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是一种特殊的论证方式,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如果对别人的意见有不同的观点,那么就会进行反驳。反驳也是论证的一种方式。反驳的目的是为了论证对方的论题或论据是虚假的,或者论证对方的论证方式是错误的。如果想要反驳正确,就必须遵守反驳的规则,反驳的过程要针对对方的论题,不能改变别人的论题,而反驳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论据也应当是真实的,论证方式也必须是正确的。
在反驳的过程中,诡辩者经常采用的方法有人身攻击、偷换概念、虚假论据、预期理由的反驳。
人身攻击中的反驳指的是在反驳或者在辩论的过程中攻击对方的人格、能力,甚至去讥讽、嘲笑对方的生理缺陷。举个例子,甲乙二人一起看完一场电影,甲说:“那个男主角演得一点都不好。”乙说:“如果让你演的话还不如他呢。”
我们在反驳别人的某个观点时,必须针对这个观点。而不能撇开对方的观点和要讨论的问题,故意转移为另外的问题,并借此去攻击对方的人格、能力,甚至抓住对方生理上的缺陷进行攻击。虽然批评者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错误,但被批评者不应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批评。还有,长相不好的人就无权批评别人了吗?实际上,被批评者所持的论据是:“凡有缺点或错误的人都没有资格批评别人”“凡长相不好的人都无权批评别人”。这两个论据都不能成立,犯了论据虚假的错误。
有个青年在大街上随便吐痰,还乱扔果皮。一位清洁工人前去劝阻,批评他这是不讲卫生、不文明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位青年狡辩说:“我怎么不讲卫生?我比你干净得多。再说,没人扔东西,还要你们干什么?你们不就失业了吗?”
这位青年的反驳,有两处逻辑错误:第一,清洁工人批评他不讲卫生,显然是指不讲公共卫生,这位青年却把它歪曲为不讲个人卫生,这就偷换了反驳的论题;第二,反驳中使用了一条被省略的论据:“只有有人乱扔东西,你们清洁工人才不会失业。”这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根据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可以断定它是虚假的,因为前件“有人乱扔东西”不是后件“你们清洁工人不会失业”的必要条件。实际上,清洁工人除了打扫“痰”“果皮”等人们乱吐乱扔的东西外,更大量的工作是清理垃圾、杂物、污水等污染环境的东西。所以,这位青年的反驳又犯了“论据虚假”的错误。用偷换论题和使用虚假论据的手法来拒绝别人的正当批评,为自己缺少社会公德的行为作辩解,这分明是狡辩或诡辩的行为。
反驳中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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