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谋62:为品牌取一个好名字
要创造名牌,首先必须给自己的商号取一个响亮动人的好名字。
就像要给刚出生的婴儿取名一样,一个经营者在开业之初,也必须给自己的公司或企业作商业性命名,也就是为自己的生意取一个名字,按中国传统的说法就是“定字号”。
可不能小看了这一取名。做生意首先就必须求名,要有名目,别人才会知道;要有名气,别人才会信服。而取一个好名字,往往一叫就响,便为创立名牌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因此,许多有眼光的商人都很注重为自己的商号题名,穷经究典,苦苦思索。胡雪岩就十分注重给自己的招牌取一个好名字。
在筹办阜康钱庄的时候,他就开始考虑如何给自己的钱庄取一个好名字。他知道自己读书不多,对定招牌这样需要文墨功底的事情不能胜任,于是郑重其事地来请教王有龄。
可是王有龄也不知道怎么个题法。于是,他又问胡雪岩:“题定招牌有什么讲究?”
胡雪岩想了想,说:“第一,要响亮,容易上口;第二,字眼要与众不同,至于要跟钱庄有关,要吉利,那当然用不着说了。”
胡雪岩这里讲到的几点要求,正是题定招牌应该注意的几条原则:
第一,要响亮,容易上口:就是要求招牌简洁明白,通俗易懂,发声响亮,能够朗朗上口;另一方面,挂招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别人记住,如果用字生僻,不易读,招牌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第二,字眼要与众不同:就是要使自己的招牌显得特别,从而在同行中引人注意。用现代商务观点看,一个与众不同的招牌,就意味着一种独立的品位和格调,所以这一点的确是不可或缺的。
第三,招牌用字要符合自己所从事的行业、行当特点,最好是让人一看就知道你这个商号是干什么的。这样,才能招徕有目的的顾客,减少盲目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四,招牌名要吉利。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在招牌取名中特别讲究。
根据胡雪岩上面的几点要求,王有龄给钱庄取名为“阜康”,这两个字取“世平道治,民物阜康”之意,可以说完全符合了胡雪岩的要求。
有些品牌的命名还要注意民族风俗的问题,不同民族的风俗特点及语言习惯都是品牌设计中必须考虑的因素。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的老板曾宪梓在这方面有过深刻的经验和教训。
曾宪梓是广东梅县人。1968年夏日的一天,他带着7000元港币的积蓄和一家6口人来到香港,开始了创业的艰苦历程。
那时的香港有400多万人,男子多穿西装,不少人竟有好几套,以至社会上有“穿西装拣烟头”的口头禅。西装如此盛行,却没有一家像样的高质量、高品位的领带厂。
曾宪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租来居住的小屋挤出一部分当做工厂,动手缝制低档领带,经营方针是以廉价求发展,每打领带的成本是38元,他把批发价定为52元,一条领带赚不到2港元。他原想便宜一定会有销路,利润也会积少成多。谁知买主狠狠压价,产品脱手很难。
低档领带没有销路,他又转向高档。曾宪梓买来4条外国高级领带,从用料、款式到制作过程都逐一研究后,仿制了4条,连行家也鉴别不出真假高低。他欣喜万分,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四处借钱,大批生产,结果又劈头泼来一盆冷水:商店不相信小作坊的产品质量,不相信杂牌会有销路,不肯进货。
曾宪梓一咬牙,把领带放在旺角的一家百货公司里,讲明不赚一分钱,条件是放在显眼的位置,让顾客任意挑选。结果,销量非常好,有一抢而空之势,各家商店都纷纷找上门来订货。
吃一堑,长一智,曾宪梓明白自己的优质领带一开始之所以被拒绝,是因为没有一个好的牌子和商标。尽管现在已经有了销路,但每打价格只有45港元,今后要扩大销路,占领市场,提高售价,必须要有一个好的牌子不可。
曾宪梓开始自己设计了好几种标牌,都不满意。后来,他想到了“金狮”,其英文名为“Goldlion”,应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
但可惜的是,由于这个品牌的出生地在香港,问题也就来了。“金狮”的广东话发音是“尽输”,这对于特别讲究口彩的香港人来说,当然是很忌讳的。由于人们总是不愿意买一条不吉利的领带系在脖子上,“金狮”领带并不好销。
对于一个已经成型的品牌,它的所有者一般来说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是不肯轻易放弃的,因为曾宪梓考虑到“金狮”虽然在香港不好销,但其英文名是个很不错的可以成为世界品牌的名字。于是他请人对它的名称进行重新策划创意。
在策划创意过程中,他们发现“金狮”英文字母“Goldlion”后面的“lion”正好与广东话的“利来”谐音,“利来”在香港是一个好口彩,人听人爱,于是决定“金”(Gold)字继续保留,而将“狮”字按英语发音,译成“利来”,这样,“金狮”(Goldlion)就摇身一变而成了现在口碑极好的“金利来”,不仅名字响亮,而且吉祥,很快成了畅销的名牌。
标牌定下来后,曾宪梓便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好品牌带来好效益,第二年就使每打领带的价格上升到100多港元。他又在九龙大瓜湾建立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工厂,考察了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奥地利的名牌领带厂,取众家管理之长,引进技术、设备,不断提高“金利来”的质量和声誉。
现在,“金利来”已当仁不让地占领香港名牌货的头位,雄踞港、台及东南亚各国的首位,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营业额突破2亿港元。
品牌是商品的代号,如何设计出让人过目不忘的品牌,是一门很好的学问。
我们再来看一下“万宝路”的英文品牌名称“Marlboro”的诞生记:
19世纪中叶,菲利浦·莫里斯在伦敦邦德大街开办了烟草销售商店,30年后发展为公司。
在父子俩的苦心经营下,公司先后推出了几种名牌香烟,这些名牌都带有“高贵”的含义。“Blues”暗示贵族血统;“Cambrige”取自伦敦地区名;“Marboroush”是指马尔博罗市的地名,该城是以菲利浦·莫斯的好友马尔博罗公爵的封号命名的。因为公爵一直帮助和支持菲利浦·莫里斯公司,为感谢公爵,就将其封号(也是市号)作为了香烟商标的一个名称。
然而,这种品牌都是很清淡的女士香烟。1924年,菲利浦·莫里斯公司迁往美国弗吉尼亚里士满市。当时上市的仍然是专为女士生产的香烟,烟味清淡,包装文雅,烟嘴也被做成红色的,便于吸烟的女士掩盖唇膏可能留下不雅观的红印。
1930年以后,该公司意识到香烟的主要市场还是男性烟民,便决定生产男士香烟。但当时美国男士香烟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如何独树一帜,赢得男性消费者,在香烟品质一样上乘的情况下,关键就在于品牌了。
公司老板小菲利浦·莫里斯为设计出一个新的香烟品牌,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了好几天。
这天,他无意间看到挂在墙上的美国地图,其中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地名,这就是Marlboro,这一地名恰好与他们公司在英国最畅销的“Marlboroush”牌号同名。他一阵狂喜,马上记下了这个地名,把它选为了新推出的香烟商标名称。
这一商标名称,一方面是由人名、地名引用而来,既简单明了,又为大众所熟悉,便于记忆;另一方面,由于以前该公司也有类似商标名称,而且是一个英国最畅销的牌子,这样相比,自然就叫得响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万宝路”与“Marlboro”相比,中文的译名似乎更具有创造性,既简单明了,朗朗上口,又充满吉利,更容易为人接受。
当然,一般而言,好名字仅仅是金字招牌的基础,要打好一块金字招牌,使其成为名牌,还必须下许多进一步的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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