的预算收支建议数,经过认真测算分析,拟订预算收支指标和财务指标,逐级下达;第三步,中央各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自下而上地编制单位经费预算草案和财务收支计划草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财政部。第四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各单位和各市县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指标,自下而上地逐级汇编单位预算草案和总预算草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查汇编,再报送财政部;第五步,由财政部对中央各部门报送的单位预算草案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总预算草案进行审查汇编,再报国务院审定通过,就成为政府预算草案。

(3)政府预算的审批。政府预算草案由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就可成为国家法定预算。

(二)政府预算执行

所谓预算的执行是各级财政预算的具体组织实施,是政府预算组织、实现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它具体可以分为预算收入执行、预算支出的执行以及政府预算的调整三部分。

政府预算收入的执行。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执行机关严格按照国家税法、其他收入法规和执行计划,及时足额地完成政府预算的收入任务并缴纳国库。

政府预算支出的执行。它要求遵照政府预算项目和金额,考虑支出用途及业务工作计划和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并随时检查分析支出的执行情况。

政府预算的调整。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地方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而对预算进行的部分改变。

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是我国政府预算的执行机构,中央银行代理国库,是我国政府预算的总出纳和总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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