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我省 信用社现行管理体制的报告
为了理顺信用社管理体制,调动地方政府和全体信用社职工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融通更多资金的积极性,支持个体、集体经济和非国有制经济的更快发展,提高信用社经济效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通过调查,就信用社的现状态和今后管理体制的改革意见报告如下:
一、全省信用社的状况及问题
到1991年底,全省有独立核算的城、乡信用社1655个(其中城市信用社96个),共有职工9366人(其中城市信用社1235人),各项存款总额有33亿多元(其中城市信用社有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7.6亿元(其中城市信用社6亿元),共盈利为1687万元(其中城市信用社为880万元)。
我省不论是五十年代建立的农村信用社,还是八十年代试办的城市信用社,他们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筹集资金、支持生产、搞活流通、繁荣经济、方便群众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由于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致使部分社机制不够灵活,经营活力不足,管理比较混乱,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社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其固有的灵巧、机动、普及、深入的特点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信用社从开始建立就是属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其特点是“三性”(即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业务上灵活性)表现比较突出,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法人。从银行领导管理信用社后,由于受客观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信用社的一切都由银行决定。有的信用社的房子被无偿占用,有的信用社人员被随意抽调,有的信用社资金被任意挪用,有的还向信用社转嫁陈欠贷款或摊派费用等,使信用社的特点不但未发挥出来,而且还染上了等客上门,不思进取的“官商”作风,使信用社在群众中的声誉受到影响。
二是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使其逐渐变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一切重大问题本应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信用社有自己的业务经营自主权。但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是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存款贷款计划由银行下达,人员出进由银行决定,信用社主任由银行任命,工资福利待遇向银行看齐,资金融通由银行调剂,信用社实际上变成了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
三是信用社的资金运用率不高,部分资金长期被银行占用。从一九八八年以来,国家实行了两次紧缩方针,结果信用社把大量的资金存入银行后再入到全国的信贷计划中,它有资金而得不到充分运用,使信用社名义上的比例管理变为实际上的计划管理。据统计,一九九一年全省信用社资金运用率为53.3%,按人总行规定的75%的比例计算,全省少贷款7亿多元。根据省农业银行提供的资料看,全省农村信用社止九一年底有各项存款24.2亿元,贷款是11.6亿元,占各项存款的47.9%。相反,全省农业银行九一年底有各项存款41.9亿元,但贷款余额却达到了61.5亿元,占存款的146.7%。兰州市农行所辖城关拱星墩信用社有存款6000万元,但贷款只有2000万元,占三分之一。兰州市工行所辖的城关信用社资金运用还算是好的,但贷款只占存款的60%,这就说明银行的一部分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是靠信用社提供资金来源的。
四是信用社经济效益不高,部分农村社长期发生亏损。有的地区的信用社由于缺乏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信用社的资产没有安全保证,有的贷款回收率低,还有的发生大案要案,使信用社的威信受到影响,效益得不到提高。全省农村有的地方经济发展不快,农民的温饱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再加上信用社经营不活,致使有371个信用社发生亏损,亏损金额达440万元。
二、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设想及形式
为了改变目前信用社组织上多头管理和资金管理上分散的状况,我们按照省政府领导最近的指示精神,提出对现行信用社管理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即对信用社实行“自成体系、企业经营、人行指导、政府协调”的体制。
自成体系。即建立省、地、县、乡四级信用合作机构,属集体合作性质,从上到下形成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
(1)省上成立“甘肃省信用合作联合社总社”。主要任务是很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地、市、州信用社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提供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2)地、市、州成立“甘肃省信用合作联合社XX地区(市、州)督导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省社的要求,引导、检查、督促所属各县(市、区)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省社和当地政府的领导。
目前,县、乡两级信用合作机构已有,不需再搞。
企业经营。全省信用联社建立后,从上到下实行企业化经营,以信用社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信用社的存贷业务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在人行规定利率的幅度内可自由浮动。风险自己承担,盈亏自负,发展靠自我积累解决,政府既不负担信用社的费用,也不干涉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
人行指导。当地人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按照人总行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信用社的各项业务进行稽核、管理和指导。
政府协调。信用社自成体系、自主经营后,与原有的母体(即主管单位)彻底脱钩,因涉及到人、财、物及结算等各个方面,所以需要政府去协调服务。政府主要是协调解决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政策疑难问题;协调解决一些部门相互推诿而影响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信用社经营方向等方面的问题。
这一项工作量大面宽,涉及的部门又多,所以在改革的形式上不搞“一刀切”,拟先城市后农村。具体讲,就是从现在起,全省各地所有的城市信用社一律与原有母体(主管单位)彻底脱钩,以地、市、州为单位组建联合社,对所辖信用社实行领导、管理。这项工作由各地、市、州人民政府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共同负责搞好。目前一是要明确信用社的性质,保证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得受到侵犯,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支持信用社搞好工作;二是要确保信用社入、财、物的安全,不得随意抽调挪用。信用社的资金不能抽走挪用,信用社的资产不得转移,信用社的积累不得胡支滥用,在信用社的开户单位不得互换和减少,信用社的人员不能调走,要保证信用社一切财产的完整,要支持信用社的业务有新的发展;三是要想方设法搞活信用社,从明年开始信用社实行以存定贷,自主运用,比例管理的资金管理办法,即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支持信用社自主地运用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和效益的提高,拓宽信用社资金存贷的范围,允许信用社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农村信用社可暂由农行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纳入系统管理。但上述对城市信用社讲的几条也适用于农村信用社。同时要明确,从明年起农行不要再收信用社的转存款,使其有更充裕的资金自主经营,并要下决心消灭亏损社和减少亏损额。
三、信用社改革的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信用社体制的改革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需要采取积极、慎重、稳妥的办法进行。在全省信用社改革的方法步骤上,本着先城后乡,先易后难,上下一起行动的方法,在年内省地两级先把架子搭起来并实施领导管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从明年起通过优质服务,扎实工作,使信用社在各个方面都有一个大的发展。
在省上联社未组建前,为了使这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建议省上成立“甘肃省信用合作联合社筹备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一位副秘书长任组长,省财贸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体改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有关日常事宜,办公室设在省政府财贸办公室。
(1992年11月28日向省政府呈送的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