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并非无迹可寻
从自杀动机的形成到行为的实施通常要经历三个阶段。首先是自杀动机的形成阶段。当青少年遭遇挫折、失败或感到不能再承受压力时,为了寻求永远的解脱,就会产生自杀和自残的想法。所以,当青少年遭遇挫折、情绪低落的时候,家长和老师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给予关心和引导,如果认为“小孩子,一下子就好了”是非常错误的,他们内心世界要比成年人想象中的敏感。
其次是自杀心理的冲突阶段。当自杀动机形成以后,求生的本能使自杀者陷入一种生与死的矛盾冲突之中,难以最终作出自杀决定。此时他们会经常与别人谈起自杀的话题,对于自杀的新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其实都是在预言、暗示着自杀的意图。在这个阶段,青少年会表现出反常行为,经常谈论到与“死”有关的话题,有些家长和老师由于缺乏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很容易忽视这些反常行为,有些家长甚至以不吉利为由,呵斥小孩停止谈论死亡话题。对“生命”和“死亡”的理解是家庭教育一个重要内容,父母应该传授给子女正确的知识,让他们明白死亡的含义和生命可贵。
最后是自杀者的平静阶段。这时自杀者似乎从困扰中解脱出来,不再谈论或暗示自杀,情绪好转,抑郁减轻,显得很平静。周围人以为他们心理状态好转,从而放松警惕。但有时这是自杀者自杀态度坚定不移的表现,自杀者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不再被生和死的问题所困扰,只是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实施自杀行为。很多青少年在自杀、自残后,家人、朋友、老师都感到很吃惊,认为“昨天还好好的”,不敢相信所发生的事实。其实,自杀的信号早已发出,只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从以上分析来看,青少年在自杀前并不是完全没有“蛛丝马迹”可寻,只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青少年监护人的家长和学校,应该有危机干预意识,对学生出现的反常行为进行严密观察,并及时提供帮助,协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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