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效有利同化
我们必须时常提醒自己,发表意见要注意切实可行,这并不是提出梦想、幻想或希望的满足。为了强调这一点,我们不仅在发表建议时必须说明我们心目中良好社会的特征,而且还必须提出一些明细的规定,说明达到它应采取的方法。
接下来要讨论心理学问题,这就要强调经验态度,它意味着我们将依据程度、百分数、证据的可靠性、需要得到的资料、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可能性等讨论问题。我们将不会在二歧化、黑或白、非此即彼、绝对完善、不能达到或不可避免等方面浪费时间。
当然,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认为,改革是可能的,进步、改善也是可能的。但不可避免的进步,在某一未来时刻达到一种完善的理想境地,并不一定有可能,我们也不愿费心讨论这样的问题(退化或灾难也是有可能的)。
一般地说,仅仅反对什么事是不够的,较好的选择应该同时提出来。我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整体论的研究,改善员工的人,改革整个社会,然后使之革命化。而且,我们设想,两者的改变并不一定非要有一先一后的顺序,即或人在先或社会在先,我们假设两者能同时改变。
除非我们有某种关于个人目标的想法——成为怎样的人,并据此判别某一社会是否合理,否则,任何关于规范的社会思想都是不可能的。在此前提下,我们进一步设想,在好的社会,任何试图改善自身的社会的直接目标是所有个人的自我实现或某种相近的标准或目标。超越自我——在存在水平上的生活——据认为对于那种个性坚强而自由的人或自我实现的人最有可能。这里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有关于健康的、合乎需要的、超越的、理想的人的一种可信的、可靠的概念?这一规范的想法本身也是有争论的和可以辩论的。难道我们有可能去改善社会而不抱有关于人的改善的某种想法吗?
我们必须有关于自主的社会需要的某种想法,不依赖于心灵内部或个人心理健康或成熟。我认为,关于人一个又一个好的改善想法,不是一种解决社会改革问题的可行办法。因为最好的个人处于不好的社会环境下也会有不当的行为。既然能树立一种社会制度使人与人相互攻击,也能树立另一种社会制度鼓励人与人彼此协作。换句话说,你能创造一些社会条件,使一个人的有利条件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有利条件,而不仅仅是自身的有利条件。这是一个基本的假设,是可以辩论的,也是可以证明的。
标准或规范是普遍的(对全人类都适用),还是民族国家的(有政治、军事的统治权),或亚文化的(民族或国家内的较小群体),或家族的和机构的?我认为,只要存在分立主权的国家就不可能有普遍的和平,因为有可能发生这种战争。只要我们有国家统治权,我认为这就是不可避免的。从长远来看,任何规范的社会哲学家必须接受有限制的国家主权,例如像全球统一的联邦制拥护者所建议的那样。
在各个时代,规范的社会思想家都会自动地为达到这样的目标而奋斗。但这一点一旦被采纳,接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改善现存的民族国家、地区的再划分,像美国国内各州的划分或美国的亚文化群体的划分,如犹太人群体或华人群体等等。最后,还有把各个家庭协调成真正美满的问题。这甚至也不排除单个的人怎样能使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环境更优美的问题。我想这一切是同时可能的,它们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并不是彼此排斥的。
马斯洛的优美心灵组织定义是很明确的,即指精选的亚文化,仅仅由心理上健康的或成熟的或自我实现的人和他们的家庭组成的。在理想国学说史中,这个问题有时受到正视,有时又被忽略。我们必须经常有意识地对此作出决断。在谈论这一问题时,必须详尽说明谈论的是非精选的全人类,还是精选出的一个较小的群体,附带有特定的入选条件。
假如你心目中确有一个精选的理想群体,你还必须回答是驱逐还是同化破坏者的问题。一旦他们被选入或诞生于这样的社会中,是否也必须保留在社会中?或者,你是否认为需要规定一些条款,必要时实行放逐或监禁,等等。对罪犯,对作恶者,等等,需要进行管制吗?
依据心理病理和心理治疗的知识,关于社会病理和理想国尝试的历史知识,任何非选择的群体都可能受到有病的或不成熟的个人所破坏。但是,由于我们的选择技术还很贫乏,我们的意见是,任何力求成为理想的或优美心灵的组织必须能够开除那些选择漏网的不良分子。
多元论承认和利用体质和性格中的个人差异。许多理想国的安排好像所有人都是可以互换的,都是一样的。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即在智力、性格、体质等等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幅度的变异,对人性、癖好、个人自由的认可必须详细说明应该考虑的个人差异幅度。在幻想的理想国中,没有低能儿,没有疯子,没有衰老,等等。而且,经常有某种规范以隐蔽的方式作为合乎需要的人的标准,这种标准从我们对于人类变异幅度的现有知识看已显得过于狭隘。各式各样的人怎么可能都仅仅符合一套规则或法则呢?你是否愿意考虑广阔的多元论,例如,服装、鞋帽的样式等等。在美国,我们现在容许在食物中有一种非常广阔但并不完全的选择幅度,在服装的样式方面只容许有非常狭窄的选择幅度。例如,傅利叶曾依据充分承认并利用非常广阔的体质差异幅度建立他的全部理想国方案。柏拉图则不同,他的理想国只有三种人。你需要多少种人?能有一个没有异常人的社会吗?自我实现概念是否已使这一问题过时?假如你接受最大幅度的个人差异和性格与才能的多元论,那么,这就是一个实际上承认人性大部分或全部特征的社会。自我实现是否表示对癖好或异常的实际承认?承认到什么程度?这一切都必须有准确的答复。
亲工业化或反工业化?亲科学或反科学?亲知识或反知识?许多理想国是索罗(1817~1862年,美国作家和哲学家)式的,乡土味的,基本上是农业的(例如,包索地的生活学校)。其中很多曾经离开并反对城市、机器、金钱经济、劳动分工等等,你同意吗?分散的、乡村化的工业如何实现?人与环境的道家和谐如何实现?花园城市、花园工厂如何实现?现代技术必须使人受奴役吗?自然在世界上的各个地区都会有小群的人回到农业,这自然对于小群的人也是可行的,对于全人类是否也行得通呢?但必须注意一点,有一些社会是有意围绕着工业制造而不是农业和手工业建立起来的,过去和现在都有。
有时候在反技术、反城市的哲学中,可以看到有一种隐蔽的反理智、反科学、反抽象的思想。有些人把这些东西看作是去圣化,是和基本的、具体的现实脱节的,是无血性的,和美与情感对立的,不自然的,等等。
在中央集权的社会,计划社会主义的社会,或非集权的无政府社会,有多少计划是可能的?必须中央集权化吗?必须实行强制统治吗?大多数知识分子对于哲学无政府主义很少了解或不了解。玛那哲学的一个基本的方面是哲学的无政府主义,它强调非集权化而不是集权化,强调地方自治、个人责任,对任何类型的大机构或任何类型的权力积累都不信任,它不认为武力能作为一种社会技术,它和自然与现实的关系是生态学的和道家的,等等。在一个社群范围内有多少等级是必需的,例如在一个以色列的集体农庄中或一个弗洛姆式的工厂中,或一个合作的农场或工厂中,命令是必须的吗?统治人的权力也是必须呢?
增强多数意志的权力呢?惩罚的权力呢?科学的社群可以作为一个无领袖的优美心灵“亚文化”的范例。非集权的,自愿的,但又是合作的,多产的,并有二种强大有效的伦理法在起作用。辛那侬亚文化(高级组织的,具有层次结构的)可以与此对比。
在许多理想国的讨论中,恶行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它或者离开愿望太远,或者被忽略。没有监狱,没有任何人受惩罚,没有任何人伤害别人,没有犯罪,等等。我们应该接受这样一个基本假设,认为不好的行为或心理病态行为、恶行、暴行、妒忌、贪婪、剥削、懒惰、不道德、恶意等等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并处理。正如大卫·李梁塔尔所说:“认为有什么地方存在着一种事物的图式能消灭冲突、斗争、愚蠢、贪心、个人的妒忌,那是通向失望和投降的一条捷径。”恶的问题必须从两方面探讨,既可以从人格内部探讨,也可以依据社会方面的安排探讨,也就是在心理学上和社会学上探讨,显然,在历史上也得探讨一番。
很显然,圆满论——要求理想的或完善的解决——是一种危险。理想国的思想史表明有许多不现实的、不能达到的、非人的幻想。例如让我们全都彼此相爱,让我们全都平等地分享一切,所有的人在各个方面都必须作为相同的人看待,任何人都不能具有左右任何其他人的权力,任何压力的应用都是恶。“没有不好的人,只有未得到爱的人”。这里有一个共同的序列,圆满论或不现实的期望导致不可避免的失败,再导致幻想的破灭,再导致冷漠、沮丧或对一切理想和一切规范的希望和努力的敌视。那就是说,最终,圆满论往往甚至总是会导致主动反对规范的希望。当圆满证明是不可能的时候,改善也往往会被认为是不可能的。
如何对待侵犯,敌意,战斗,冲突?这些能废止吗?
侵犯和故意是否在某种意义上来自本能?哪些社会制度孕育着冲突?哪些能使冲突尽可能减少?假定在人类分割成主权国家的条件下战争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在一个统一的世界中是否可以设想武力是不需要的?这样的世界,政府需要武警或军队吗?
至此,得出一般结论:侵犯、敌意、争斗、冲突、残忍、虐待狂在精神分析上存在,即在幻想中、梦中等等都一般地并也许普遍地存在。而且,侵犯行为作为一种真实性或可能性能在每一个人身上发现。一旦侵犯性也看不见的地方,很可能会找到压抑、压制或自我控制。因此,当一个人由心理发展不成熟或神经症向自我实现或成熟过渡时,侵犯的性质会有所改变,因为施虐狂的或残忍的或卑鄙的行为是在未发展的或神经症的或不成熟的人中发现的侵犯性。而当一个人向人格成熟和自由前进时,侵犯的性质会变为反抗的或正直的愤怒,变为自我肯定,变为对剥削和统治的抵抗,变为拥护正义的激情,等等。并且我认为,成功的心理治疗能使侵犯的性质沿着第二种方向改变,使它从残忍变为健康的自我肯定。
毫无疑问,侵犯的文字发表能使实际的侵犯行为减少。如此一来,如果能设法建立某种社会制度,那么,任何性质的侵犯更有可能或更少可能发生。而且,某种暴力的排遣对于男性青年比对于女性青年更需要。有什么办法教导青年人如何明智地处理和表现他们的侵犯,在一种使人满意的而不是对他人有害的方式中表现?
生活应该简单到怎样的程度?什么是生活复杂化的适宜限度?
社会容许个人、儿童、家庭有多少私下活动?多少在一起的活动,社群活动,友谊,社交,公共生活?多少独处,“放任”,不干扰?
社会能宽容到怎样的程度?每一件事都能被原谅吗?
什么是不能容忍的?什么必须受惩罚?社会对愚蠢、虚伪、残忍、心理病态、犯罪行为等等能宽容到怎样的程度?社会安置方面对于智力有缺陷的人,对于衰老、无知、残疾等等必须有多少保护?这个问题有必要指出一点,因为它除了过度保护的问题,这对于那些不需要保护的人是否有妨碍?这是否有可能导致对思想、讨论、实验、爱好等自由的妨碍?它也提出无菌气氛的危险问题,提出理想国作者中的倾向性问题,他们往往既排除了一切恶,也排除了一切危险。
必须接纳的公众趣味幅度有多宽阔?对于你不赞同的东西必须有怎样的容忍?对于堕落、价值贬损、“低级趣味”的容忍如何?对于吸毒成瘾、酗酒、服用麻醉药、吸烟又如何?对看电影、电视、报纸的趣味又如何?据说这是公众想要的东西,这很可能有统计资料的支持。你将干扰(统计说明的)公众需要到怎样的程度?对于优秀者、天才、能手、创造者、胜任者和低能者双方,你是否准备投相等的票?你将如何对待英国广播企业?能让它总是说教吗?它应该反映尼尔逊(1869~1946年,美国教育家及作家)评级法到怎样的程度?对于不同的人是否需要有3个频道?5个频道?电影、电视剧等等的制作者是否有教育和提高公众趣味的责任?这些事业是否应该引起公众的关心?
例如,对同性恋者、鸡奸者、裸露狂者、性施虐者、性受虐者应该做些什么?能容许同性恋者引诱儿童吗?假定一对同性恋者在完全隐蔽的场所进行他们的性生活,社会应该干预吗?假如一个性施虐狂者和一个性受虐狂者私下彼此得到满足,公众有抗议的理由吗?能允许他们公开登广告彼此相求吗?能容许爱穿异性服装的人在公开场合显示自己吗?裸露者应该受到惩罚或限制或监禁吗?
对于领导者(和追随者)、胜利者、优秀者、坚强者、领班、企业家,他们是否值得我们全心全意崇敬和爱戴?是否有可能出现又爱又恨的后果?如何保护优越者免遭妒忌、仇视,被“恶眼相看”?假如所有新生婴儿都得到完全平等的机会,能力、才干、智力、强度等等方面的个人差异将会在一生中表现出来,那该怎么办?是否应该给更有才干、更有用、更多产的人更高的奖励、更多的报酬、更多的优惠?“灰色显赫”的思想在什么地方才能起作用,即在金钱方面付给强有力的人比别人更少的报酬,虽然高级需要和超越性需要得到满足,如被容许有自由、能自主、有可能自我实现?领袖、首领等等甘于贫困(多少是简朴)的誓言是怎么回事?应该给企业家、有高成就需要的人、组织者、创始者、有兴趣经营事业的人、愿意领头、运用权力的人多少自由?如何赢得自愿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信任?谁甘愿收拾垃圾?强者和弱者将发生怎样的关系?胜任者和不胜任者又怎样?当权者——指警官、法官、法律制定者、父亲、船长等等——怎样才能赢得爱戴、尊敬、感激?
恒久的满意是否可能?立即的满意是否可能?可以这样认为,满意几乎对所有的人都是一种短暂的状态,不论社会条件如何都是如此。因此,寻求恒久的满意是无用的。试与天堂、乐土的概念,与期望从巨富、闲暇、退休等等得到的好处相比,与此相似的是发现,“低级”问题的解决不如“高级”问题和“高级”怨言的解决更使人满意。
男性和女性怎样彼此适应,彼此喜爱,彼此尊重?大多数理想国是男性写出的。女性关于理想社会是否会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的理想主义者不是公开以说教的身份出现就是隐蔽的家长。无论如何,在历史上,女性总是被认为在智力、办事能力和创造性等方面低于男性。现在,女性至少在先进国家已经得到解放,自我实现在她们也同样是可能的,这将如何改变两性关系?男性中需要有怎样的改变才能适应这一新型女性?是否有可能超越简单的统治与从属的等级?优美心灵的婚姻将是怎样的?婚姻在自我实现的男性和自我实现的女性之间将是怎样的?女性在高度综效的社会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负怎样的责任,做什么工作?性生活将有怎样的改变?女性和男性将怎样定义?
所有已知的文化都有某种类型的宗教,而且是从来就有的。现在非宗教或人道主义或非习俗化的个人宗教第一次成为可能的了。在优美心灵组织或在小的优美心灵社区中会有怎样的宗教或精神生活或价值生活呢?假如群体宗教、宗教机构、传统宗教继续存在,它们将有什么变化?它们和过去的宗教会有哪些不同?应该怎样培养和教育儿童,使他们向自我实现的目标迈进,并追求价值生活——精神生活,宗教生活,等等?如何使他们成为优美心灵社会的一员?我们能从其他文化传统、从民族学文献、从高综效文化那里学习吗?
似乎有一种类似本能的需要,需要从属关系、寻根问源,需要在面对面的团体中自由表达和接受喜爱和亲密之情。很清楚,这必须是较小的集体,不超过50人或100人。无论如何,在几亿人口的大范围内,亲密和喜爱是不大可能实现的,因此,任何社会必须从某种亲密团体开始,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来。在我们的社会中,它是血缘家庭,至少在城市中是如此。有宗教的教友关系,妇女社团、兄弟会、训练小组、交友小组,彼此以真诚和坦率相待,寻求友谊、表现和亲密关系,是否有可能使这一类事情成为惯例?工业社会往往是高度流动的,人员大量流动,这是否会割断同他人的联系?还有,这是否会成为跨代的团体?或者它们只能是同辈的团体?看来儿童和青少年是不能完全自律的,除非特意培养他们的自律。是否有可能使某些非成人的同辈团体依据他们自己的价值观生活,即不要父母、长辈的指导?
假定在任何社会中强者愿意帮助弱者,或无论如何不得不这样做,什么是帮助他人的最好办法(在他人较弱,较穷,较不胜任,较不聪明时)?什么是帮助他们变强的最好办法?假如你是强者或长者,怎样做才比较明智而不致越俎代庖?假如他们很穷而你富有,你怎样做才能帮助他们?一个富国怎样做才能帮助穷国?为了便于讨论,暂且规定菩萨式的为人:
他愿帮助他人;
当他自己变得更成熟、更健美、更仁慈时,他愿成为一位更好的助人者;
他懂得什么时候应该采取道家的和不干预的态度,即不帮助;
他表示愿意或随时准备给他人以帮助,但其是否被接受要看他人意愿;
他认为,帮助他人是自我成长的最好途径。这就是说,假如一个人希望帮助他人,那么他能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先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问题的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够同化多少不助人的人,即寻求他们自己个人得救的人,隐士,虔诚的乞丐,洞穴中的沉思者,回避社会独善其身的人,等等?
先进社会性生活的趋向是,两性几乎在发育期即在没有结婚或没有其他约束的情况下结合。现在有些“未开化”的社会也有这一类的情况,即婚前的杂交加上婚后的一夫一妻制或接近如此。在这些社会中,因为性是可以自由得到的,婚姻配偶的选择几乎完全不是依据性的理由,而是一种个人爱好的问题,也是作为一种文化上的伴侣。例如,为了养育子女,为了经济生活上的分工等等。这一猜测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它的含义是什么?在性的驱力或性的需要方面,特别是在妇女中(在我们的文化中),现在已经出现很大幅度的差异。设想每一个人都有同等强烈的性欲,那是不明智的。在一个良好的社会中,如何才能适应性欲方面的大幅度差异呢?
性欲、爱情和家庭方面的民俗现在正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非常迅速地变迁,包括在许多理想式的社会中也是如此。多种安排正在提出来并在试验。这些“实验”的资料现在还得不到,但将有一天它们不得不受到认真看待。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许多群体,例如青少年,往往会选择不好的领导人。他们选择的人将领导他们走向毁灭和失败——选择的是失败者而不是胜利者——妄想的人物,心理病态的人格,吓唬人的人。任何优良的社会要想发展必须选择好的领导者,因为他们最符合实际的要求,有真才实学,能够胜任。怎样才能扩大这样良好的选择?什么样的政治结构更有可能把野心家推上权力的宝座?什么样的政治结构能使这样的事较少或不可能发生?
什么样的社会条件最有利于人性的丰满发展?这是对人格文化研究的一种规范的说法。与此有关的是社会精神病学的新文献,还有心理卫生和社会卫生运动的新文献?各种形式的小组治疗也正在试验,还有优美心灵的教育组织,如依萨冷研究所和学院。现在是讨论如何使教育更优美心灵化的时候了,包括在各个阶段的教育时期和一般的教育问题,然后再进一步研究其他社会制度问题。Y理论管理是这种规范社会心理学的一例。在这一理论中,社会和社会中的每种制度,只要能帮助人趋向更丰满的人性就可以说是较好的,只要有损于人性就可以说是不好的或心理病态的。毫无疑问,社会病态和个人病态的问题也必须从这一角度进行探讨,正如从其他角度探讨一样。
促进健康的团体本身能否成为引向自我实现的途径?
有些人认为,个人利益必然和集体利益、机构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以至和文明本身相排斥。宗教的历史往往表明,在每一个神秘主义者中会出现一种分裂,他们个人得到的启示使他们起来反对教会。教会能促进个人的发展吗?学校能做到这一点吗?工厂呢?“唯心论”如何与实际性相联系?“唯物论”如何与实在论相联系?我认为,低级的基本需要比高级需要占优势,高级需要又比超越性需要(内在价值)占优势。这意味着“唯物论”比“唯心论”占优势,但也表示它们两者都存在,都是心理学的现实,在任何优美心灵的或理想国的思想中都必须加以考虑。
许多理想国曾设想一个完全由心智正常的、健康的、有效能的公民组成的世界。即使一个社会起初仅仅选择这样的人,即衰老的、虚弱的或不胜任的,谁将照顾他们?
社会不公平的废除将容许“生物学的不公平”准确无误地显现,包括遗传的、胎期的和诞生时的不平等。例如,一个孩子生来就有一颗健康的心脏,而另一个生来就有一颗不好的心脏——那自然是不公平的。一个更有才能,或更聪明,或更强壮,或更美丽,另一个则愚笨不堪,那也是不公平的。生物学的不公平可能比社会的不公平更令人难以忍受,这里更有制造借口的可能。一个良好的社会对此能做些什么?
在社会或社会的任何部分中,是必需的吗?是否某些真相只能保留在统治集团中?独裁统治者不论是否仁政,似乎都需要某些真相隐瞒。什么真理被视为是危险的?
许多实际的和幻想的理想国都依赖一位聪明的、仁慈的、机智的、坚强的、有效率的领袖,一位哲学家国王,但这有保证吗?谁将挑选出这位理想的领袖?如何保证领导权不致落入暴君手中?这一类的保证是否可能起作用?好的领袖死了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领袖状态、权力分散、权力保留在每一个人和每一无领袖团体中的状态是可能的吗?
至少某些成功的理想社会,不论过去的或现在的,如兄弟家园,曾把私下或公开忏悔的坦率、彼此的争论、相互以真诚回报或相待注入文化中。当前,训练小组(交朋友小组)和优美心灵(Y理论)工厂和工业企业的辛那侬式的团体、各种类型的治疗小组等等也是如此。
如何使热情的和怀疑的现实主义相结合?如何使神秘主义和实际的机智及有效的现实测验相结合?如何使理想主义的、完美的、因而也是不能达到的目标和对手段不可避免的缺陷的宽容接受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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