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说服而不是压服
领导者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下属进行管理。在工作中,当领导者与下属对某些事情的看法不一致的时候,领导为推动工作的进展,就会对下属做一些说服教育工作。说服教育,是领导者开展工作的常用方法之一,是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能力之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重视说服教育的领导者为数不少。有那么一些官员,对有不同意见的群众、尤其是上访群众,不是采取说服、对话的办法,而是采取压制的办法。他们或者想以“官威”把你震服:我就是这里的“天”,我说了就要算,你再有本事,还能把“天”戳个窟窿?我不给你办,你再闹也枉然。或者想拿推拖把你磨服:你一次次上诉,我一次次推拖,不是“研究研究”,就是“等等再说”,要不就是“隔天再来”,反正不给你明确答复,推得你自伤元气,拖得你耽误不起工夫、花销不起路费,来个“冤死不告状”,就自我“息诉”了。或者想设关卡把你堵服:你要越级上访,我就组织人员“围追堵截”,让你上不了路,离不了境,见不了上级。或者用警力把你镇服:你越级上访、群体上访,我就动用警力、警械弹压,不是上铐子,就是关班房……压制的办法,表面看比较痛快,然而,压制的结果,往往是压而不服,反会压出理智的丧失,矛盾的激化,对抗的升级,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爆发流血冲突事件。结果,也让施压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吃不了兜着走”。这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瓮安事件”是这样,进京抓捕某记者是这样,“灵宝帖案”也是这样……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既然有理,何须施压让人服?压不能服人,还把事情弄坏,明智的领导者应当摒弃这种做法,变对抗为对话,变压服为说服。
说服,表面看是方法问题,实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没有“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立场,没有“民为本,君为轻,社稷次之”的观念,对话、说服就永远不能成为他们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要想纠正方法,首先得转变立场,更新观念,正确认识群众的不同意见,正确看待上访告状的群众。这些同志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有不同意见的人和上访告状的人是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你还会使用压服那一套吗?你就会意识到:“有理言自壮,负屈声必高。”你就不会因他们说话时的高声大嗓而责怪他们,更不会因他们的偏激,就把人家看做是“刁民”了。你就会想到,如果不屈不冤,谁会耗时费钱、风餐露宿,去上访告状呢?这样,说服就有了基础与条件。其次,说服要敢于认错。群众之所以有不同意见、会上访告状,多是因为我们在工作中缺少“阳光作业”,缺少公开,缺少沟通,没有为他们诉求开通渠道,而酿成了误会。因此,要有认错的勇气,错了就是错了,不要“背着牛头不认赃”;就是自己对,也不能“得理不让人”,而是通过交流、通过对话,以事实服人,以道理服人。要有这样一个基本的信念: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第三,说服要有耐心。耐心是说服的“润滑剂”。有耐心,就是对上访告状群众的偏激情绪不怒、不恼、不燥,听得进、坐得住、忍得下,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变“对手”为朋友、为战友,而不“火冒三丈”;就是站在高境界,以德报怨,“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感情上融洽了,说服就一通百通了。压制不是办法,和谐得靠说服。但愿我们的公仆们能对话不对抗,说服莫压服,为建设和谐社会出力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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