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庄王不往胜地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出了个君王,登基之后,“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治国有方而跻身五霸之列,他就是楚庄王。
有一次,令尹(楚国最高军政长官)子佩请楚庄王赴宴,庄王答应了。子佩在京台把一切准备停当,结果楚庄王却没来。
第二天,子佩去见楚庄王,询问不来的原因。楚庄王告诉他说:“我听说你是在京台摆下的酒宴。京台这地方,向南可以看见料山,脚下正对着方皇之水,左面是长江,右边是淮河,到了那里人会快活得忘记了死的痛苦。像我这样德性浅薄的人,难以承受如此的快乐,我怕我会沉迷于此,流连忘返,所以还是不去的好。”
原来,楚庄王是不想让自己被享乐的欲望牵着鼻子走。
欲望是人在对待自身时遇到的一个大麻烦。欲望是人自身的一部分,因为它本来就属于人的天性,是人最强大的内在动力,但它又似乎是同“我”相对立的东西。许多时候,欲望不但不受“我”的支配,反而使“我”处于它的控制之下,因无所顾忌的放纵而迷失于欲望之中。所以,西方对人早有所谓“一半天使,一半野兽”之说,这野兽就是桀骜不驯的欲望。一些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把人分解为“自然人”与“社会人”,或者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其实都反映出对欲望的某种不无恐惧的歧视。
中国古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欲望本身一直持相当健全的态度,一方面把它看作人的天性,把欲望的满足看作一件完全正常的事情,另一方面则把欲望及其满足限制在适度这一范围内。《吕氏春秋·贵生》篇把人生最高境界称为“全生”,其特点就是“六欲皆得其宜”,也就是说,人的各种基本欲望都得到了正常的满足,相互之间还达到了某种和谐状态。这是一种健全而合理的心态,在此基础上,古人也注意对欲望加以选择和控制,以避免和遏制这股原始动力的盲动。
从实际情况来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楚庄王的“不往胜地”,其理论依据是老子的“不见所欲,不乱其心”。欲望和欲望对象本身有一种互相强化的作用,在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尤其如此。隔绝欲望与欲望对象,有助于将欲望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在这种状态下,一般人都可以保持自己的自制力。楚庄王能够成为一个有为君主,同他有意识地采取这种方法不使自己迷失在欲望之中,很有关系。
人类有些欲望不那么容易产生,需要人在了解、掌握欲望对象之后才会形成欲望。对这类欲望,古人有个更省事的办法:不要弄懂它。
南朝时宋朝的开国皇帝是刘裕,当时尚书殷仲文因朝廷上的音乐还不够完备,就奏请刘裕花力气整顿一下。刘裕对他说现在没功夫管这事,况且他自己生性就不懂音乐。
殷仲文说:“皇上只要爱好,就会懂音乐的。”
刘裕答道:“正因为懂了才会爱好,所以我才不去学它。”
刘裕不愿爱好音乐自有他的道理,早在战国时,魏臣田子方就同魏文侯谈过音乐。
魏文侯同田子方一起饮酒,魏文侯听出音乐有些不和谐,就问田子方这是怎么回事。田子方笑了起来,说道:“我听说君王应该很清楚乐官的职责,对音乐倒不必太懂。现在大王对音乐这样明察秋毫,我倒担心您对乐官反会不闻不问。”
魏文侯一听就明白了。
所以,刘裕不学音乐为的是不当诗人皇帝(李后主)、梨园皇帝(唐玄宗)、书画家皇帝(宋徽宗)甚或打渔皇帝(明武宗)和木匠皇帝(明神宗)之类的皇帝。不懂之前不需要自制力就能够把握自己,何必等学会了、爱好了甚至入迷之后,再用毅力控制自己,遏制欲望呢?今日的烟民、赌徒要有刘裕的这点智慧就不会堕入其中而不能自拔了。
不过仅仅这样,仍停留在与欲望同一个层面上,古人还想从根本上通过自我修养而将欲望取而代之:欲不欲。
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宝,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是鄙人欲玉,而子罕不欲玉,故曰:“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韩非子·喻老》)
什么叫“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呢?只要看两个后人装糊涂就可以知道了:
吕蒙正是北宋人,曾三次任宰相,以正直敢言著称。有个朝官家里藏有一面古镜,他自吹此镜能照见二百里,准备献给吕蒙正。吕蒙正一听他的意思,就回绝说:“我的脸还不如一个盆子大,哪里用得着照二百里地的大镜子?”
有人送孙之翰一方砚台,值三万钱,据说此砚只要人呵一口气,就能聚水而流。孙之翰却说:“一天就是呵出一担水,只不过值三个钱,我要这么贵重的砚台干什么?”
照镜子、写字都属于人的欲望正常满足的范围,而用照二百里地的镜子和呵气成流的砚台,就有过于奢侈而迷失于物欲之中的可能。这些东西之所以珍贵,仅仅在于一个难得,但知道了难得的道理而不贵难得的东西,就比难得更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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