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转行试用期
1.试用:公司观察你的一面镜子
试用是公司裁定你的最后一关,也是最关键的一关,千万不要认为这是形式,是过场,从这一关出局概率也是相当高的。试用期就是公司观察你的一面镜子,一两个月甚至长达三个月的试用期不仅让你的工作能力获得淋漓尽致的表现,也能让你的个性毫无保留地表现出来,你的工作能力,人格人品的考核都要满足公司的要求。对于转行的人来说获得这个机会是来之不易的,而且尤为重要。转行的你怎么能在与专业对口的试用人员的竞争中取胜,你想要领导给你怎样的评价,你先要自己给自己在试用期内定一个目标,写出希望得到什么评价,为得到这些评价怎样去实施。
镜子里面的你是活灵活现的,观察镜子的人是严格挑剔的,就像在欣赏一幅艺术品,你是赝品,还是正品。然而你要相信试用期通过与不通过完全在于你,而不是在于你的领导和同事,相信事出有因,这就要试用期这面镜子映射出转行的你的好的、顽强的一面。
第一,要认清自我。只有在认清自我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表现自我,你有什么优势,怎样才能发挥出你的优势,你有什么缺点,你怎样去克服你的缺点,这些都是针对你进入这个试用期而要进行思考的问题,包括你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心理个性等的优缺点。
第二,察言观色,适当表现自己。谁都不想让一个新人超过自己,太锋芒毕露不是好事,懂得察言观色,适当表现自己,才是自己才华显示的最高境界。公司就是一个浓缩社会,有各种心态的人,而不像学校,要收起学生时代的心高气傲,天不怕地不怕的劲;懂得察言观色,并不是要对领导拍马屁,而是要抓住有利时机表现自己,才能引起领导的关注与同事的认可。今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的小虎在国信房地产公司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工作岗位,工作与专业并不对口,现在公司从事销售管理、楼盘代理等工作,对于记者问她是不是应该在试用期间尽快地把自己的才华和能力都显示出来,她说道:“刚到工作单位的大学生,太锋芒毕露的不好,毕竟工作单位和学校是不一样的,在单位里,有时候知道怎么做,也可以多问一句,征求一下别人的意见,一来,这是表示尊重,二来,自己的能力再加上别人的指导才是更好的。总之,多动嘴、多动腿都没有坏处。”
第三,虚心好学,兢兢业业。转行的你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尤其重要,一方面自己要学和摸索的东西很多,而且在试用期领导也会更加关注你的工作表现,因为你有点与众不同,他可能会盘算有更多其他专业知识的你是不是可以给他的公司带来更多的实惠。因此你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虚心向同事学习,尽快业务上手,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当你兢兢业业,认真出色地完成任务时,你的领导也无话可说了。
第四,善于沟通,注重团队精神。这是领导、同事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没有得到高分,你也会出局。为什么?简而言之,你不需要我们,我们也不需要你。对于转行的你可能由于自己学的东西多,埋头苦干没有时间而忽略了与同事沟通,或者对自己没有信心而不敢与领导交流,对一个团队任务的参与也是推却,这是千万不该的。要善于和同事领导沟通自己的思想,不懂的问题要及时问同事,同事的问题也要乐于解决,在与同事的学习和交流中培养自己的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创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
第五,注意着装,恰当得体。你在公司里就是公司的形象,不仅要让领导看得舒服,还要同事看得顺眼。如果公司能提供工作装,一定要着工作装,如果没有,也有必要跟随同事着类似的服装,不能搞奇装异服。你要知道,这是上班,工作的场所,而不是时装表演,化装舞会,领导都希望员工能安心工作创造业绩。
镜子里面的你所做的一切都会被看到,有过错,有成绩,但最后的你是否能自豪与自信地对着领导微笑,他也会对着你点头。你给公司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那么我坚信,公司也会给你一个相应的答复。否则,如果你天天不思进取,试用期都是在混日子,甚至自己该做的事情都没有做好,你会提前出局。
2.合理“两个定位”
合理定位自己就是指通过诸如自身的技术能力、专业水平以及兴趣爱好,企业的性质、规模,自我薪酬的心理价位,本人所学专业的对应性等进行综合考虑后,对自己职种进行规划,是自己认为最合理,也是能够实现的职种期待。
新员工在试用期属于“学习投入阶段”,在这一阶段,员工主要是能找到“两个定位”:
一是公司对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中的定位:我会在这个公司里有发展吗,这份工作我会干多久,这份工作是否可以帮助我培养我个人今后职业生涯所需要的技能,等等。
二是个人在团队里的定位:公司对我这个岗位的期望值是什么,一个部门(或项目小组)里的团队成员对我的要求是什么,这个企业部门的文化是怎样的。
试用期的困惑:同样是刚进入团队的新人,为什么有的人做跑龙套的,还乐此不疲。我本想有了工作后心就定下来了,但不知为什么,现在我还是如履薄冰、心猿意马的。为什么在求职时我的工作欲望很强烈,但现在没多久我就厌倦工作了呢,等等。这主要是由于你没有找到这两个定位。如果没有这两个定位,你工作肯定不踏实,同时也很空虚,更可怕的是过一天算一天、敷衍了事的心理,使工作失去了动力与激情。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是要找出合理的两个定位。
在学习阶段,你对公司基本上不创造明显价值,相反,公司还要投入相应的管理人员,花一定的时间和安排一定的费用来对你进行培养。因此,你要正确认识到这是学习阶段,你不应该好高骛远,认为自己要在试用期为公司创造效益,才会得到领导肯定而获得工作,而是要虚心,好学,更重要的是正确认识自己,找到“两个定位”。
怎么找,怎样做出合理的定位,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短期内是很难做出合理的“两个定位”的,不要心浮气躁,也不要惊惶失措,更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企业给你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你应该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从工作、学习与交流中通过观察、分析与思考尽快地找到定位,顺利完成角色的转变。找的过程不仅能让你受益匪浅,合理定位后更让你终身受益。
3.做好每一件本职工作
在试用期的新员工最基本的一项工作就是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否则其他的都是多余的。因为聘你来公司就是要你负责这项工作,如果你做不好,公司完全可以因你不胜任本职工作而解聘你。只有认真专攻做好自己的每一份本职工作,个人能力才有可能体现,你的个人价值才能被公司认可。作为转行的你,做好本职工作更能体现你的学习能力,以及在这方面的爱好与优势。怎样做好本职工作是每一个新员工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细心、胆大地做好每一件本职工作,并不是难事,难在于你的毅力与恒心,还在于你的积累。
①先做人。不管是转行的人,还是专业对口的人,在试用期最重要的就是先学会做人。作为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人,肯定在学校里学了很多理论知识,但无疑的是社会经验严重不足,这也是很多单位和企业不把优秀毕业生放到重要位置的重要原因。而经验的获得很大程度上是做人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化,诚实守信,敢闯敢干,专业经验丰富,尤其学习能力强的人是时代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做人非常重要,做一个受领导、同事喜欢的人,做一个将来成就大事业的人。
②后做事。做人和做事是两码事,做人不一定会做事,因为他可能多数在用嘴说而很少付诸行动,会做事的也不一定会做人,这是很显然的,光做自己的工作而不顾及他人,这也是不会做人的表现。做事的总的原则是要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明了自己的权限。发现职责内的任何事情就要主动地去出面予以解决,再则把领导交代的事情做好,做扎实,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发现和寻找工作中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去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通过合理方式提出来,并提供自己的解决思路。
③多学习、多请教。谦虚尚学的态度和精神对你来说很重要。向其他同事学习优秀的工作方式和习惯、向领导学习成功经验、向书本学习理论知识,你在大学很可能只学习了皮毛,并不清楚哪些是你必须学习的,在工作中,你就比较清楚你缺少什么。
做好本职工作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没有做好分内的事,你还能做什么事呢?领导还会交给你做什么事呢?做好本职工作,就担当了这份工作的负责人,满足了公司需求,才可以为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4.几种求职的陷阱及应对
如今的择业方式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而合同是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有力保障。对初涉职场的转行的人群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更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因为你可能本着自己入门门槛低的心理。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
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我们进行了一个总结,主要有这么几种:①试用期陷阱(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②收取不合理的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着装费、建档费等)。③工资陷阱(如假承诺高薪等)。④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非常多的案例,小王就是一个就业陷阱的受害者。小王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听这一说,小王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培训也是草草了事,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你被辞退了。
此外,还应该关注“陷阱合同”。即在录用之后,如果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无异于一道枷锁,使自己处处受制,掉入此陷阱,不仅损害到自己应得的利益,甚至尊严也会被无情践踏。那么“陷阱合同”都有哪些,怎样预防呢?
①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一旦出现情况,这样的口头合同不会有任何法律效力,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求职者一方。
②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可以说是后患无穷。对于这些企业,求职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性,不能一味迁就。
③间接合同。一些外资企业以其薪酬待遇高等因素一直是大学毕生追逐的热门,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外资企业没有用工权,通常不是直接与员工签订合同,而是通过对外服务公司招人,也就是说这些外企与员工签订的是间接的合同,一旦产生劳动纠纷,与求职者打官司的并不是所在的用人单位,而是服务公司。
除了上面的一些陷阱外,还要注意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最大效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设下了一些陷阱,如无条件服从公司加班要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等。那些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自恃年轻力壮、精力充沛,往往会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但真正工作的时候他们却发现无休止地加班、超负荷的工作量无情地损耗着他们的青春,到后悔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太晚了。对于这些陷阱要认识到,工作是一种生活的需要,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在签订就业合同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些限制自由、影响健康的“霸王”式条款。
就业陷阱,不容忽视,在签订试用期合同、就业合同时一定要留一个心眼。此外,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一定要敢于拿起《劳动法》、《就业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不法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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