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目光之战
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看,直到人家避开为止,多半是喜欢统御他人的人。
在拳击比赛之前,我们常能看到双方拳手头顶着头,怒目而视的场面,其实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而是企图通过目光震慑对手。可以说,这个时候“较量”就已经开始了。
美国作家法斯特曾写过一本叫做《怎样展示权力》的畅销书,其中讲到一件他在地铁里遇到的事:
他进了车厢后不久,就发现有个小伙子以不屑的眼神直盯着他。他先示弱地低下眼睛,然后暗暗观察此人的行动。那小伙子轻易取胜。他的目光在其他乘客中扫视,车厢里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在他如炬的目光下屈服了。每击败一个人,小伙子就增添几分盛气。
终于,他碰到了敌手。上来一个留络腮胡子的年轻人,他一坐下就和那位好打目光战的小伙子对看起来。这一次真是不分胜负,两个年轻人对视着过了三站。后来,原先的小伙子含笑站起来——他要下车了,对他的对手点点头,而那个络腮胡子也点头示意。
可见,不喜欢竞争的人,或是性格内向、被动的人,如遇上“目光战”之类的事,总会掉头而去,宁愿认输。可是,两个年轻人僵持着瞪了半天,怎么又互相微笑点头起来?两人本来不是处于冲突中吗!法斯特解释: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看,直到人家避开为止,多半是喜欢统御他人的人,如果遇到敢和他对抗的人,会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同类。显然,在那个小伙子看来,只有这个敢于和他对视的人和他地位平等,而其他人都已被他踩在脚下。
一家国际公司的人事主任曾说:“我发现,率先以目光接触别人的人是对自己的能力比较自负的人。几个月前,公司交给我一项特殊工作,要我找一些积极的、有竞争力的人,在开拓国外市场中扮演控制局面者的角色。老板说,你不能只看履历表,要想个法子,在面试的时候估量出哪一个人具有我们要求的条件。
“我想出一个法子。我一向是讨厌和人家瞪着眼睛对看的,每次最多不过五六秒钟,我就懒得看下去。这次应征人员面试中,我改变了态度,强迫自己和应征的人打注目战,只要对方不躲开目光,我就一直盯住他的眼睛。这法子有效极了,马上就可以分辨出什么人是有控制局面潜力的人。大部分应征的人会被我瞪得浑身不自在,有的人手足无措,有的人在我的逼视之下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可是每几个人中总会有一个不怕注目战的。这种人一接触到我直视的目光,似乎为之精神一振,随即大大方方地和我对看。奇怪的是,凡是勇于和我互相注目的人似乎在心灵上和我有了某种沟通,两个人讲起话来也就添了几分亲切。总之,遇到这种人,我就知道他合乎公司要求的条件,这种人不怕权力,喜欢权力,有心去追求、夺取权力。”
事实上,很多企业的人事官员都会采取这一类“心理测试”来考察应聘者。有些主考人故意问一些讨厌的问题,或采取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测试对方的反应。由于应聘者处于“被考察”的不利地位,很容易在这种对抗中败下阵来。在面试中,人们总希望表现得好一些,但是如果一味讨对方的欢喜,就可能得不偿失。
由于我们不知道遭遇的粗暴对待仅仅是一个测试,还是主考者对我们的恶意,也就很难说有什么最佳策略了。但应遵循的原则还是有的,那就是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由于地位的限制,在这里不必和对方争上风,可以表现得礼貌一些,尊敬一点,但底线是保持尊严。同时态度坚定,回答清晰,表现出自己的个性。这会不会把事情弄砸?要清楚,如果你一味迎合,照样有可能把事情弄砸,如果那样,你岂不是自取其辱?况且,一个坚强、有能力、有尊严的人要比一个软弱的、到处讨好的人更容易受到尊敬。即使这名主考者真的是一个自大狂,因为你的不示弱而拒绝你,也不一定是坏事。把一个自大狂妄的人安排做重要的人才招聘工作,这样的组织也是很难立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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