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健康的人际关系
建立人脉远远不是过去所谓的“拉关系”那么粗俗简单。
———佚名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也很微妙,亲戚关系、朋友关系、爱人关系、情人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客户关系……有的彰显着亲密,有的构筑着台阶,有的承受着感情的寄托,还有的,只是一种不明不白,暧昧而又无法说清的潜规则。
民间曾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搞关系“十要”:一表人才,两套西装,三杯酒量,四圈麻将,五方交友,六出祁山,七术打马,八口吹牛,九分努力,十分忍耐。关系被极度曲解,酒宴大行其道,帮派横行世间。这种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关系。
试想,不讲原则讲“投资”,不做事情做圈子。你是我的人,我抬你的轿;不是我的人,我拆你的庙。只有迎来送往、推杯换盏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那么人间正道就真的荒凉了。要知道,浑水可以摸鱼,但是黑暗中也暗藏着很多的危险,贪官落马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在辽宁省有关部门首次对外公开的慕绥新狱中“忏悔录”中有一段忏悔:“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类干部,逢年过节,大事小事,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贪官就是借关系做掩护,媚上欺下,钱成了主要的交易手段,自己的腰包鼓了,就不管别人的死活。这种关系显然就是不健康的人际关系,在损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
所谓不健康的关系就是为逃避公众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总是采取隐蔽的,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进行私下交易,通过投机钻营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因此被形象地称为“走后门”。
台州椒江的尹某成了被通缉的逃犯,但他想的不是自首以求宽大处理,而是和家人一起费尽脑汁四处托“关系”,结果怎样呢……
2003年,尹某在萧山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多万元被警方通缉,情急之中,家人四处活动托“关系”。还真就有关系送上门来,不久,一个远亲传来消息,说她有一个姓葛的同学认识一个北京大官王某,能让尹某摆脱罪名。尹某家人发现了救命的稻草,兴奋不已,立刻在葛某的安排下,来杭州跟王某见面。
王某很爽快,一口答应,尹家人当即拿出3万元给王某作“疏通费”。可是尹家人并没有高兴多久,王某又传话说,萧山某关键人物的母亲生病住院了,要去看看走走关系,需要10万元钱。尹家人无奈,又迅速凑齐10万元交给了王某。
尹家人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月,王某再次传话说,只要拿出80万元补税、走关系,事情可以摆平。尹家一个个电话打给亲戚借钱,硬是借足了80万元,交给了王某。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几天后,王某再次打电话给尹某,声称还要30万元补税。尹家人再也拿不出钱了。
2004年4月,出逃在外的尹某在山西被抓,2005年1月在萧山区法院接受审判,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时,尹某才醒悟,“北京大官”王某所有的承诺一个也没实现。尹家人一怒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2006年年初,王某在开封被捕。他的确是一个官,不过只是一个地方小官。直到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王某称,尹家是自愿给他钱,让他去跑关系的。王某的确给他们出了力,就这样,尹某的钱,被分到了各个关系手中,但是找的都是要钱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真是害人匪浅啊。要知道,关系再大,大不过天理。好关系要人走正道,恶关系会断送人前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很多人把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入到人际关系之中,并与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腐朽思想交织在一起,导致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盛行,而一些有权者或碍于情面、顶不住压力,或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为“拉关系”大开绿灯,为物质享受而完全不顾做人的原则。
很多人说拉关系不吃亏,不拉关系吃大亏。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这里所谓的“拉关系”是利用关系为个人捞到某些好处,而且这往往是建立在别人吃亏基础之上的,必然会受到道德法庭的谴责,同时也不利于健康关系的建立。
的确,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是还有一句老话:大树底下无高草。拉关系,可能会“乘着凉”,但也会使自己成为长不高的“草”。总是利用关系,而不夯实自己的能力,那么,人就很难成长起来。一旦关系出现问题,生活便一团混乱。
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健康的关系环境,只有如此,自己才能成长,生活才能幸福,自己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人际学堂:
1.“拉关系、走后门”是将关系庸俗化了。
2.利用关系走捷径往往会限制个人的能力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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