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办案
清朝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盐业,因此,整治盐课一直是清政府十分重视的事情。
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五十四岁的郑板桥,从范县调往潍县任知县。他来到这个以盛产海盐而著称的小县城,面对眼前繁荣的盐业景象,很兴奋,但又感到有一种压力:要保证这里盐业的发展、治理好当地的经济秩序是很难的。因为清朝时期,盐业分官营和私营两种。私营,大都是私盐小贩,本小利小;而官营的大盐商仗着权势,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市价。私盐商贩经常因受排挤敲诈而破产。
郑板桥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件官私盐商的诉讼案。郑板桥一见那个小贩,便知是个可怜的穷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贩盐,是生活所逼,不得已为之。郑板桥顿生怜悯之心。经升堂审理后,郑板桥很清楚这案件的内情是“官”压“私”,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如果明断官商不法,这虽然保护了盐贩的利益,但就将得罪官商,盐业的税收肯定会受影响;如果昧良心惩罚私盐贩,不仅于心不忍,而且也会招致私盐贩们的不满情绪,同样会影响盐税的收缴。郑板桥思来想去,忽然眼前一亮,心生一计。他当即把惊堂木一拍,喝道:
“私盐贩子竟然如此无理,今天我要以儆效尤,给你们点颜色看看。”
当即,郑板桥命衙役抱来一些芦席,用细木片作托,认真扎好,中间挖一个大圆孔,名曰“芦枷”。他又画了许多竹子和兰花,题了字,贴在芦枷上。然后让私盐贩子套在脖子上,站在盐商的门口示众。大家都知道郑板桥不仅是个办事公正的清官,而且是个著名的大画家。他的诗、书、画堪称“三绝”,他画的竹子和兰花,名扬四海,许多人都想一睹为快,更渴望能得到他的墨迹。那位私盐贩子戴着芦枷往盐商门前一站,立即招引了许多人前来观画,整个县城都轰动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盐商很是得意,认为这下可好了,再没人敢和自己抗衡了。
随着时间的延长,人越聚越多,店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店外人群熙熙攘攘,店内空空荡荡,大盐商这才感到不妙,盐贩示众影响了自己的生意,一天下来一笔买卖也没做成。第二天围观的人就更多了,大盐商感到好不晦气。当天傍晚,大盐商气急败坏地去见郑板桥,苦着脸恳求道:“大人,请您不要再让那私盐贩子在我门口示众了。”
“本县判处示众十天,怎么刚刚两天,你就来说情。”郑板桥装作惊讶地问。
“大人,我不是来说情,私盐贩子戴着芦枷,倒很轻松,可是我这两天的买卖却蚀不起,再这样下去,我的店就要关门了。”大盐商哭丧着脸说。
郑板桥板着脸,拈着胡须,冷笑一声说道:
“你们这些富翁可真难伺候!要戴枷示众的是你,请求脱枷的还是你。好,好!这回依你就是,下次要是再这样反复无常,戏弄本县,连你也要顶枷示众!”
说完,郑板桥命差役给私盐贩子解去刑枷,释放回家。大盐商又羞又恼又怨又恨,落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从此,大盐商欺压敲诈私盐贩子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
郑板桥当时只是一小小的县令,他官卑职小,人微言轻,但即使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仍能利用自己的为政智慧,巧妙地周旋于各种势力之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清政府经济的发展与巩固作出了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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