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的本质是休闲问题研究的基础性问题。综观人们对休闲本质的认识,大体上可概括为经济学观点、文化学观点和人类学观点三大流派。
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休闲的本质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因为学术意义上的休闲研究最初是由经济学家们开始的。在经济学家看来,休闲者用于休闲活动所产生的消费对当地的经济体系中各相关部门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显然,他们颇具倾向性地关注休闲所产生的经济贡献,将休闲活动视为与社会领域以及产业和贸易相互联系的一种现象。这种观点在休闲学的经济学者阵营中是较为普遍的。20世纪90年代后,休闲学的经济研究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时间分配角度研究休闲;第二类是从劳动供给角度研究休闲;第三类是从家庭生产角度研究休闲。[7]这些研究大多在家庭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基础之上,将休闲纳入其分析框架,研究休闲对经济变量的影响度和作用机制。总的来说,休闲的经济因素固然不可否认,但是单纯地将其作为社会经济未免过于片面,而且很容易导致对“休闲”和“休闲业”两者的误读。因此,休闲的本质还需从其他的角度进行认识与拓展。
文化学者们主张对休闲现象的研究应从经济中进去,从文化中出来。休闲在本质上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文化现象、一个系统,是人类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从休闲发生和运行过程来看,由于体验和自娱是休闲的内核,因此,休闲就表现为一种个人的行为,并且是在个人的意愿、志趣支配下受个人支付能力及其它能力的影响而发生的行为。约翰·凯利在其著作中就曾指出:“如果我们将文化定义为社会中学来的一切——价值观、语言、思维模式、角色定义、世界观、艺术、组织以及所有社会建制中学来的东西,那么,休闲与文化是不可分的。”[8]这些观点使我们看到了休闲本质的文化侧面,是对休闲认识由表及里的有益尝试,其理论贡献在于突破了传统经济认识论在人脑中的固有框架,使休闲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延展成为可能。
相对于其它一些学科,人类学更多地体现出对社会责任的终极关怀,在整体观和相对论的认识框架下,从不同的层面上对休闲的本质进行诠释。人类学认为,休闲作为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实现的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使现代人具备精炼的意识,充满新的活力,获得积累的经验以及人生的愉快和幸福。休闲对人类生活和发展有很大的贡献,健康的娱乐体验可以使人们满足基本需求,尽到社会责任,并有助于充实人生。通过休闲活动,现代人摆脱陈旧的习惯和制度的制约,选择自己喜欢的休闲形态,充分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人类学者对休闲本质的认识与阐释无疑是深刻的,他们以其独特的视角离析出休闲在人们意识形态中的多元内涵,为我们从更深的层次解读休闲的本质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范式。
休闲的发展始终与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相统一,无疑具有经济现象和文化现象的特点;同时,休闲活动是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涉及社会环境中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环境中多种现象的综合反映。因而,休闲的本质也应该具有多层面、多向度的意义,各学科之间在这一问题上争论孰是孰非是没有必要的,关键在于要从各自的学科背景出发,更加真切地把握休闲活动的内在机理和规律,以共同促进休闲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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