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现代人口与家庭结构

现代人口与家庭结构

时间:2023-08-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3 现代人口与家庭结构新世代家族的新新人类日本的明治宪法里在民法部分有所谓的新家族法,这是以旧家族法为基础而修订出的新法规,由此家族法新旧二者的差异,也可以看出人们家庭观念与人伦关系的传承与改变。4.家庭人际关系以当事人的情感为基础自发形成。所谓小家庭化的心理原因,我认为绝不会只是社会学原因那样简单。

4.3 现代人口与家庭结构

新世代家族的新新人类

日本的明治宪法里在民法部分有所谓的新家族法,这是以旧家族法为基础而修订出的新法规,由此家族法新旧二者的差异,也可以看出人们家庭观念与人伦关系的传承与改变。

与旧家族法里父系特权为中心的权力集团有所不同,新家族法以所有家族构成成员的平等为基础(抛弃了性别、年龄等方面传统观念),然后根据家族关系尽量排出权力关系,但是,对于未成年的孩子,为了维护孩子或者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尽量最小限度承认他们的权利。在这样的家庭构造中,家族成员之间被冠以一种秩序,他们的社会行为动机的主要因素已经不是传统外部制度的形式,而是以各个家庭成员个人的思想为基础而进行的内在决定。家族成员之间已经不再受制于权威命令的外部服从,而是以个人内部自发的意见来作为生活中一切行动的参考。也就是说,家族的秩序由各个家族成员的个性和人格以及道德这样的文化形态来维持,过去的父权观念所能发挥机能的余地是很小的。例如:

1.就如同禁止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未成年人结婚这些一样,新的家庭关系最重要的界限,以禁止某一定行动的这种消极形式进行规定。

2.规定夫、妻、亲、子等家庭关系上地位的成立、变更、消灭。

3.规定在家庭关系解体时(如离婚、亲子或夫妇间不抚养)其中财产关系的调整。

4.家庭人际关系以当事人的情感为基础自发形成。

这篇新修订的法规已施行多年,因此在今天,特别是在年轻一代的人们中间,这样的家庭感觉已经扎根。所谓“小家庭”化的现象,虽然不得不考虑这些年来社会环境或经济情况和住宅类型的改变,但像刚才所讲到的家庭关系,若没有观念、制度等这样的意识形态的转换,就算经济怎样增长,这种“小家庭化”的现象也不会达到如此程度的表现。

小家庭化代表何种意义

随着经济增长的结果,日本人的生活相对富裕,包含海外旅行这样的国际交流增加,我们生活的欧美化达到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准。由于日本在经济上进入了先进国的行列,自古以来的与欧洲的比较更加有现实感。

小家庭化这样的事态在世界各国——至少在“先进国家”是共同的现象,这样的话题自开始在学术界提出的时候就已经碰到过。小家庭这样的概念最初在学术界提出并确定下来的,是美国的社会学者玛多库(G.P.Mardock)。他在关于小家庭方面,阐述如下:“即使在夫妇和孩子构成的复合家庭中,恰似分子分化出原子一样,只不过是以单纯存在的人类普遍的社会团体。”(《家族——理论和实态》,日本川岛书店)

的确,我们只要在脑海中浮现出身边的朋友、熟人、亲戚,或者在看电视报纸,在公交车上听身边人谈话的时候,就能够完全明白年轻夫妇的所谓小家庭化倾向还在不断扩展。然而,在这些情况中,例如,在农村生长的青年到城市上学,然后留下双亲,在城市就职,结婚成家,或者结婚后虽然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是,由于工作关系不得不与父母分居,这样外在原因的迫使而导致“小家庭化”的情况是存在的。因为“经济成长导致社会变动”,这类的小家庭化的外在原因,无论从哪方面看来都更能够站稳脚跟。从小家庭化的现象来说,确实是工业化社会的各个国家共同的现象,或者说是一个特征更准确。

纵向家族意识的解体

我们听说过这样的话题。这是一个调查的结果。英国的学者在很多年前,以只有老人的家庭为对象进行了如下调查:问他们是否在三天前与孩子见过面,或者是在一周前与孩子见过面,约52%的老人回答在三天以内见过孩子,在一周以内见过孩子的占82%,没有见过的约占33%。

我不知道在亚洲是否进行过类似的调查。然而,假设进行过类似的调查,在日本老人家庭中的老人们,我相信在三天或者一周的期限中,与英国的情况差不多。

在许多年以前,在报纸上登载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没有剪贴下来,单凭记忆有些模糊,所以很遗憾:对于“与父母分居的孩子,多久去看望他们的父母一次”这一问题,某个小组分别介绍了在欧洲和日本的调查结果。我现在还留有这样一个印象:欧洲以每周1~2次的频率较高,日本每月不到一次甚至几个月一次。通过这个事例,我们又想起了刚才的英国调查相同的疑问。难道日本人的家族意识正在崩溃吗?

刚才介绍的社会学的资料以及引申出来的社会学推定——对于日本在今后的时间中只有老人的家庭会继续增长这一点,我也有同感。然而,岂止如此,关于刚才的疑问,我不会单纯地说Yes就完事。所谓小家庭化的心理原因,我认为绝不会只是社会学原因那样简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