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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收入悖论”

时间:2023-07-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幸福—收入悖论”2007年6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傅红春教授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经济学对“幸福”的离弃与回归——“斯密之谜”的一种解释》。作者明确指出,“谜底”就是幸福,或者说是幸福的最大化。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幸福—收入悖论”或“伊斯特林悖论”或被称为“幸福鸿沟”。

第一节 “幸福—收入悖论”

2007年6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傅红春教授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经济学对“幸福”的离弃与回归——“斯密之谜”的一种解释》。这篇文章告诉人们,英国学者斯密(1723~1790)给后人留下了两个“谜”:一个谜是他自己提出来的,一般称之为斯密的“价值之谜”,说的是钻石用处小而价格高,而水用处大却价格低。这个谜的谜底,被19世纪70年代出现的边际学派所解答。经济学中的“边际效应”(消费者在逐次增加一个单位消费品的时候,带来的单位效用是逐渐递减的)从此得到大家公认。斯密留下的第二个谜是在他去世后由19世纪中叶的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提出的,说的是斯密两部著作即《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表现在,《国富论》中把人的行为归结为自私,《道德情操论》中则把人的行为归结为同情;《国富论》表明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心,斯密在经济学上是一个利己主义者,《道德情操论》则表明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斯密在伦理学上则是一个利他主义者。这就是所谓的“斯密之谜”或“斯密悖论”,其核心是“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冲突问题。

对“斯密之谜”的解释,100多年来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傅红春教授给出一个自己的解释,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是斯密长时间地、交叉地、多次地打磨而成,二者的思想不可能是断裂的和相互冲突的。造成其间差别的原因之一是,《国富论》的主题是“财富增长”,而《道德情操论》的主题则是“欲望约束”,意在说明具有自私本能的人,为什么又不可思议地会具有克制这种自私本能的能力。造成《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差别的原因之二是,“斯密之后主流经济学的发展,越来越离弃了幸福。这种离弃,在凯恩斯(1883~1946)那里达到极致,至今还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离弃了幸福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是无法理解“财富增长”与“欲望约束”之间的一致性的,必然夸大《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的矛盾。那“斯密之谜”的“谜底”究竟是什么呢?作者明确指出,“谜底”就是幸福,或者说是幸福的最大化。

如前所述,“幸福=效用/欲望”的公式,是由萨缪尔森给出的,但这个公式体现的思想内涵,在斯密那里就已经存在。《国富论》是告诉人们,如何使“财富”更快更大地增长,从而提高效用以增进幸福;《道德情操论》则告诉人们,如何使“欲望”受制于道德规范,不因恶性膨胀而败坏幸福。二者殊途同归于人的“幸福最大化”。

为什么主流经济学家们要在斯密之后离弃幸福呢?“也许只是研究方法的需要。一是因为幸福没有标准的统一的定义,很难定性,进而造成幸福很难定量;二是财富确实是增进幸福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很多的经济学研究中,直接研究的就是既容易定性又容易定量的财富。”[1]久而久之,热衷于财富研究的主流经济学家们都几乎忘了“财富增长可以带来幸福增长”从来就只是一个假设。但他们把它当成一个绝对的普遍的真理,直到20世纪以后,现代经济学中的诸多研究表明,财富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幸福增长,尽管幸福离不开财富增长。

1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Easterlin,1926~)出版《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他认为,现代经济学是构建于“财富增加将导致福利或幸福增加”这样一个核心命题之上的。然而,通常在一个国家内,富人报告的平均幸福和快乐水平高于穷人,但如果进行跨国比较,穷国的幸福水平与富国几乎一样高。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幸福—收入悖论”或“伊斯特林悖论”或被称为“幸福鸿沟(Happiness Gap)”。“幸福—收入悖论”提出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对这一难题的解释存在各不相同的多种理论。这些理论大体上可以被归为两类:

第一类被称之为“忽视变量”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传统经济学仅仅关注收入、财富和消费,而忽略了影响人们幸福的其他许多重要因素,包括:激励与创造、健康、政治参与、社会渴望、自由、利他主义的丧失、不平等、社会资本的减少和地位外部性等。如果这些非经济因素与收入、财富和消费等经济因素呈负相关关系时,也就是说,当财富、收入和消费增长的同时健康、政治参与、自由、社会道德、社会公平等非经济因素的水平呈下降趋势时,那么随着GDP的增长,许多影响幸福的非经济因素会在不同程度上抵消经济因素带来的正面作用,就可能出现收入增加了而人们的幸福没有相应增加的“幸福—收入悖论”。

第二类解释可以被理解为“比较视角”。这种理论包括相对收入理论、参照组理论或攀比理论。这些理论的共同之处是,当社会变得更富裕时,人们的攀比水平随之提高。这时,如果个人效用与自己的收入水平呈正相关,但与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呈负相关,将导致收入—幸福曲线下移,从而使得总效用水平保持不变。通俗地说,就是随着社会富裕程度的提高,尽管个人的绝对收入水平和绝对消费水平也提高了,但如果这种提高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增长,那么,个人的幸福感将可能不升反降,因为他的相对贫困感增强了,攀比心理导致其幸福感不升反降。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的“相对消费理论”,为该领域经济学家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参照点。在弗兰克看来,一个人的主观幸福感与其社会的相对地位有密切关系,当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相对地位提高后,他的幸福感才会增加。尽管经济社会发展使每个人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但人与人之间的相对社会地位却没有多大变化,即消费攀比最终会让大家的效用同归于零,结果个人的幸福感没有提高,社会整体的国民幸福感也不会增加。这就产生了一个“零和(zero-sum)地位竞争”,即地位竞争仅仅导致个人福利的再分配,而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的幸福并没有增加。

简要回溯现代经济学对财富与幸福关系的探讨之后,我们仍然心存两个疑问:第一,依据科学调查,全球范围内经济发展与国民幸福感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第二,在什么情况下经济发展不再带来国民幸福感的持续增加?来自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能够为这两个疑问提供主要解答。

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和美国人口统计局曾经以数据表明,从1946年到1991年之间,美国的人均收入从11000美元增加到了27000美元,但国民平均幸福水平反而略降。

以2008年为基准,韩国的“生活质量”在全球39个主要国家中排第27位,与2000年的一样。虽然其间韩国人收入猛增,但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却没有增加。韩国《中央时报》称,韩国目前似乎正陷入“伊斯特林悖论”。其国内有评论认为,韩国应该调整发展方向,由“促增长”转向“谋协调”。[2]

澳大利亚华人经济学家黄有光,在考察了一些后发国家的情况后发表了《东亚快乐鸿沟》。他在文中提及,新加坡的收入水平是印度的82.4倍,即使不考虑汇率波动,其购买力也是印度的16.4倍。但是,这两个国家的幸福指数却旗鼓相当,且都高出日本一大截。从1940年到1998年,美国的人均收入翻了近4倍,然而感觉到快乐的人占总人口的比率平均都维持在30%上下,且没有表现出任何上升的趋势。而在日本,从1958到1988年的30年间,人均收入增加了5倍还多,可是平均快乐人口比率是59%,也没有上升趋势。在列举了若干诸如此类的数据之后,黄有光得出结论:“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虽然东亚(日本是个例外,1998年前后受危机影响暂时陷入下滑的国家也属例外)在经济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为国民谋快乐——这一人类的终极追求上却毫无作为。”类似的例子《东亚快乐鸿沟》中还列举了许多。黄有光最后认为,这些事例应该能让我们“稍事停顿,去反思一些基本层面的问题,比如,终极目的、价值的问题,经济成长的代价问题,经济成长而人们不快乐的理由何在?如何来改善?可以采取的公共对策有哪些?”

我国改革开放的旅程似乎也是对“幸福—收入悖论”和“东亚快乐鸿沟”的印证。从1979年到2010年的31年间,我国GDP的平均年增速为9.6%,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6.0%和7.0%。在前20年虽然缺乏数据,但生于其中的中国人大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幸福感在随着经济发展而得到稳步提升,可是,这种幸福感与经济同步增长的情势在后10年里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社会蓝皮书《2007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04、2005、2006三年中中国城乡居民总体幸福感分别为3.79、3.73、3.64,呈下降趋势,表现出与经济发展轨迹之间的非同步性。荷兰的伊拉斯谟大学(也有译为伊拉漠斯大学)的Ruut Veenhoven教授对中国国民幸福指数的三次调查也表明:1990年为6.64(1~10标度),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却下降到6.60。这些调查数据表明,我国今后,即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也并不能保证国民幸福感的持续增加。

致力于“幸福学”研究的芝加哥大学教授奚恺元对我国国民幸福感先升后降解释说,发展经济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增加幸福感,现在的中国人比20多年前要幸福得多。不过,人们幸福与否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很多和财富无关的因素。经济越发展,非物质因素对幸福的影响就越来越大,例如,人们身体的健康、工作的稳定、婚姻状况以及人际关系等等。

国际研究幸福问题的著名学者罗纳德·英格尔哈特利用他所负责的“世界价值调查”的数据,研究生存和幸福(survivalandwell-being)与人均GDP的关系,据此关系把社会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经济收益阶段(Economic Gains)和生活方式多样化阶段(lifestyle)。在前一阶段,幸福提高对经济增长比较敏感,国民幸福感随着经济增长明显提高;而到了生活方式多样化阶段,经济增长对国民幸福感提高的作用并不显著,即当人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主观幸福”和GDP的增长就不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根据英格尔哈特的研究,5000美元(以1995年美元的购买力作为计量标准)是经济收益阶段和生活多样化阶段的分界点。1995年的美元购买能力相当于2009年7038美元,而中国人均GDP水平在2009年超过了这个临界点(按照IMF的估计,2009年以PPP计算的中国人均GDP为6567美元)。因此,从国际比较的视角看,当前中国人均GDP水平(按照PPP计算)已经进入英格尔哈特所定义的第二阶段——生活方式多样化阶段,即国民幸福感提升对经济增长不敏感。旨在促进国民幸福的发展政策将不应该仅仅以GDP增长为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中国逐步进入中等发展阶段,对于国民幸福问题的研究将是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3]

英格尔哈特的研究结论为我们解答经济发展与国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简洁明了的理论模型。原来,经济发展确实是提高国民幸福感的有力杠杆,但这个杠杆对国民幸福感的撬动不是一个直线关系,而是曲线甚至是非线性的复杂关系。也就是说,国民幸福感与国家经济状况和国民收入水平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会在一定阶段强有力地提高国民幸福感,但在进入中等发展阶段之后,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社会矛盾,会作为非经济因素明显地影响经济发展对国民幸福感的撬动,甚至完全抵消其作用。这就是经济学里所描述的边际效应。经济增长对幸福的贡献是边际效应递减的,即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它所带来的幸福感增加就会递减。幸福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国家发展经济、个人提高收入水平都是实现幸福的重要手段。但经济社会越发展,富裕程度越高,就越不单纯依靠财富的增加来提高国民幸福感,而是还要依靠公平正义、民主法治、人的尊严、精神品质、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等等非经济因素来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的需要。

综上所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发展狂潮中,许多国家已经走过了经济发展持续撬动国民幸福感增长的历史阶段(即英格尔哈特的“经济收益阶段”),进入到社会综合发展阶段(即英格尔哈特的“生活方式多样化阶段”)。我国虽然晚至20世纪70年代末才“搭上”新科技革命的快车,奋力追赶现代化,但也很快同许多发展中国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面临着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目标的彻底更新。以往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曾经以单边突进的方式,很快做大了社会财富的“蛋糕”,但社会矛盾的集结和国民幸福感的不升反降证明了它的片面性和不科学性。继续固守传统的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经济学等学科已经从“离弃”幸福又“回归”幸福,促使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增长是手段,国民幸福才是目的。环顾全球,幸福经济学、幸福政治学、经济心理学等学科应运而生,联合国倡导的“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的新发展观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接受。这一切标示着人类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发展目标的重大转折。正是在此历史背景下,科学发展观在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被响亮地提出,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的发展和幸福为本。科学发展观一经提出,就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戴,足以说明它是顺应时代变迁的产物,是一个成熟执政党查看社情、顺应民心、自我反思之后提出的新的发展指导思想,也是泱泱中国踏上幸福之路的新的起点。

中国的幸福之路是一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全面建设之路。由于我国在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全面建设方面的相对滞后性,使得这些领域的“社会变革”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成为一个极为繁难的系统工程。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跟进的是构建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舆论氛围和体制机制。因此,本章自然过渡到对公平正义——另一个制约我国当前国民幸福感提升的因素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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