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的教育——亚伯拉罕·林肯少年生活一瞥
在宣读亨利·克莱的颂词时,林肯说过:“他的经历告诉我们,没有人会比他更贫穷。但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他愿意,就能获得足够的教育,赢得世界的尊重。”
林肯具有成为一名真正伟人的特质。他不仅把从亨利·克莱身上学到的经验传授给我们,还教会我们更多东西。今天,在美利坚宽广的土地上,即使一贫如洗的孩子也不会羡慕亚伯拉罕·林肯年少时仅有的渺茫机会。他的一生已经被反复叙述过多次,没有什么新鲜可言。但是每次看到这些故事,读者们的心中仍旧会充满惊叹,敬佩这个偏远地区的穷小子获得的成就。
现在让我们远离20世纪所有的伟大发明,想象一下没有火车、电报、电话、远洋蒸汽轮船、燃气和电力、日报(除了部分地区)、流动图书馆以及现代人所需的数百种便利设施的日子。那时,19世纪最富有的人都无法拥有20世纪最穷的孩子轻易获得的优势。林肯小时候,穷人只能把荆棘当做针用,用裹着布的木塞或者骨头块当纽扣,用燕麦面包皮代替咖啡,用干草叶泡茶喝。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郡,也就是现在拉吕郡的一座木屋里。他的父亲托马斯·林肯虽然节俭勤奋,却没什么成就。他很高,身体健壮结实,擅长打猎,是个有名的猎人,但没有垦荒耕种的本事。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的性格,他用自己的话作了最好的诠释:“具有我所具有或者向往具有的一切。”他成为美国总统后说:“我的一切都归功于天使般的母亲。祝福永存于心!”
正是在母亲的腿上,他学到了《圣经》的第一课。一天的劳动结束后,为了让他和大两岁的姐姐莎拉开心,温柔的母亲向他们讲述着《圣经》里的各种故事、神话和传说,并借此教会他们很多道理。他和姐姐总是高兴而又惊叹地听着这些故事。
亚伯拉罕四岁时,全家从诺林溪搬到十五英里以外的一个地方。人生中的第一个重大转折点就发生在那里。他上学了。从最初木屋里的家庭教育,到第一位校长带给他的基础知识,这对小男孩来说是个终身难忘的奇妙经历。
1816年,托马斯·林肯再次决定举家迁移。印第安纳的故事吸引他去那里寻找发财的机会。因此,这个小家庭再一次搬到了托马斯选定的史宾塞郡的某个地方,距离根特维拉大约一英里半。从肯塔基州的老家到印第安纳的新家要穿过一片森林,行程漫长而艰苦。有些地方丛林密集,他们不得不自己开路向前行进。由于随身携带的食物不够,他们在森林里设陷阱捕猎,在河边抓鱼,然后用打火石点燃篝火煮东西。夜晚,交错的树枝和天空架起卧室的屋顶,松木枝搭成了床。
这些旅行家到达目的地时,没有时间进行休息。他们必须立即搭一座简易棚来住。仓促之下,他们搭建了一座“半面营地”——一种很粗糙的帐篷,一面全部敞开。帐篷的结构就是树上砍下来的几根立杆,用薄板交叉固定。敞开的一侧,也可以叫做入口,盖着几块“生皮毛”和半装饰的兽皮。印第安纳的荒野上没有比这更简陋的房子了,也没有比这些肯塔基州的冒险家更穷的移居者了。他们不得不居住在简陋的临时居所里,以便维持生计。但是这里不缺吃的,森林里到处都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动物,河流溪涧中盛产各种鱼类。唯一的不足就是不够舒适,也不够方便。
亚伯拉罕那时八岁,已经长成一个高瘦、木讷的长腿小男孩,穿着偏远地区的人们常穿的衣服:一件亚麻衬衫、一块亚麻羊毛制成的粗布、一双手工做的鹿皮软鞋、一条鹿皮长裤或者马裤,以及一件同样材质的狩猎服,最上面是一顶熊皮帽,装饰着一条长长的动物尾巴垂到背上。
这个结实的小伙子天生就很适应长期的艰苦劳动,他已经和成年男人差不多了。从四岁开始,他就在肯塔基的农场里帮助父母做事:摘桑果、撒种子,以及其他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因此他很早就开始适应艰苦的劳动。在搭建“半面营地”时,他成了父亲的主要帮手。在这之后,他们又搭建了一座更加牢固的木屋代替那座棚屋,这其间他学会了如何用斧头、锤子和楔块。他帮着砍树、锯木、劈杆子……一起建了一个大间的木屋,作为一家人的住所。他还帮忙做了几张简单的桌椅、一个粗制的床架或者说床框,这些都成了木屋里的主要家具。童年时的亚伯拉罕没有条件躺在床板上睡觉。他的床就是一堆干草,堆在木屋阁楼的角落里。每天晚上,他踩着梯子或者墙上的钩子爬上去睡觉。
林肯的生活贫穷困苦、充满艰辛,但他没有感到不开心,相反,他有着孩子似的淘气,对此感到乐趣。野外的自由生活、劳动练就的强壮体力、新鲜的森林空气,还有对各种生物产生的浓厚兴趣,都将他培养成了一个坚强、健壮、开朗、精力充沛的人。
林肯人生中的第一次巨大悲伤发生在1818年,他深爱的母亲去世了。男孩对于母亲的深情悼念,几乎没有人比得上。每天,他从充满悲伤的家里出发走到附近树下的母亲坟边哭泣。
印第安纳荒野上没有教堂,也少有牧师经过或者来到这些稀稀落落的居住点,所以母亲过世时没有举行葬礼,对此,小亚伯拉罕很伤心。他感到这对母亲有些不尊敬。他想了很久,最终决定写信给原先在肯塔基州认识的埃尔金斯牧师。埃尔金斯牧师收到信后几个月,来到了印第安纳。他到达后的那个安息日清晨,面对长途跋涉赶来帮忙的朋友们,牧师在林肯夫人的墓边主持了葬礼,还为长眠于此的善良基督徒宣读了感人的悼念词。这个简单的仪式大大宽慰了男孩孤独的心。
一段时间之后,托马斯·林肯从肯塔基州为孩子们带来了一个新妈妈。这就是萨利·布什·约翰斯顿夫人,一个年轻的寡妇,也是南希·汉克斯少女时期的朋友。她的三个孩子——约翰、莎拉和玛蒂尔达·约翰斯顿,跟着她一起来到了印第安纳。第二任林肯夫人从肯塔基州带来了很多家用物品和家具。有了这些,简单的木屋一下子变得充实起来,而她的那些继子都觉得她是一位魔术师。她是一个聪明、善良、有爱心的人,对孩子们很好。
那时亚伯拉罕已经十岁,上过学,但是很少。事实上,他说他自己只上过“一点点”学,并且他的上学时间“总共不会超过一年”。但是当他还坐在母亲腿上时就已经学会了阅读,而对一个热爱知识的孩子来说,这为他开启了通往知识海洋的大门。他对知识的喜欢逐渐变成狂热。他童年时能看的书非常少,但都是些经典。他逐字逐句地从头看到尾。这些书包括《圣经》、《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美国史》和威姆斯的《华盛顿传》。《华盛顿传》和其他几本都是借自他人,但这本书后来归林肯所有。关于他获得这本书的故事,已经广为盛传。
这本书是一个叫做克劳福德的有钱农场主借给亚伯拉罕的。他在松木节点燃的灯光下看到很晚,然后拿着书回到阁楼里的卧室。他把书放在干草堆上方的木头缝中,这样,只要清晨第一缕曙光穿过木屋缝隙落入室内,他就可以随手拿起书继续看。不幸的是,那天晚上雨下得非常大,当他早上拿下那本珍贵的书时,书已经损坏得很严重,几乎每页都被雨水浸泡得污渍点点。他非常难过,匆匆赶到书的主人那里,尽可能地向他解释发生的意外。
“非常抱歉,克劳福德先生,”说明原委后他继续道,“希望能和您商量解决这件事。如果您能告诉我如何补偿,任何方式我都十分愿意去做,抱歉我实在没有钱赔您。”
“好吧,”克劳福德先生说,“因为是你,艾贝,我不会对你太苛刻。过来剥三天玉米,这本书就是你的了。”
原先看上去十分不幸的一件事突然变成这个结果,男孩十分高兴。他立刻化悲为喜。天哪!只要剥三天玉米,这本讲述他心中最伟大英雄的书就变成他的了!这样的好运气真是始料未及!
那些书向林肯展示了印第安纳荒野之外的世界。慢慢地,他感觉到有一天他会在那个大世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因此他下定决心积蓄力量,作好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
“我不打算一直翻地、耕地、剥玉米、劈柴或者做这样的事过一辈子,”读完《华盛顿传》后他对克劳福德夫人说,“我会为自己找到一项事业去干。”
“那么你现在想做什么?”克劳福德夫人惊讶地说。
“噢,我想成为总统。”男孩笑着说。
“就凭你的这些小聪明和玩笑话,你会成为很棒的总统,不是吗?”克劳福德夫人说。
“噢,我会努力学习作好准备,”林肯回答,“到时机会就会来临。”
尽管乔治·华盛顿的一生激励着林肯,但是华盛顿可以获得那时最好的教育,而林肯只是一个落后地区辛苦的穷小子。那么对今天的青少年们来说,林肯的一生又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再来看下他是怎样努力成为美国总统的。以下这段内容摘自艾达·塔贝尔的《林肯一生》:
“每天工作间歇他都用来阅读,干活时也总是随身带书。在斯宾塞郡的荒地上开垦耕种时,他通常都能找到半个小时看书,因为每次犁一行地下来,马都要休息一下,一旦不需要犁地,林肯就拿出书坐在树墩或者篱笆上。留在根特维拉的约翰·拉马尔船长至今还记得林肯。他说,那天早上他和父亲骑马去磨面粉,路上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旧围栏的顶端,全神贯注地看书,丝毫没有发现他们走近。他的父亲转头说道:‘约翰,看那边那个男孩,记住我的话,他将来定会出人头地。我也许看不到,但是你会看到我的话会不会成真。’‘那个男孩就是亚伯拉罕·林肯。’拉马尔十分钦佩地加了一句。”
林肯的父亲目不识丁,也不理解儿子自学成才的努力。幸运的是,他的继母尽其所能地帮助他、鼓励他。去世之前,她对《林肯传记》的作者说:“我劝丈夫让艾贝在家里看书学习,送他上学。一开始他不愿意,但是后来他似乎也在某种程度鼓励他。艾贝对我一直很孝顺,他看书时,我们特别小心不去打扰他,直到他自己停下来。”林肯十分感谢继母对他的支持和爱护,并给予同等回报。他很开心能有人听他谈论那些书籍和知识,在随后的岁月里,他总是感恩地记得早年艰苦努力的日子里,继母为他做的一切。
如果邻近地区可以借到一本书,他肯定会知道,然后尽力借到。据他自己所说,他“通读了本郡五十英里范围内他所知道的每本书”。
他如饥似渴地看着书。大城市里的孩子不但可以从图书馆里借阅各种书籍,有些家里还藏书丰富,完全没法理解,对这个生长在荒野的男孩来说,一本书有多大的意义。他津津有味地阅读每本书,如同饥饿的人狼吞虎咽地吞下每一块面包。他一遍遍重读,直到所有内容都印入脑中。
“所有看过的书,”塔贝尔女士说,“他都做了长长的笔记,用鹰毛笔和蔷薇根做的墨水写下来。没有纸,他就写在板上,这样就一直可以保存摘录的内容,直到他获得抄写本。木制火铲经常被他当做黑板,背面用烧焦的木棒书写,每次沾满灰尘后就擦掉重来。家里附近的木头和木板上都涂满了他写的数字和文字摘录。晚上只要有灯光,他就不会放弃看书。他把书放在阁楼的木缝中,这样黎明一到,就能拿起来看。十九岁时,他在俄亥俄州当船夫。离开之前,他很担心看不完屋里的这些书,于是每天看到深夜。”
他的继母说:“他读完了所有能得到的书,每次碰到哪一段很难理解,就会写到板上,然后等到有纸了再抄上去。抄完后他就会一遍遍看,默记于心。”
童年时,他就习惯完全领会所有学到的内容。“我记得最早时,还是个小孩子,”他自述如何养成这一习惯时说,“如果有人同我讲话我又不能理解,我就会变得很生气。我不觉得自己对生活中的哪件事发过脾气。但是自此以后,那种事总能引起我的怒火。记得有一次,我听到邻居和我父亲谈论某个晚上的事,后来我回到自己的小卧室,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要弄清他们说的那些我听不懂的暗语是什么意思。”
“我努力想要睡着,可是不行,后来我突然来了灵感,逐渐明白他们说的话。尽管我知道了什么意思,还是不满足,不停地反复咀嚼,直到能用我觉得最直白的话表达出来,并让所有我认识的男孩都能理解为止。这就像是内心里抑制不住的冲动。每次我摸索一件事情时,从来都不轻松,总是要融会贯通才行。”
尽管林肯如此辛苦地读书思考,可是那些没受过教育的童年玩伴并不觉得他是一个书呆子,也不是沉闷到乏味的人。相反,虽然因为掌握了“书本知识”,他看上去似乎比街坊邻居都要高等些,他却成了周围乡村最受欢迎的人。如果亚伯拉罕不在场,剥玉米集会、帮邻居造房或者摘桑果这些事似乎都做不成。他机智聪明、言辞诙谐,讲故事总是妙趣横生。他脑子里藏着许许多多奇闻轶事,每次讲述给别人听时,都能引人入胜。他能背诵当时学校里各本教学书中的诗歌。他能自己写诗,甚至即兴演讲,赢得听众的崇拜。他是最佳的摔跤手,是跳得最高、跑得最快的人,也是所有年轻同伴中最强壮的人。即使还未成年,他的力量也和成年男子不相上下。“如果你听到他在树林中砍树,”他的表兄弟丹尼斯·汉克斯说,“树倒下来时,你会以为是三个人在干活。他的斧头能够飞快地凿进枫糖树或者悬铃木里,然后树就倒了。”
林肯内心的仁慈和温和同他的力量一样强大。他热爱上帝创造的所有生物,也很愤慨残忍的屠杀行为。只有一次,为了全家人都能活下去,他试着杀死森林里的一个动物。他在1860年以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提到了这件事。“再过几天就满九岁了,”他说,“那时父亲不在,一群野火鸡朝木屋走来。亚伯拉罕端着一支步枪,站在屋里,然后穿过墙洞杀死了一只火鸡。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朝任何生物开过枪。”
所有遭受过痛苦的男人、女人、孩子,甚至动物都会十分肯定他的同情心和帮助。尽管他自己从不喝酒,他十分同情那些被酒精麻醉的人。某天晚上,他从剥玉米集会(也可能是帮邻居造房子后)回家,发现一个可怜的男人喝醉了躺在路边,如果这个男人继续躺在那里就会冻死。林肯把他扶起来,背着他走了很长一段路,来到最近的一座房子,然后整夜陪着他待在那里。从此以后,那个男人就成了他坚定的朋友。
女士们爱慕他彬彬有礼的绅士风度、坚强的力量和善良的内心,而他,如同所有高尚的男人一样,给予她们尊敬作为回报。这个又高又瘦长相一般的青年,十八岁时身高就已经有六尺四,还能在母亲不在时细致地照顾婴儿,就像平时对人讲故事或者砍树一样熟练。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他能受到所有人的喜爱了。
他的继母谈到他时说:“艾贝是个好孩子,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几乎不会这样说自己的孩子,可他的确是。艾贝从来不会对我说一句粗话或者摆脸色,也从来不拒绝我要求他做的每件事。我也从来没有骂过他。他的想法和我的想法似乎总能碰到一块儿。在他竞选成为总统后,也仍旧如此。对我来说,他一直是个孝顺的儿子。我想他真的爱我。我有一个亲生儿子约翰,和艾贝一起长大。他们两个都是好孩子。但是我必须说,尽管他们两个现在都已经过世,艾贝是我见过或者希望见到的最好孩子。”
无论他去哪里或者做什么,他都习惯思考每个人、每件事,通过细心观察获得知识,好比是从书上、报纸上或者其他刊物上学习一样。他习惯定期去根特维尔的一家大商店,阅读店主人琼斯先生订购的《路易斯维尔报》。他在店里和聚会的农民们一起讨论报纸内容,彼此交换意见。他十分喜欢演讲。朋维镇上的法院距离他家十五英里,每次开庭时,他都会花一天的时间,早上走去那里,晚上回来,就为了听律师辩论和陈词。然后他会在那家店里对烂熟于心的话题发表精彩的即兴演讲,总能博得印第安纳州农民们的阵阵掌声。
因此,尽管他的少年生活十分艰难辛苦,但是并不缺少趣味和欢乐。亚伯拉罕同其他同龄的乡村男孩一样,谈不上多喜欢工作,但是他从不逃避责任。无论是犁地、劈柴、砍树、割麦、打麦、做家务,还是在农场里干其他重活,他总是能很好地完成。干活时,有时为了消遣一下,他会停下来讲些有趣的故事,或者对同伴发表竞选演讲,他们都会围过来认真倾听。但是,随后他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弥补这段时间的损失。毫无疑问,其他工人度过这段消遣之后,也会受到鼓舞,精神饱满地继续工作。
托马斯·林肯年轻时就学会了木工活和家具制造,并把这些手艺的基本技巧教给了儿子。这样,除了掌握农夫垦荒的所有技能之外,亚伯拉罕还成为了一名十分熟练的木工。每次有需要时,他都和父亲一起做工。家里不需要干活时,他就受雇到附近农场。他的最高薪酬是每天二十五美分,赚来的钱都交给父亲。
在俄亥俄河上做摆渡人和船夫的那几个月,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第安纳以外的世界。他看到各式各样的蒸汽船和轮船行驶在俄亥俄河上,满载着农产品和货物,来来往往穿梭于东西各镇。他认识了来自各个州的不同的人,使他对世界和对人的想法又延伸了一些。当世界日益繁荣之时,他渴望能博取功名,创造一番成就。摆渡人的工作让他明白,除了受雇于邻居赚取每天二十五美分的工资外,还有别的方式能赚一点小钱。他决定把农场的一些产品带到新奥尔良去卖。这让他意外地挣得一美元,也坚定了他在印第安纳以外的世界成就功名的决心。让我们看看多年后他是怎么和苏厄德先生说起他赚这一美元的故事:
“苏厄德,”他说,“你听说过我是怎么挣得第一块美元的吗?”
“没有。”苏厄德先生说。
“哦,”他回答说,“那年我十八岁,如你所知,就是他们口中的‘废物’。我们没有自己的土地,奴隶在那里算不上什么,但是经过我的努力和家人的帮助,我们收获了很多农作物。那时我就想说服母亲让我顺河而下,去卖这些农产品。说了多次后,她终于同意了。然后我造了一条大的平底船,载上几桶收割来的蔬菜瓜果,运到新奥尔良。刚巧一艘蒸汽船正沿河而下。你知道,那时西部的河边没有码头,按照惯例是任何一个地方的乘客要上大轮船时,先上一艘小船,然后大轮船就会停下来,载他们登上甲板。我望着自己的新船,考虑是不是能够再坚固一点,或者做些改进。那时有两个人带着行李乘着马车来到岸边,看了看各式各样的船,最后挑中我的那艘,问道:‘这艘船是谁的?’我谦逊地说:‘是我的。’‘你能不能,’其中一个人问,‘载我们还有这些行李上轮船?’‘当然可以。’我说。我非常高兴有挣钱的机会,想着他们每个人会给我几毛钱。行李放到船上,乘客都坐稳后,我把他们划到大船边。他们登上船,我举起行李放到甲板上。大船准备再次启动时,我大声叫道:‘你们还没付钱!’两个人分别从口袋里掏出五十美分,扔到我的船上。我一边捡钱,一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可能觉得是件很小的事,而且对现在的我来说也似乎微不足道,可是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插曲。我几乎没法相信,我这个穷小子,也能在半天时间内挣到一美元,我可以靠自己的诚恳工作挣到一美元。从那时起,我更加充满信心,也更加勤于思考。”
1828年3月,林肯受雇于根特维拉一位重要人物,替他装载农产品,沿密西西比河运到新奥尔良。这个活能让他一个月赚八美元,还提供口粮。
这次到新奥尔良对他的一生至关重要。这个繁忙的大都市,在他眼里好比完美的仙境。所有的东西都让他觉得兴致勃勃,仿佛是在教给他更加广阔的生活,引领他进入其中。
林肯一家的又一个转折点发生在1830年,他们从印第安纳搬到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的农场不再像他们先前盼望的那样富饶——因此他们搬到了伊利诺伊州的新土地上。他们把家里的东西都放到牛背上,然后亚伯拉罕赶着一群牛从老家来到伊利诺伊州梅肯郡迪凯特附近的新家。那群牛载满重物,加上道路泥泞崎岖,十分不好走,整个行程花了两周时间。到达目的地时,林肯又帮着家里盖了一间木屋。如他自己所说,他的继兄弟“做了很多围栏,圈起十英亩的地,然后当年就种下了一批玉米”。
也就是这一年,1830年,他成年了,从能够双手握住斧头开始,他就一直为自己和整个家坚持不懈地快乐工作。没有他,这个家无法维持下去,他感到是时候为自己开拓更大的事业了。
他身无分文地离开了那间木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因此,独立生活之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为了能得到一件衣服。他为某位米勒夫人“劈四百个木条,然后获得一码长的褐色牛仔布,用白胡桃树皮染过色,可以用来做条裤子”。
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做着劈木工和农场帮手。然后丹顿·奥法特先生雇他将一艘载满货物的船从桑加蒙镇行驶到新奥尔良。奥法特先生非常满意林肯的工作,回来之后,就让他负责管理新塞勒姆的一家磨坊和商店。
那里,就像他先前待过的每个地方,又让他赢得了众人的喜欢。他的善良和幽默,他讲故事的技巧,他的顽强、谦逊、刚毅和诚实赢得了所有人的心。他还让男人们不再对女人说粗话。有一次,一个莽汉不顾林肯的反对仍旧在店里口出脏言,最后付出了代价。林肯礼貌地要求他不要在女士面前使用这些词,但是这个男人没有听他的。女士们离开商店后,他十分生气,立刻开始辱骂林肯,试图挑起争吵。事情发展到这样,林肯说:“好吧,既然你肯定要挨打,我想我可以像其他男人一样来打你一顿。”然后他把这个男人拖出店外,好好地惩罚了他。奇怪的是,这个人后来成了林肯的朋友,而且至此开始一直遵守这种礼节。
在新塞勒姆社区里,林肯一丝不苟的诚实态度让他获得了“诚实的艾贝”这一称号,这也十分符合他的性格。有一次,由于失误,多要了一个顾客六点二五美分,商店关门后,他走了三英里路去还钱。还有一次,在给一位女士称茶叶时,他用了四分之一磅而不是二分之一磅的砝码,当他再次用秤时发现了这个错误,于是立即走了很长的路,去送少给的茶叶。
林肯不断提升自我的决心始终是他一生的主要目标。他有一次对店里的职员说:“我同一些伟大的人聊过,我不觉得他们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通过细心观察,他明白人和人之间的巨大差异不是因为天分的多少或者资质的高低,而是因为每个人挖掘天分或资质的方式不同,而有些人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直到那时,林肯都没有学过语法,但是他明白如果想要在公共场合宣讲,他必须学会使用语法规则。他没有语法,也不知道哪里有。进退两难时,他问了问新塞勒姆的一位校长,校长告诉他某个地方有人有本《科克姆语法》,可以问他借。那个地方距离新塞勒姆六英里,但是这对如饥似渴地学习的年轻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立即出发,去找拥有《科克姆语法》这本书的幸运儿。那人毫不犹豫地把书借给了林肯。林肯用农村箍桶店里的刨花点火,挑灯夜读,很快就掌握了里面的内容。“好了,”当他翻完语法书最后一页,他对店员格林说,“如果这是他们说的一门科学,我想我还能学些其他的。”一本接一本地读完之后,他完全掌握了那些内容,这让他接下来的成功看上去比先前容易些。为了练习辩论,他走上七八英里去辩论学会。如果能够丰富自己的知识或者才学,对他来说就无所谓什么艰苦或麻烦。无论工作多么辛苦劳累,无论是劈柴、犁地、伐木、划船或者管店,他都会利用每一分钟空余时间阅读,经常直到深夜。
这些已经不是林肯少年时代发生的事情,因为在新塞勒姆的商店工作时他已经二十二岁了。至于他后来怎么带领一群人对抗印第安人,怎么自己开店,怎么学习测量,怎么当选伊利诺伊州议员,怎么学习法律并成为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名律师,怎么成为美国总统——所有这些都属于他生命里的另一个篇章。
从木屋里的穷孩子到白宫的主人,由此成为世上最伟大的共和国的总统,林肯的故事一直是美国历史中最鼓舞人心的一个。尽管他不是天才,但是他努力做到最好,并且无论多少艰辛、挫折和阻碍都永不放弃。就这点而言,他是个天才。依靠自身的勤劳和天分的培养,他努力让自己成为最高尚、最伟大、最优秀的人。没有任何机遇、没有任何有权有势的朋友,也没有任何天赐良机在他生命中闪现过,拜神所赐,他单身一人、孤立无援地创造了伟大的事业,由此成为人类永远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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