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观察渗透理论
生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理论意识,一个有教养的现代人更需要自觉的理论意识。这不仅是因为理论规范着人们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而且理论还直接规范着人们“看”到什么和“听”到什么,即规范着人们的最基本和最普遍的认识方式——观察。用现代术语说就是:“观察负载理论”、“观察渗透理论”、“观察受理论的污染”、“没有中性的观察”。
平常,我们总是说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但是,人们却常常把这些根本性的要求简单化地理解为认真地“看”和仔细地“听”,而很少思考理论对观察的规范作用,甚至把理论与观察对立起来。比如,人们常说“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认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似乎越是排斥认识形式的“主观性”,才能越是坚持认识内容的“客观性”,越是排斥理论的规范作用,才能越是坚持观察的正确性。
对此,我们首先要问:在人的意识中,究竟有没有纯粹的客观内容?我们的回答是:没有。这是因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意识到了”的存在,观念的东西总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了”的存在。“意识到了”、“改造过了”,认识的内容就深深地打上了认识主体的印记,就牢牢地受到了认识形式的束缚。设想纯粹客观性的认识内容,就是幻想认识内容脱离认识形式而独立存在。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认识的内容(映像)并不是认识的客体(对象),而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了”的对象。认识的客体作为客观存在,在它未转化为人的认识内容之前,只能是一个未知的存在;认识的客体转化为认识的内容,它已经在观念上被认识的主体所改造,成为主体所理解的存在。这表明,认识内容(映像)的存在,必须具有缺一不可的两个条件:其一,映像是关于对象的映像,没有对象的存在就没有映像的存在;其二,映像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没有主体的认识活动也不可能形成关于对象的映像。所以人的观察以及人的全部认识活动,是“对象——认识——映像”三项关系,而不是“对象——映像”二项关系。
由于“对象”变成“映像”必须以“认识”为中介,就造成了认识内容的无法逃避的矛盾性。客观事物是世界的本来面目,但它不经过人的认识活动,就构不成人的认识内容;认识内容是关于对象的映像,但由于它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产物,它已经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了的东西。仅从认识的矛盾性上看,人类的认识就陷入了不可解脱的二律背反:人类要认识世界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吾丧我”,即不是作为认识的主体而存在;人类丢掉了认识主体的地位,就与世界构不成认识关系,当然也就谈不到对世界的认识。
这个问题从反面启发了人们重新去思考认识的形式。所谓“认识形式是主观的”,只能是指如下的两层含义:其一,认识形式是属于主体进行认识活动的形式;其二,主体在运用认识形式的过程中具有自主性。超出这两层含义,把认识形式看成是纯粹的主观性,那么,经过认识活动所形成的认识内容,也只能是主观性的存在。正是从这种新的理解出发,人们开始重新看待认识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以及认识活动中的观察与理论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人的认识形式具有客观的物质基础。认识形式作为人类认识机能的表现形式,它具有先天性,是一种遗传性的获得。人脑是认识机能及其表现形式的物质承担者。大脑的结构和功能是物质自身长期进化过程的产物,它的运动规律受到物质运动一般规律的支配。大脑在自己的运动过程中,自己实现其特殊的功能——达到物质的自我认识。正是由于人的思维与外在的世界在本质上服从于同一规律,所以人的认识才能具有客观意义。这就是认识形式的自然基础。它构成了人类进行认识活动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其次,我们还应看到,人的认识形式具有客观的实践基础。人类本身,包括人的各种感觉器官以及思维器官,都不仅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在其自然根基的基础上,历史地发展着的社会实践的产物。马克思说,人的五官感觉就是在以往的“全部世界历史”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样,“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8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开始重视和研究瑞士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这个理论的重要成果,在于它以大量的观察材料和实验材料为基础,揭示了认识形式的实践基础。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别强调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决不仅仅是从客体方面说明实践提供认识的对象、认识的物质手段和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而且是从主体方面揭示出人类智力(包括认识形式)发展的现实根据。从总体上看,正是人类感性实践的逻辑不断地“内化”为思维运演的逻辑,思维本身才具有愈来愈扩展和深化的把握现实的力量。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是主观付诸于客观,主体改造了客体,主观目的取得了现实性;另一方面,则是客观改造了主观,主观形式获得了把握现实的客观意义。
第三,我们特别应当看到,观察当中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并不是抽象的、凝固的,而是具体的、发展的。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是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所创造的全部科学共同实现的。科学既历史地扩展和深化了人类用以把握世界的“方法”,也历史地扩展和深化了人类用以把握世界的“理论”。正是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使人的认识形式具有了客观意义,从而也使认识内容具有了客观意义。
就现代而言,我们不仅具有多层次的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假说和证明、公理和公设等逻辑方法,而且具有诸如系统方法、仿生方法、信息方法、数学模型法、概率统计法、功能模拟法、思想实验法等极其丰富多彩的认识方法。正是由于观察当中“渗透”着这些相互制约、相互贯通、具有一定层次结构而又变化不息的方法系统,我们才能形成现代的科学世界图景。
科学的发展还为人类观察世界提供了历史发展着的概念之网——理论。爱因斯坦说:“物理学是从概念上掌握实在的一种努力”。海森堡也说,“物理学的历史不仅是一串实验发现和观测,再继之以它们的数学描述的序列,它也是一个概念的历史”。科学理论所编织的“概念之网”,构成了人类认识发展的“阶梯”和“支撑点”。如果我们不是像马克思所批评的那样,仅仅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我们观察到的世界,而是像马克思所要求的那样,从人的“感性活动”或“实践的”方面去理解我们所观察到的世界,我们就会认识到“观察渗透理论”这个命题的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世界所呈现给我们的图景,与我们用以观察世界的理论是一致的;世界图景的更新与观察世界的理论的变革是一致的;现代人所具有的世界观与现代科学所提供的理论是一致的。如果我们用“范式”这个概念来表述不同理论的核心内容,那么,观察与理论的关系,就可以用哲学家斯台格弥勒下面的一段话来予以总结:“范式的更换使学者们像是移居到另外一个星球上。本来熟悉的东西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出现了,前所未知的东西聚集起来了。他们观察整个世界的概念之网更换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范式的变更使世界本身也变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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