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歲 公元六六三年 唐高宗龍朔三年(癸亥)
譜主事略
玄奘六十四歲,在玉華寺續譯《大般若經》,並于六月四日譯筏蘇蜜多羅《阿毘達磨界身足論》三卷,大乘基筆受。據《開元録》八譯于玉華寺八桂亭。本論爲一切有部根本典籍六足論之一,窺基後序云:“此論原其大本頌有六千,後以文繁,或致删略,爲九百頌或五百頌者,今此所譯有八百三十頌,文遺廣略,義離增減。”則玄奘所譯當爲節本。
十月廿三日《慈恩傳》作廿三日,《開元録》作二十日,《内典録》、《續傳》作十月末。據《□□寺沙門玄奘上表記·請製大般若經序表》“至今龍朔三年十月廿三日絶筆,合成六百卷”,似以《慈恩傳》日期爲準。六百卷《大般若經》譯成。十一月二十二日並命窺基上表請高宗爲經作序,至十二月七日,通事舍人馮義宣敕許之。《慈恩傳》十。由于玄奘疾病纏綿,常願生彌勒,後至玉華,有隙次,無不發願生覩史多天見彌勒佛。自《大般若經》翻了,惟自策勵行道禮懺。《續傳》。
十二月三日至八日譯法救論師解釋世友《五事論》的《五事毗婆沙論》二卷,釋詮筆受。《開元録》八:“《五事毗婆沙論》二卷,見《翻經圖》,法救造,龍朔三年十二月三日於玉華寺玉華殿譯,至八日畢,沙門釋詮等筆受。”
十二月二十九譯《寂照神變三摩地經》一卷,大乘光筆受。據《開元録》八譯于玉華寺玉華殿。佛教傳説釋迦牟尼在靈山大會上應賢護之問而説此經,期于一切諸法皆得圓滿。
有關人物與大事
四月十四日,道士姚義玄、惠長等五人與西明寺僧靈辨、子立等四人争論佛道教義。《集古今佛道論衡》丁。
中印度沙門那提(福生)在慈恩寺譯《莊嚴王經》等三部,後以真臘國請往,下敕聽去。《統記》四十。命于敬愛道場寫一切經典。《唐重修衆經目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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