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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抽烟一定不背着您

时间:2023-08-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有这样一个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有个人打119求救:“救火!救火!”所谓混淆概念,指的是有意或无意地将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的逻辑错误。面对这种蛮不讲理的打劫式要求,阿凡提没有正面辩解事物的概念,而是先让巴依听钱袋里铜钱的响声,然后要求巴依付钱给他,这叫针锋相对,以毒攻毒。

有这样一个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

有个人打119求救:“救火!救火!”

接线员问:“在哪里?”

“在我家!”

“我是问着火的地点在哪里?”

“我家厨房着火了!”

“我是问我们怎么样去你家呢?”

“你们开救火车来啊!”

“我是问我们怎么开到你家?”接线员已经失去了耐心,表现得有些生气。

“你们难道没司机吗?”报警的人也生气了。

现实生活中,类似于这种“我说城门楼,你说小草头”的沟通现象屡见不鲜。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很大原因是提问者或回答者有意无意地混淆了概念,造成了误解,导致双方无法顺利沟通。

所谓混淆概念,指的是有意或无意地将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的逻辑错误。很多相声、小品或笑话的作者,为了达到引人发笑的目的,常常采用这种手法。

◎我根本不认识孙中山

父亲训斥儿子:“你竟敢背着我抽烟,信不信我一棍子打死你?”

儿子胆怯地说:“爸爸,您别打我了,我向您保证,以后我抽烟一定不背着您。”

在这则笑话中,儿子将“背着我抽烟”的不同含义混淆了,误解了父亲生气的原因,以为父亲是因为他背地里抽烟而生气,因此才做出保证:“以后抽烟一定不背着您。”很明显,这是一种无意识的误解。否则,他明知道父亲生气了,还故意混淆概念,不是没事找抽吗?

当然,有些混淆概念谬误是有意而为的,目的也有多种,或为了制造笑料,或因为不想回答别人的提问,或故意调戏、激怒对方。下面这个案例,就明显带有主观故意的成分。

某中学的历史老师在课堂上给学生讲中国近代史,课堂提问时,他问一个学生:“你是怎样认识孙中山的?”没想到这位学生回答说:“我根本不认识孙中山。”顿时,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也被弄得啼笑皆非、无比尴尬。

老师的提问意思很明显,那就是:你怎样评价、看待孙中山这个历史人物?但是调皮的学生故意装糊涂,混淆“认识”的概念,将其理解为“亲眼见到,亲自交往过”的意思,从而回避了老师的提问。显然,这位学生或故意制造笑话,或因功课没学好而故意回避,这是地道的混淆概念谬误。

◎“白吃”先生

混淆概念除了无意识而为和善意地有意而为之外,还有更恶劣的动机和出发点,比如,有些人采取混淆概念诡辩术骗吃骗喝、敲诈勒索,表现得蛮不讲理。

古代有个人,非常擅长偷换概念诡辩术。有一次,他去饭馆吃饭,先要了一碗面条,当服务员将面条端上来时,他又说不想吃面条,改吃包子。当他吃完包子后,不付款就走出去了。服务员追上来,提醒道:“客官,你还没付钱呢!”

此人说:“我吃的包子是用面条换的,为什么要付钱呢?”

服务员说:“可面条你也没付钱啊!”

此人说:“面条我又没有吃,我还给你了啊!”

服务员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人离开。

这位“白吃”先生,玩弄的就是混淆概念诡辩术:首先,他说包子是用面条换的,按常理理解,这叫“以物易物”,自然用不着付钱;其次,他说面条自己没吃,既然没吃,也不用付钱。他明明就是骗吃骗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其实这很好理解:面条你没吃,也没付钱,那么面条的所有权属于店主,因此,你就无权用面条去换包子,所以,吃了包子必须付钱。在这里,“白吃”先生故意混淆面条所有权的概念,本质上是在混淆概念。

◎以毒攻毒,以谬制谬

面对“白吃”先生这样的无赖,应该怎样对付呢?通过上面的故事可以发现:强调所有权的概念非常重要。除此之外,还可以学习阿凡提的反技术——以毒攻毒、以谬治谬。

有个穷人找到阿凡提:“咱们穷人真是没法活了,昨天我在巴依(即财主)开的饭店门口站了一会儿,巴依说我闻了他饭店的饭菜香味,就逼我付钱,我没有给钱,结果他就去告官,今天就要审判了,你能帮我说几句公道话吗?”

阿凡提满口答应道:“没问题,没问题!”

在穷人的陪同下,阿凡提来到官衙。巴依早就到那儿了,正在和县官谈笑。县官一看见穷人,就不由分说地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闻了巴依的饭菜香,还敢不付钱,快把钱给巴依!”

“慢着,大人!”阿凡提向县官行了个礼,说道:“他是我的兄长,他没有钱,饭钱由我付给巴依好了。”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有铜钱的小口袋,举起来摇了摇,然后问巴依:“巴依,你听见钱袋里的响声了吗?”

“什么?哦,听到了!听到了!”巴依笑着说。

“好,他闻了你的饭菜香,你要他付钱;那你听到了我的钱响,表明我已经付钱了。好了,现在两清了。”

说完,阿凡提拉着穷人的手,大摇大摆地走了。

在这里,巴依犯了明显的混淆概念谬误,他将“闻饭菜香”和“吃饭菜”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用闻饭菜香偷换了吃饭菜的概念。所以,要求穷人付钱给他。面对这种蛮不讲理的打劫式要求,阿凡提没有正面辩解事物的概念,而是先让巴依听钱袋里铜钱的响声,然后要求巴依付钱给他,这叫针锋相对,以毒攻毒。阿凡提的观点是:既然你认为闻饭菜香等于吃了饭菜,那你也必须承认,听到了钱响就等于拿到了钱。这就是巧妙的以谬制谬诡辩术,使巴依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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