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一词译自英文individuality或Personality,源于拉丁文Personal,本义是指戏剧演员所戴的表现角色的假面具,后来被人们用来表示一个社会人的独特特征。[1]何谓个性?似乎人们都很清楚,其实,正如英国学者大卫·丰塔纳在《教学与个性》书中所指出的:“在我们对个性下定义时,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问题是:个性似乎是一个捉摸不透可望而不可即的术语。我们原以为懂得了这一术语的含义,可是当我们试图以一种能为人们接受的形式表达它的意义时,却又往往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2]因为“真正的思想和科学的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3]作为学术研究,概念的厘清、辨析是研究某一问题最基础性的工作。因为,概念不仅是思维的工具——有了概念才能作出判断,形成命题,进行论证;同时概念也是学术探索的成果——在对作出概念的界定和使用中包含着论者的学术主张,概念的演变往往标志着学术思想的演变。一切研究成果不但在概念和范畴中积累,而且理论也借助于概念和范畴而发展。理论的确立和深化,离不开概念和范畴的深化。
一般而言,个性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本质的、独特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包括气质、动机、性格、意志、兴趣、信念、理想等。人的个性是与生俱来的客观存在,这一客观存在在环境和教育以及自身的多重作用下发展变化着,而成长为一种个体自身明显区别于他人的心理特质,这种心理特质伴随着人一生的发展,而成为人的一种重要的品性,也是形成其他各种素质的心理基础。心理学研究表明,个性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显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影响着人的外显行为和内显行为模式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与人的创造力密切相关。
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正如歌德所说:“一棵树上很难找到两片叶子形状完全一样,一千个人之中也很难找到两个人在思想情感上完全协调。”所以,“在时间和空间的纵横扩展中,每个人都以其独立的个性存在着”,“都是作为无可替代的独立个体存在着”。[4]人是赋予个性而存在的,这可以说是关于人的认识的一个最基本原理。个性是一个人人都有,人人都会用,人人都能说上一二的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但却又是一个不甚了解的范畴。一个有个性的人经常在一般人的眼里,就是“另类”的人,甚至是“不合群”的人的代名词。个性是一个人们十分熟悉和简单的概念,但正是因为熟悉和简单才使其的本真意义变得复杂。
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来到这个世界,其潜能是深邃的、巨大的,只是因为诸多外在与内在的因素,未最大限度地开发和挖掘出沉睡的自我潜能。一般情况下,很多人的潜能还处在沉睡状态。莎士比亚热情地歌颂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人的潜能不仅受到人的生理因素的制约,还受人的心理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它因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且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和环境中也会有所变化。这种“不同”或“变化”,难以用数据予以准确测定,而个性的确是潜能唤醒与挖掘的首要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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