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按人们是否亲身经历体验场景划分的。直接体验,是某人在现实生活的空间与时间内亲身经历过的人和事。这种体验又有强弱之别:一是参与其中,该事件、该人物可能对参与主体的人生轨迹发生作用,甚至改变了参与主体的命运;二是身处其侧,目睹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而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在直接体验的作用下,尤其是当这种体验改变了主体的命运轨迹时,参与主体便很难抑制对该体验的表达欲望。
间接体验来源于街谈巷语或传媒杂志,对主体来说,它是一种外部“信息”。主体在接触这些信息后,思想受到某种触动,人们一般会以此为蓝本进行想象和加工,从而发生联想、创作。这一类创作为量甚巨。这首先是因为人们一生中直接经历的事件远较耳闻目睹者为少;其次是由于这种体验不会导致刻骨铭心的记忆,为作者充分发挥想象力留下更大的空间,甚至可以自一点而敷衍全篇,但缺陷是可能因此而失去情感真实的力度,如社会上大量的以历史史实改编而成的小说及影视作品,真正震撼人心之作往往寥若晨星。
如果体验对象与体验主体双双俱在,这种体验便属于种直接体验;反之,如果体验内容是经验的影像,是意识和情绪的留存,这种体验便属于间接体验。两种体验与对象的关系,一种是实的、具体的,一种是虚的、记忆的。这两种情形同等重要,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关键。一般说来,这两种情形很难同步进行,但时常交叉发生。人们往往比较强调直接体验方式,因为主体对自然和生活的体验,总是以睹生情的方式介入审美活动中,以“在场”、“目击者”的姿态观察审美对象,这种观察是生动的、敏锐的、新鲜的、独特的,具有原创性。直接体验是间接体验的基础,如艺术家的创造,既有直接体验,又有间接体验;直接体验在前,间接体验在后。直接体验强调体验主体与体验对象同时在场,反映着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物我关系;间接体验则割断了主体与对象的直接联系,在冥想中去召唤记忆进行协作。这从外在关系的角度展示了体验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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