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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歲公元六四六年

时间:2023-08-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七歲 公元六四六年  唐太宗貞觀二十年(丙午)譜主事略玄奘四十七歲,居弘福寺譯經。正月十七日至閏三月二十九日譯成安慧釋《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十六卷,玄賾筆受。七月十三日癸卯,據《行狀》與《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啟》。據《二十史朔閏表》貞觀二十年辛卯朔,據《玄奘上表記》及《玄奘法師表啟》載進經論等表,末署貞觀二十年七月十三日。

四七歲 公元六四六年  唐太宗貞觀二十年(丙午)

譜主事略

玄奘四十七歲,居弘福寺譯經。

正月十七日至閏三月二十九日譯成安慧釋《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十六卷,玄賾筆受。《開元録》八。案《論》爲無著所著,安慧糅合無著門人師子覺(佛陀僧稠,或作覺師子,據説他密行通達,高才世聞,詳《西域記》五),所釋並雜集《俱舍》諸論,發抒己見來總括瑜伽法門。它廣陳體義,宗教理論較爲詳盡,并以三科爲宗而建立法相學,故玄奘先行譯出。《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梵語原本今已發現,見P.Pradhan,—Abhidarmasamuccaya ofimg6n—skrit Text.(Visva—Bharati Studies,12)Santiniketan 1950.

五月十五日起,玄奘集中力量,翻譯瑜伽行宗學説的根本、主要論典———相傳爲彌勒所説的《瑜伽師地論》,至貞觀二十二年譯畢,共一百卷。據《開元録》八,許敬宗序文作二十一年,一字係衍文。許敬宗《瑜伽師地論新譯序》:“召諸名僧二十一人,學通内外者共譯持來三藏梵本,至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譯《瑜伽師地論》。論梵本四萬頌,頌三十二字,凡有五分。宗明十七地義。三藏法師玄奘敬執梵本,譯爲唐語。弘福寺沙門靈會、靈隽、智開、知仁,會昌寺沙門玄度、瑶臺寺沙門道卓、大總持寺沙門道觀、清禪寺沙門明覺、承義筆受。弘福寺沙門玄謩證梵語。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大總持寺沙門道洪、實際寺沙門明琰,寳昌寺沙門法祥,羅漢寺沙門惠貴,弘福寺沙門文備,蒲州栖巖寺沙門神泰、廓州法講寺沙門道深詳證大義。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凡十七(按七字衍)卷,普光寺沙門道智受旨綴文。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凡十卷,蒲州普救寺沙門行友受旨綴文。聲聞地、初瑜伽種姓地、盡第二瑜伽處,凡九卷,玄法寺沙門玄賾受旨綴文。聲聞地、第三瑜伽處、盡獨覺地,凡五卷,汴州真諦寺沙門玄忠受旨綴文。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凡十六卷,簡州福衆寺沙門靖邁受旨綴文。攝抉擇分凡三十卷,大總持寺沙門辯機受旨綴文。攝異門分、攝釋分,凡四卷,普光寺沙門處衡受旨綴文。攝事分十六卷,弘福寺沙門明濬受旨綴文。銀青光禄大夫行太子左庶子高陽縣開國男臣許敬宗奉詔監閲,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絶筆。”案《瑜伽師地論》是一部闡述所謂境、行、果、證的佛教神學理論書。其前一部分詳説十七地,故又名《十七地論》。所謂“地”者,指修行所達到的境界和位次。據印度的傳説,《論》爲彌勒所説的五部論中最根本的一部,梵文共有四萬頌,瑜伽行宗的佛教徒認爲它係大乘毘曇中規模最大、法義最備,而體系完整、組織嚴密、説理究竟的權威論著。最勝子等所作論釋謂:“理無不盡,事無不備,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遺,執無不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玄奘冒險西行的原因之一即爲求取此《論》,藉以見佛教義學之全而求其所謂的“真”,故歸國後謝絶諸緣,初期翻譯即以此《論》爲中心。從許敬宗的序文看來,玄奘翻譯此《論》幾乎動員了當時全國著名的義學僧人,他是全力以赴,審慎再三的。《瑜伽師地論》的第一部的原文殘卷,不久以前在西藏發現,其中有備忘的歌訣,分析性的説明,也有議論,惟現尚未刊行。近人把《瑜伽師地論》的梵文殘本對勘玄奘所譯,“就五體投地的佩服漢譯本是那麽謹嚴,近代翻譯少有趕得上的”(張建木《論吸收古代的翻譯經驗》,《翻譯通報》第二卷,五期,頁五四)。又案《瑜伽師地論》曇無讖曾譯其中一小部分爲《菩薩地持經》十卷,求那跋摩曾譯其中一小部分爲《菩薩善戒經》十卷,真諦曾譯其中一小部分爲《十七地論》五卷和《決定藏論》,至玄奘始補足舊譯,成爲首尾完整的一百卷本,實現了他西行求“法”的願望。玄奘在傳譯此《論》時,並口述真義,在稍後窺基、神泰、文備、遁論所撰述的《略纂》、《疏》、《記》等均有所記録,兹不繁引。

七月,完成《大唐西域記》十二卷。並上《進〈西域記〉表》。案《西域記》是玄奘口述,辯機筆録,最後由玄奘修潤、審定的著作。此書爲玄奘奉詔撰述,唐代經録本無疑詞,但由於今本《西域記》結銜爲“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辯機撰”,遂産生了所謂“譯”與“撰”的問題。岑仲勉《唐以前之西域及南蕃地理書》認爲“《新唐志》又著録辯機《西域記》十二卷,實同一書,意當日奘以梵文寫出而機任轉漢也。”(《中外史地考證》頁三一六),考玄奘奉詔撰述,非在印土必無以梵文寫出之理,岑説似過於拘泥。據賀昌羣先生《大唐西域記之譯與撰》(《圖書季刊》一九三六年,第三卷,第三期,頁八九—九六,收入1955年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嘉興藏本《西域記》附册頁二一—三〇)的考證,唐代載籍,無一作玄奘譯者,其誤始於宋開寳藏。緣《内典録》五將《西域記》與玄奘所譯經並列,遂誤爲“玄奘譯”,同時因卷末附有辯機的《記贊》,鎸板時又誤將《記贊》與《西域記》連書,因而有“譯”與“撰”分題的結銜,而《開寳藏》又爲宋以後佛經雕板的祖本,各本也就沿襲莫辨了。案《慈恩傳》、《内典録》、《珠林》、《開元録》、《貞元録》均作玄奘撰,《大唐新語》十三《記異》第二十八謂:“《西域記》十二卷,見行於代,著作郎敬播爲之序”,故知唐人作玄奘撰。而《新書·藝文志》作玄奘《大唐西域記》十二卷,辯機《西域記》十二卷,就把一書誤爲兩書了。辯機奉命綴緝,怎麽能云撰述,可知今本《西域記》作玄奘奉詔譯,大總寺沙門辯機撰,其誤自宋人始。

七月十三日癸卯,據《行狀》與《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啟》。《慈恩傳》六作辛卯,誤。將譯成的佛經五部和《大唐西域記》上表於唐太宗,并請爲所譯的經論作序。表文詳見《慈恩傳》六、《廣弘明集》二十二。

七月十三日玄奘上表進新譯經論,并請唐太宗作經序,再求,始蒙允許。《慈恩傳》六“秋七月辛卯法師進新譯經論現了者,表曰……”《行狀》“至二十年秋七月十三日進新翻譯經并請仰製經序”。據《二十史朔閏表》貞觀二十年辛卯朔,據《玄奘上表記》及《玄奘法師表啟》載進經論等表,末署貞觀二十年七月十三日。

有關人物與大事

王玄策等齎梵本經論六百餘部返國。《釋氏六帖》八作貞觀二十一年。

印度婆羅門僧五人至長安。《珠林》七六:“唐貞觀二十年,西國有五婆羅門來到京師,善能音樂呪術雜戲,走繩續斷。”

六月,西突厥乙毗射匱可汗遣使請婚,許之。《通鑑》一九八、《册府》九七八。

章拔求王羅利多菩伽因悉立國遣使至唐。《新書》二二一上。

識匿在唐葱嶺守捉所,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西五六百里。與似没、役槃二國使者至唐。《新書》二二一下。

俱羅那國王忽提婆遣使至唐,附表云:“如雪如珠,如雲如月,潔白高遠,是文夫枝。清凉一切,如須彌山,又如大海,威力自在,如那羅延,如日光明。大王中王大漢國勝天子,名流四海,俱羅那國王忽提婆謹修。”《全唐文》九九九。案《新書》二二一下《吐火羅傳》云其王忽提婆遣使者來獻書,類“浮屠”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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