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一词在我国由来已久,最早出现在汉代。最开始的时候,诡辩指的是似是而非、颠倒黑白的议论。
我国最著名的诡辩就是“白马非马论”。提出这个命题的人是公孙龙,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诡辩论的鼻祖。《白马论》中提出“马”是用来称谓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称谓马的颜色的而不是称呼马的形体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再从概念的外延上对“白马”与“马”加以区别,“马”这个概念的外延广,包括所有各种不同颜色的马,“白马”这个概念的外延窄,只限于白色的马,与其他颜色的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马”与“马”是不同的。然后再分别从不同角度、层次论证自己的逻辑观点。实质上,公孙龙把“马”“白”“白马”这些概念全都理解成孤立的一般和个别统一的关系,把差异和统一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存在,这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诡辩!
由此可见,诡辩在外延上看似是正确的,而且看似还十分具有逻辑性、论证性,但实际上是违反了逻辑规律的。
亚里士多德在《辩谬篇》中记载了这么一则诡辩:“你有一条狗,它是有儿女的,因而它是一个父亲;它是你的,因而它是你的父亲;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亲。”
这则诡辩使用了推论,看起来似乎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却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事实上它犯了偷换概念的谬误,参加过辩论赛的人应该知道“偷换概念”这词的经典性,这是一种违反逻辑的荒谬论断!可以这么讲,诡辩是故意为其错误的主张所做的似是而非的论证,目的在于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企图将真理说成谬误,或将谬误说成真理。这也是诡辩最本质的特点。
在古希腊,还有一则很有趣的诡辩,大致是这样的:一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声响,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声响,三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声响……以此类推,一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声响。同样,这种论断在逻辑上看没有任何的问题,但在实践上却完全是错误的。换而言之,一粒谷子落地时是有声响的,只是我们听不到罢了。
日常生活中,诡辩出现的概率是很高的,这是一种自觉地、故意地违反逻辑规则和规律、为谬误进行辩论的行为。在熟识并明白诡辩的真相后,你会发现有些论断是十分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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