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宏民
王宏民,教授,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中国音像学会协会技术部专家,中国录音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广播电视学会音乐研究会理事,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声音委员会会员,北京艺术教育研究会会员,北京海淀区对外友协常务理事。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录音与调音》《中国八十年代电影音乐特征研究》《三、四十年代中国进步电影音乐初探》《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电影音乐基本特征初探》《点评七十年代中国电影音乐基本特征》等。担任中国首届录音大师比赛特邀专家、大型精品神话动画片《精卫填海》音乐总监;应邀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电影频道、阳光卫视对影片《黄金罗盘》《黑色星期天》《如果爱》中的音乐做专题分析、点评;2010年担任中国上海世界博览会中国馆音响标准鉴定专家。分管党建、组织、纪检、统战、老干部、工会等工作。
寄语考生
我们将继续深化阳光招考,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为广大考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招考环境,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艺考人数的日益增加,各高校艺术类的招生考试工作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全面、有效地实施监察,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也成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学校党政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招生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办公室,办公室由专人值班,随时接受来自考生及社会的信访举报,切实做到每件举报有备案、有落实,并能根据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提前制定好预案,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随时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落实“一岗双责”,请所有招生院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招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既抓好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又加强考试环境的整治,维护考风考纪。各院系的行政主要领导作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招生工作负全责,党支部书记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此外,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还将制订和下发《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并要求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和“十条禁令”,严禁以学校名义组织和参加任何考试补习、辅导活动等非法招生活动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招生工作责任体系。
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强调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不断增强服务招生工作的意识,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积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学校招生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各级“阳光招考”信息平台的公示内容,监督学院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此外,还加大了公示力度,切实做到招生程序和标准公开,考生资格和结果公示。着重要求各院系所有专业面试类考试要进行全程录像,并将影像资料存档。
纪检监察部门还和宣传部倾力协作,及时地把招生动态、报名人数统计、以及各系主任对今年本科招生考试的总体思路、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考试要求、录取原则等以《招生工作通讯》及对外新闻简报的形式向校内师生、考生家长及校外社会媒体报道和公布,让考生全面、准确地了解各专业情况,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招生监察人员每天到现场巡视抽查,以随时发现问题和协助处理问题。考场的每个楼层都设立了楼层巡视员。如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协助解决,由巡视员及时联络总监考、总考务。
纪检部门也会着力加强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部门在校园内设多处招生工作举报箱,同时制作并张贴防范中介招生诈骗行为海报,提醒广大考生提高安全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会对招生工作各个实施环节进行全程监察,重点对试题命制、试卷印刷和保管、笔试、评卷、面试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考场是整个招生环节的重点,为了保证考场的严肃性,学校会从全校范围内选拔具有丰富监考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工作,并组织监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合格后才准许上岗。纪检部门也会制订严格的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发送到每位监考工作人员手中。考场的监考采用主、副监考制度和监考责任制,由主监考对考场上的事件负责。对于考场发生的问题,会采用监考责任通报制度,对各种纰漏和失职现象,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以及时吸取教训,找出问题,改进工作。
目前,学校各个系根据专业特点都制定了各自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生考完后,由招生监察人员直接将打乱顺序的试卷进行装订,全部将考号、名字封闭。登记分数时,监察人员也会全程参与,与招生办公室一起登记分数,成绩名单经院系(二级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签字。再由院系、招生办、监察办同时备案。每次公告名单和成绩时,都要按照标准核查一遍,防止成绩被篡改。
面试是艺术类院校专业考试中最重要的一关,也是主观倾向性最强的一关。对此,北京电影学院纪检监察员采取深入每一个面试考场监督考官打分的方式确保成绩的有效性、真实性。具体措施包括:每次考试的成绩,都由专职纪检人员签字确认;考试成绩采取集体打分,三试时由9至11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等等。此外,学院对考官的设置和工作程序也作了合理化的改革,对主考老师的设置更加多元化,使多个老师“背靠背”互不干扰地打分,再由考务人员当场收集、核计,对分数差距过大的,还将进行特别的分析评审。这样,就克服了艺术考试中的面试环节固有的“太虚”“给印象分”等弊端,过去一些由“主任教员”说了算的情况也完全被纠正。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不仅要给学生打分,必要时还需准备一个本子记录每个考生的现场表现,这样,如果考生对成绩有怀疑,监考老师就可以拿出原始记录给予解答。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代会代表、教师代表、工会以及职能部门的20多名人员,其中有博导、教授、副教授等。在监察过程中,全体监察员每天出入各考点,严格监控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
各位监察员在忠于职守的同时,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深层次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问题包括,对如何优化出题方式和考试方法;在选拔和录取中如何处理好对于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权衡;针对青年教师逐渐成为各系考官主体的情况,如何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和教育;该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考生要求更多地公布考试信息,以及如何进一步增强监察的深度和力度。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对进一步促进我院对于科学选才原则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电影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监察部门对反映招生考试违规问题的来信来访,按照信访处理程序及时核实,及时处理。对核实的违法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考试环境。
招生考试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多年来,北京电影学院在招生监察工作方面已取得了重要成果,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阳光招考,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为广大考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招考环境,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采访、撰写:艾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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