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希文化中的婚姻观念
陆 扬
众所周知,两希文化是指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将这两种文化并举进行分析,或许最早可以上推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在第9章与荷马比较举证时,作者举了《旧约》里上帝创世的例子:“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要有地,就有了地。”《创世记》里上帝其实没有说过“要有地,就有了地”。不过上帝的崇高,自然无人可出其右。作者称上帝为犹太人的立法者,不是常人,而是以神的心灵构思而且表达了伟大的观念,所以他是崇高的典范。从以《旧约》来和荷马展开比较的传统中,我们可见,早在公元1世纪,就见诸希腊文化的经典著作了。
但今天几成口头禅的两希文化一说,主要是源自19世纪英国的诗人和批评家马修·阿诺德的名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该书第4章标题就是“希伯来主义和希腊主义”。阿诺德认为西方文化中有两种大致是互为对立的力量,可以用人类的两个种族来给它们命名,谓之希伯来主义和希腊主义。他指出西方的文化,就在这两种力量之间发展,有时候一端为强,有时候另一端为强。人类文化的理想状态,自然最好是两者的平衡,可是,这一平衡的理想从来也没有达到过。
值得注意的是,阿诺德强调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的最终目标,其实是殊途同归的。甚至它们的语言,细细思量下来,也几乎是如出一辙。譬如希伯来文化的终极目标,可以说是“与神圣自然同在”。这何尝不是希腊文化追求的最终目标呢?但是目标虽然一样,追求这个终极目标的途径,却是大相径庭。据阿诺德的分析,希腊文化的最高理念,是如其本然看世界。希伯来文化的最高理念,则是行动和服从。所以希腊人孜孜不倦同身体和欲望作斗争,理由是它们阻碍了正确的思想。同样希伯来文化也在和身体欲望搏斗不息,但原委却是它们妨碍了正确的行动。希腊文化热爱的是理性,讲究人性的自然发展;希伯来文化钟爱的是神性,讲究人性的约束和克制。所以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的区别,说到底也是世俗文化和神圣文化的区别。但是,阿诺德发现,希腊文化长久以来是唯我独尊,总是把希伯来文化看做它的陪衬和对照,自然而然就养成了希腊文化的一端独大观念。他认为这是误解也是有欠公平的。但是希伯来文化也好,同希伯来文化合流的希腊文化也好,甚至,作为终极道德律令的上帝也好,这一切终归《圣经》。《圣经》作为希伯来文化的经典,作为西方文化的经典,它是阿诺德定义文化的“光明”和“甜美”,同样也在普及的层面上,深深浸润在西方人的日常生活之中。
有鉴于此,我们不妨就两希文化中的婚姻观念稍做比较。希腊文化中我们选取柏拉图的《会饮篇》,希伯来文化则不但说《旧约》,也说《新约》,因为《新约》虽然是用希腊语言写成,可是无论是作为《新约》主题的耶稣,还是作为《新约》作者的耶稣的门徒,都也还是希伯来人。
柏拉图《会饮篇》大体作于公元前385年,背景是悲剧诗人阿伽松在雅典自己府上请客,来了苏格拉底、阿里斯多芬、亚尔西巴德等一批好朋友,大家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滔滔不绝七个人一人一篇高论。这是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唯一一次出现在酩酊大醉的场合里面,思之意味无穷。《会饮篇》的话题是爱(eros),这个话题和今天的男欢女爱未必悉尽相同,盖因古代希腊贵族圈子里流行男风,这是现代的读者所不习惯的。
幸好苏格拉底真还解说了男女之间的爱情。虽然这一回破天荒苏格拉底请来一个神秘兮兮的女祭司狄奥提玛高谈阔论,自己甘当小学生的角色洗耳恭听,可是没有人怀疑叙事人是苏格拉底也好,抑或进一步请出的神秘女性狄奥提玛也好,他们表述的都是清楚明白的柏拉图自己的思想。我们看到狄奥提玛告诉做茫然不解状的苏格拉底,人到一定年岁,就要生产,而生产必然同美而不是同丑结伴,因为它是男人和女人的结合,是神圣的事情。因为生生死死的人类正是通过生育繁殖,而成为不朽。至于这两性之间的结合是或不是婚姻,柏拉图闭口不谈。结合《理想国》中多夫多妻、孩子交给国家抚养的描述,我们可以见出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希腊文化对于婚姻其实并不十分看重,反之甚为讲究两性关系中美的追求。所以不奇怪,狄奥提玛形象地描述了人在美和丑面前的不同态度,说是生育力凡遇到美,便欢欣鼓舞,容光焕发,转而便受孕怀胎,反之遭遇到丑,她就皱眉蹙首,踟蹰不前。甚至到了分娩的时候,美也使人欣喜入迷,缓解了生产的痛苦。
但是我们知道柏拉图的恋爱,说到底讲究精神的恋爱。身体的受孕既然已经交代明白,精神的受孕又当何论?据柏拉图观之,身体受孕毋宁说是精神受孕的一个序曲。人年少时种下美德,及成年想要生产时,诚然就会找一个美的对象来播种,而不会去找丑的对象,然而当他遇到一个美而且高尚的灵魂,他就会灵魂身体一并相爱,这样他们生下的孩子就是一种艺术创造,比一般人生儿育女更见出美和不朽。诚如人想起荷马、赫西俄德和其他伟大的诗人,谁会不愿意同他们一道生产,而甘愿去生凡夫俗子的孩子呢?《会饮篇》这里更多见出了柏拉图的诗人本色,比较撰于同一时期的《理想国》中对荷马的严词斥责,是意味深长的。进而视之,诗人和各种艺术家的灵魂比身体固然更具有创造力,但是最伟大的智慧,还是齐家治国的智慧,这就是节制和正义。所以哲学家和政治家的魅力,只怕是荷马都要望尘莫及呢。
《圣经》讨论婚姻不似《会饮篇》这般云遮雾罩,反之要直接得多。《马太福音》第19章耶稣有一段话专门谈论婚姻。当时法利赛人来跟耶稣找茬,说人是不是可以随便休妻?耶稣当时引《创世记》里上帝的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2∶24),表示婚姻是天作之合,它是神圣的东西,既然是上帝指配,怎么可以说分就分呢。法利赛人看难不倒耶稣,又引《申命记》的典故,说为什么摩西说写一封休书,就可以休妻呢?《申命记》里摩西的原话是,“人若娶妻之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24∶1—2)摩西接着说,妻子离开夫家后,可以改嫁,但是倘若改嫁的后夫死了,休她的前夫却不可以再娶她为妻,因为现在这块土地已经被玷污了。对此耶稣的答复是,摩西允许休妻,是因为你们的心硬了。但是起初并不是这样的。换言之,婚姻本来是神赐,在我们变成铁石心肠之前,就好好珍视它吧。
所以同样,人如果能够结婚,那就结婚吧。且说耶稣的门徒感到迷惑,对老师说,人和妻子既然是这般模样,倒不如不结婚啊。耶稣当时正色道,这话可不是谁都担当得起的,除非有些人没法结婚,那是无可奈何,“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19∶12)公元3世纪的著名教父奥里金,就因为有“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句话,就泰然自若操刀阉割了自己,然后一心侍奉上帝。今天我们这个世界上,生来是阉人几率已是微乎其微,也没有谁来阉割我们,更不必想象谁会匪夷所思来效法奥里金。所以,我们能够结婚的话,就结婚吧。
《圣经》应是相当重视婚姻的。《创世记》描述上帝创造世界,说上帝是照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男造女。进而叮嘱亚当和夏娃这一对人类的先祖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1∶28—29)。《会饮篇》以男欢女爱体现人类香火延绵的最终的善,《旧约》以人类先祖受命“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为上帝的意旨,正可谓殊途同归。同时,人类之为万物之尊,我们可以发现这不光是希腊文化的人文主义传统,《旧约》以天上、地下、水中一切生物悉数归于人类统辖的表述,同样足以沟通希腊文化的类似思想。在这样一个框架里来看人类的婚姻,它的神圣意味当是不言而喻。
所以《传道书》明确指出,结婚成家比独身要好:“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两个人合作效果更好。一个人跌倒,另一个人可以扶他起来。如果孤独一个人,跌倒了没有人扶他起来,他就有祸了。两个人同睡彼此都暖和,一个人独睡怎能温暖呢?”(4∶9—11)这是一种相濡以沫的感情,同甘共苦,同舟共济,这些婚姻中的美好理念,都用极其平实的比喻表达出来。无怪乎《箴言》视贤妻为天赐:“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唯有贤惠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19∶14)。
另一方面,希伯来文化作为神圣文化的表征,它的世俗底蕴,无论比较同时期的希腊文化,抑或后代的世俗文化,其差距并不似想象中的那么巨大。不说婚外恋乃至娈童妓女一样屡见不鲜,抵制婚姻的现代时尚作风,也时有所见。但是对于此种风尚,《圣经》的态度是明确反对的。一个例子是《提摩太前书》,这是保罗给他的年轻助手提摩太写的一封信,提摩太自幼跟随保罗,后来留在以弗所(Ephesus)教会工作。以弗所在今天的土耳其境内,是时为亚细亚省的首府,很显然它并不是一个太平干净的地方,用保罗的话说,就是“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4∶1—3)拒绝婚姻、拒绝生育、挑剔饮食,这些在当时被保罗严词谴责的异教作风,在今天看起来也未始不能见出后现代的时尚。嫁娶和食物本是上帝恩赐,人自当感恩接受,难怪保罗已“是可忍,孰不可忍”,唯恐此种生活方式危及基督教会的社会基础。
比较两希文化中的婚姻观念,在希腊文化中,爱是第一位的,爱的目标同样也是美的追求,但是美的追求其实还是表象,背后精神的光辉足以胜过任何肉体的诱惑。苏格拉底本人或许是个最好的例子,他老人家金鱼眼、朝天鼻、大肚皮,尊容固不必恭维,可是他的道德风范,足以让后代哲人如饥似渴向慕追随,其实在他同时代,就得到自称希腊最漂亮男子亚尔西巴德的倾心爱慕。但是传说苏格拉底家有悍妻,婚姻好像并不幸福。实际上在希腊文化的自由作风里,婚姻不过是个形式,似乎并不被过于看重。但诚如希腊文化的自由主义不能和当今流行的自由主义相提并论,希伯来文化肯定也不等于今日撑起半壁世界的新保守主义。就婚姻而言,一夫多妻,纳妾现象等等,在《圣经》的世界同样并不陌生。例如作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始祖的亚伯拉罕,因为久不见生育,就有发妻撒拉主动献上自己的婢女夏甲,给亚伯拉罕做妾。而待到夫君和夏甲生下以实玛利,又妒忌心发,将之赶出家门,任其流浪为生。这一切都和后代豪门的脾性相去不远。但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婚姻作为上帝创世的神圣秩序,本身多少也有了些许神圣意味。人类文化的理想状态,用阿诺德的话说,自然最好是两希文化的平衡。可是,这一平衡的理想历史上既从未达成,今天我们见证的,也还是希腊世俗文化的一端独大。如是来看,《圣经》可以提供的信仰建树方面的借鉴意义,当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系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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