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行商业化经营的认识
继《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后,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又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金融业的发展和监管已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些金融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搞活金融、繁荣市场、稳定货币,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法人,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具体地讲,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活动把资金的使用权当做商品进行买卖,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标。现在国家对各银行的业务范围界定比较清楚,除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外,其余均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也是商业银行。
农业银行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年恢复成立的。当时为其确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主要是编制和执行农村信贷计划,筹集农村资金,经办农村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包户的存款和贷款等。10多年来,农业银行按照业务分工的要求,在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实行现金管理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既有力地支持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农业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事实充分说明,农行已成为融通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军,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过去多少年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农业银行不可能脱离这一体制而去另搞一套,所以从根本上讲还是跳不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框架,贷款要规模、资金靠供给、利润下指标、费用核限额、机构按行政区划设,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使农行形成“点多面广范围大,额少笔频效益差”的状况。这在我省更显突出。非正常贷款占用多,不良资产的比例高,催收贷款数量大,信贷资金周转缓慢,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下降;成本增加、亏损增多、利润减少,资本金不能及时足额补充到位;内部管理水平低,不光损失浪费严重,而且时有大案要案发生,给农业银行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鉴于上述情况,目前,农业银行一下子向国有商业银行转换还有难度,彻底转化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也并不是说农行就不向商业银行转了。转向商业银行是大势所趋,是必须要走的一条路。只有立足当前、面对未来,瞄准目标、扎实工作,解决问题,才能逐步适应商业银行运作的要求。笔者认为,农业银行要真正实现商业化经营,应当解决下面几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转变观念,适应商业化经营的原则。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银行也是自上而下层层下达信贷、现金收支计划,且大多数都属于指令性的,这就使从事实际金融业务工作的同志在思想、观念、行动上都受到束缚,一切都得按上级安排干。现在银行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商业化经营,显而易见一些在高度集中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东西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由六靠转化为六变:由靠上级指挥变为依法自主经营,牢固树立“存款立行、效益兴行、依法治行”的观念;由靠行政手段管理变为依法自我约束,把农业银行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信贷资金由靠限额管理变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保证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安全稳健运行;发展由靠增规模变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财务靠统收统支变为自负盈亏,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由靠单纯办理传统业务变为办理综合性、多功能、企业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国有商业银行业务。
二、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相适应的一些配套措施,主要是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从内部讲,首先要弄清资产质量,分清楚正常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催收贷款和呆账贷款的数额及比率,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分析成因、制定措施、多方配合、盘活资金;其次是要合理解决好过去的亏损问题,农行过去办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再加上其所支持的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不如别的银行效益好,而是部分行处长期亏损,这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相差甚远,故对亏损要进行客观公正为分析和认可,属于因政策和行政命令不当造成的亏损,应在以后上缴利润的指标中给予考虑,或在财政状况好转时给予拨付弥补,属于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亏损,则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由自己消化;三是要合理及时地解决好农业银行资本金到位问题,目前农行信贷规模扩大与资本金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长此以往,不利于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形成,也不利于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平等竞争,要求按比例逐年兑现;四是要熟悉全行“人才”的全貌,做到知人善任,以便适应竞争的需要。从外部讲,一要解决好行政管理部门与农业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部门对农行主要用党的方针政策,以及经济办法和法律手段实施间接管理,农业银行则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指导下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二要解决好中央银行与农业银行的关系,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职能是宏观调控,农业银行必须在中央银行的监管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农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公正、公平、合理竞争,不能搞无序经营;三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农业银行是金融企业,与工商企业没有血缘和隶属关系,而是新型的资金买卖关系,工商企业所需资金不能完全依靠银行,应面向市场筹集,银行亦不能“统包”企业的资金。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农行效益的提高。管理是人类组织社会生活最基本的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提高,管理越来越显得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讲管理就是效益。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经营,不能不把强化管理摆在重要的位置,要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并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使其在商业化经营中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一、要强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变贷差为存差。农业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一定要下大力气抓资金来源,努力组织存款,在吸收的各项存款中,除按规定留足备付金、交存准备金和保证金外,其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自主地进行运用。实行多存多贷、少存少贷、不存不贷。信贷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使资金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使贷款的结构趋于合理,符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
第二、要强化信贷资金的管理,变过去重放轻收为慎放重收。农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一定要严格调查审批制度,做到按程度按权限办理,要明确职权、规定范围、弄清责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坚持做到谁放谁收谁负责,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风险性。
第三,要加强经营管理,变过去粗放经营为集约化经营。经营管理是农业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确保效益的前提下,不仅要合理地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还要对年度的经营计划、负债的结构及成本构成、资产的结构及收息、财务管理等提出明确具体的指标要求,这样可以降低费用、节省成本、集中入财物的优势,向风险小、收益大、周转快、信用好的行业和企业投入,尽量使较合理的费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四,培养人才、提高素质,建设好农行的职工队伍。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经营,优秀的人才队伍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保障,也是农业银行的发展之本。所以要千方百计抓好人才的培养,既要抓管理人才的培养,又要抓一般干部职工的培养,全面提高农行员工队伍的素质。要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文明的行为赢得客户的信赖,促进业务的发展。
(原载1995年8月9日《甘肃经济日报》、《甘肃农村金融》199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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