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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学术研究应更贴近现实

时间:2023-07-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宗教学术研究应更贴近现实——读《回族民俗学概论》学术研究贴近现实,为现实服务,是学术研究活动的重要特征。尤其在民族和宗教的关系上,回族同这两个少数民族有很大的差别。这也是近几年来所发生的几起损害回族群众民族宗教感情事件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原因。

民族宗教学术研究应更贴近现实——读《回族民俗学概论》

学术研究贴近现实,为现实服务,是学术研究活动的重要特征。当然,学术研究和为现实服务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在我国起步比较晚的民族宗教学术研究,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为现实服务方面则更多地表现为间接性明显,主动性不强。近几年,这种状况有所改变,出现了一批直接反映这方面学术研究成果的出版物。其中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回族民俗学概论》 (以下简称《概论》 )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

《概论》是一部研究回族民俗的专著,虽然只有20多万字的篇幅,但在国内回族民俗学术研究方面却占有很重要的分量,有一定的开创性。这本书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回族民俗,书中涉及的回族民俗有宗教信仰、礼仪、饮食、禁忌、服饰、卫生、婚姻、丧葬、经商、语言文字、亲族等,基本包括了回族民俗的方方面面,反映了回族民俗的全貌。本书的内容虽然主要涉及了回族民俗,但是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民俗的收集、介绍、分类等基础性工作上,而是比较全面地叙述了回族民俗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产生的影响,更深入地从文化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具有很强的学术性。正是由于这本书具有了这些特点,1994年初版后,几次再版,受到了读者的欢迎,并多次荣获包括中国图书奖在内的各种优秀图书评比的奖励。读过这本书后,感到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现实性,是更直接地贴近现实,为现实服务的特点。

一、民族特点决定了回族民俗的现实性。

回族是我国众多少数民族之一,具有自己的特点。如人口众多、居住分散、用汉字讲汉语、族源复杂、和伊斯兰教关系密切等。这些特点表明回族和我国其他少数民族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例如同蒙古族、维吾尔族相比较,虽然都是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但是这两个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有本民族自己的语言,族源相对单一,同汉族有比较明显的差异性。再如同满族、壮族相比,也有较大的不同。尤其在民族和宗教的关系上,回族同这两个少数民族有很大的差别。

回族的这些特点表明,回族在国内的少数民族中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从而决定了回族民俗也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第一,具有地域的广泛性。据统计,全国所有的县都有回族,甚至包括像西藏自治区这样藏族人口非常集中的地区也有回族。全国设立回族自治县的省、自治区就包括新疆、甘肃、青海、河北、云南、贵州,而设立回族乡、回族区的省、市、自治区就更多了。这个特点决定了回族民俗不但涉及同汉族习俗的关系,也涉及同其他少数民族习俗之间的关系。第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在日常生活中回族用汉字、讲汉语,而且在除回族自治地方和回族重大节日外,一般在服饰上也无特别的标志,这是相对的一致性。但是在民族习俗方面同汉族和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民俗却有重大差别。这种相对的一致性和重大区别的矛盾,在回族民俗中也具有突出表现。第三,民族和宗教的关系非常紧密。回族在形成和发展中都非常广泛地和明显地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所以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回族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这种广泛性必然涉及到回族民俗。因此,回族民俗无论在形成和发展中都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有些则完全是宗教习俗的延伸。例如回族禁食猪肉和禁酒的饮食禁忌习俗就直接来自伊斯兰教教义的规定。

回族民俗的这些特点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具有非常强烈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突出地表现在对回族民俗的了解和尊重上,这种了解和尊重不但在西部回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存在,而且在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乡村有,城市也有;回族自治地方存在,其他地方也存在。例如回族禁食猪肉、禁酒等禁忌习俗的形成有许多宗教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神秘性。这种民俗的形成对回族的发展有非常大的影响,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这个饮食习惯在回族群众中有很神圣的地位。但是在非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看来仅仅是饮食习惯上的差异,所以有时不自觉地流露出对这种习俗的不尊重,从而造成对回族群众感情的伤害。(这里不谈别有用心伤害回族感情的情况)以科学的原则说明回族习俗的这个特点,揭开其神秘性,不但可以使回族群众在遵守习俗上“知其然” ,并“知其所以然” ,而且也能使汉族和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在对待回族民俗问题上,做到在了解的基础上更加尊重,从而避免民族和宗教矛盾。

二、民族、宗教矛盾形成了回族民俗的现实性。

由于回族本身的特殊性,如地域的广泛性,以及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使回族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交往非常广泛,涉及生活的每时每刻和方方面面。但双方却有着不同的民俗,这就要求双方应该互相了解和尊重,尤其是汉族更应该了解和尊重回族的民俗。

但是这方面的情况并非尽如人意。远的不讲,仅从《概论》首次出版以来的几年中,由于不尊重或是损害回族民俗而引发的民族矛盾已经发生多起,有的甚至酿成了冲突。如1989年发生于上海的“性风俗”事件,1993年发生在四川的“脑筋急转弯”事件,以及2000年发生于河北、山东的“信阳事件”等,这些都是在全国引起比较大影响的事件。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地方乃至全国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并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上述事件虽然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区,具体起因也不尽相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回族民俗不了解,进而不尊重,并由此损害了回族群众的民族宗教感情,引发了民族矛盾。

这些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民族宗教问题绝无小事。我们应该认真汲取这些事件的教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出和实施切实有效的对策。《概论》的作者披露了这样一件事情:“信阳事件”发生后,有关省委的负责同志曾专门索要这本书,希望能从书中了解回族民俗。这件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如何尊重回族民俗方面,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尤其严重的是在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也是近几年来所发生的几起损害回族群众民族宗教感情事件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原因。

尊重的基础和前提是了解,只有真正了解了回族民俗,才能做到尊重。在我国现阶段,民族宗教政策得到了更好地落实,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都具有相同的社会地位,都是国家的主人,这是各民族民俗互相尊重的社会基础。因此,绝大多数其他民族的社会成员对回族民俗都是尊重的。但是,仅有尊重的愿望是不够的。有的非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人士只是从本民族的习惯出发,用原有的经验和常识去处理涉及回族民俗的问题,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一个出版社的同志曾经讲过这样的事例:他们编辑出版了一本儿童读物,其中只有一个故事涉及回族民俗。由于编辑和校对人员对回族民俗都不了解,虽然也通过了“三审”和“三校” ,但是都没有发现其中对回族民俗的叙述严重损害了穆斯林的民族宗教感情。结果这一本书中的个别问题引发了涉及面非常广泛的社会问题。

由此可见,了解回族民俗是十分重要的。第一,回族民俗本身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久远的历史时期,又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具有很强的历史性。第二,回族民俗本身同其他社会现象相比,影响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尤其在一些社会生活的细微方面更是如此。而由于历史的惯性,这些民俗又都具有一定的神秘性。第三,回族民俗同汉族等非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相比,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例如在禁食猪肉的习惯上,回族和汉族就有极大的差异性。对汉族而言,不吃猪肉仅是一般的生活习惯,而对回族来说,则涉及到信仰问题,非常敏感和重要。回族民俗在产生渊源、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既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也有经济、文化和地域特点的影响。实际上,回族民俗是一种复杂的传承文化,既有历史因素的沉积,又在现实中发展变化,而且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仅有尊重回族民俗的愿望是不够的,必须要了解和熟悉回族民俗,尤其对于在回族地区工作的同志和从事特定工作(报纸、期刊、图书、电视、电影等)的人员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

了解回族民俗,有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向书本请教。 《概论》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回族民俗,观点把握准确,叙述概括精当,通俗易懂。这也是这部书出版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如果每年都能有计划地出版一批有分量的介绍回族民俗的读物,而且在各行各业也有了一批这样的读者,那么回族民俗就会在更广泛的范围里得到介绍,也就会减少和杜绝由于不了解回族民俗,从而不尊重,甚至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事件发生。

三、从西部大开发看回族民俗的现实性。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西部地区的发展。但是要真正实现西部大开发,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解决好西部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杜绝和防止民族宗教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其中,尊重回族民俗,处理好回族和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西部地区是回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夏回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以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等全国的回族自治地方大多数都分布在西部。在这一区域内居住的回族人口无论是数量,还是聚居的集中程度在全国也都是最高的。在西部地区由于回族人口相对比较集中,和其他民族的交往也必然增多,其中不但涉及同汉族的交往,也有同其他少数民族的交往,甚至包括同族内部不同地区、不同教派之间的交往。这就在客观上形成交往多,不同民俗之间互相尊重和理解的现实性必然增强。如果处理不好,因民俗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就必然增多。另一方面,由于回族人口聚居程度比较高,一旦出现因民俗等原因引发的民族宗教矛盾,也极容易在很短的时间和比较广泛的空间传播,矛盾和冲突比较容易反弹,还会引发相关的矛盾和冲突,给在“第一时间”解决矛盾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在西部大开发中,如何认识和解决好民族宗教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西部大开发,是造福西部各族人民的长远规划,是涉及西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改革。这场改革也必然会涉及民族宗教领域,而民族宗教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到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因此,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西部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将呈现新的特点,民族宗教问题和矛盾的发生频率和解决难度将增大,尤其是一些突发性的问题和矛盾会直接影响西部地区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首先,西部大开发,必将推动西部地区的改革。这种改革将使社会、经济、文化等处在一种比较长期的转型和转制时期,一些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会逐渐出现,引发一些社会矛盾,也必然会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如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教育、学校教育和宗教教育的关系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在尊重回族民俗方面再引发民族宗教矛盾,这两种矛盾必将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时这两种矛盾又互为因果,使矛盾和问题产生变化,造成参与人数增多,影响范围扩大,矛盾的性质变化,解决的难度增加。

第二,西部大开发,必然会扩大中外经济、文化方面的交往。伴随着这种交往,国外、境外的民族宗教学说、思潮,甚至矛盾、问题也必然会影响到国内。当前,国际伊斯兰教问题十分复杂,而且处在剧烈的变化之中。尤其是苏联解体后,西亚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情况。而且这个地区的许多国家同我国西部地区接壤,接触和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民族宗教问题和矛盾的出现,也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国外因素的影响,有时国内的一些民族宗教矛盾还会产生国际影响。国外的敌对势力也会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手段,利用这些矛盾和我们工作中的失误,对我国进行攻击和宗教势力的渗透。

第三,西部大开发,迫切需要安定的社会环境。但是民族宗教矛盾的出现,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对社会稳定的破坏是巨大的。一方面,它直接影响了西部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它影响了西部大开发的环境,使许多外来的投资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望而却步,其负面的影响更加严重。在这个方面,近几年发生的“信阳事件”等都是血的教训,也给西部地区的民族宗教领域敲了警钟。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在西部地区,造成的影响将更加严重,由此给西部大开发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将无法估量和难以挽回。

当前,对西部大开发条件下民族宗教问题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尤其对这类问题、矛盾产生和突发还缺乏规律性的研究,预警机制和处置、善后机制还不完备。这就给从事民族、宗教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要更加深入地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尤其要把这种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为现实服务。《概论》出版后所受到的广泛好评,也充分说明民族宗教学术研究在为现实服务上具有广阔的开拓空间和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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