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文化有一点了解的人一定听说过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通俗一点地讲就是把随机抽签选出的符合资格的公民集中到一起组成陪审团,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和外界联系,陪审员们根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对案件事实进行独立判断,再由法官进行量刑(俗称“外行定罪、内行量刑”)的制度。陪审团制度为英美等国所独有,曾被西方某些法学专家誉为“自由的明灯,宪法的车轮”。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一个著名案件是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杀妻案。本来证据确凿的案件由于警方在取证过程中的失误导致证据不被陪审团采纳,最后陪审团裁定辛普森无罪。
在我看来,做一个陪审员最要紧的是对事件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不被外界不必要的信息和他人(或舆论)的意见所左右。这也是审判期间一般要把陪审员们与外界隔离的原因。拿出这件事来讲述,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机会,如何才能像一个陪审员一样对事情有独立的判断。
首先不要人云亦云。中国有句老话,“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先贤言犹在耳,我辈就置若罔闻。上班的时候,每到中午吃饭的点,总有三三两两的同事叽叽喳喳,东家长西家短,我从来不凑合。他们家你去过吗,人家和你熟吗,人家的事你说得跟真事儿似的。一个人失去灵魂的第一步就是先失去自己的脚、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用别人告诉你的所谓“事实”代替自己的目见耳闻。我们学习新闻类专业的人都知道,第一手的信息是多么的重要。很多时候第一手信息距离事实真相还差很远,更别提那些七拐八拐才得来的信息了。小时候我们都玩过“传话”的游戏,一个信息传一圈之后和最初的意思相去甚远,不就是明证吗!
不偏听偏信。任何一个学过哲学的人都知道看待问题要秉持两分法。既要看到矛盾的这一面,又要积极审视矛盾的另一面,哪怕另一面的观点与你完全相悖。中国传统哲学里面也有类似的朴素理论,比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等等。我们处在一个飞速变革的时代里,每个人所处的立场也千奇百怪。对社会愤愤者有之,围观起哄者有之,有多少种利益诉求就有多少种言论。再中立的人,在转述一件事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加入自己的情感,在这个情感的基础上转述就对事实本身就有了自己的取舍。要全面科学地判断事实真相,全面地了解信息就显得异常重要。最忌讳的就是听人一言就怒发冲冠。先要平静,然后思考,反复权衡,再做判断。
不经验主义。活了二三十年,多多少少也算经历过事儿了。所以,遇到问题,我们的大脑就开始飞速地检索过去的经验,经验主义就应运而生了。但是我们处在一个剧烈变化的世界里,我们自己也是快速成长的个体。人连相貌个头都是没几年就要大变样,别说是千变万化的外部世界了。所以遇事单靠经验是不行的。以前我们买火车票就知道提早去排队,可现在如果不与时俱进,还是拿个小马扎去火车站,等售票窗口放票的一瞬间也许别人早从网上、电话上把票订完了,靠你的经验,去得再早有什么用呢?
不急于得出结论。我有一个切身的感受,每当逛商场或者淘宝的时候,我经常会发现一些很喜欢但是却并不急需或者并不实用的玩意儿,这个时候心中总是涌动着购物的欲望,犹豫反复,总是感觉不买可惜,总是用“也许以后买不到”之类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假如当时买了,可能以后就只是束之高阁。要是没买,放一段时间之后,却发现连这回事都忘记了,当时的那种冲动就更荡然无存了。几次这样的经历下来,再有这样冲动的时候,我就说服自己等三天,要是三天后还没改变主意,就买。这么办之后,我发现效果很好,少花了大笔冤枉钱。这件事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千万别冲动,别急于下结论,不妨沉淀一下自己的想法,把选择的权力交付给时间。
不要让已经发生不可改变的事情影响自己的决断。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一旦事情的发展超越了我们的预期,我们的心理就会受到影响。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我们一定要避免一种叫作“赌徒心态”的思维方式。一旦有了不如意就耿耿于怀,始终放不下,憋着一口气急于挽回,再出现类似的机会的时候,平时的谨慎、理性消失无踪,把自己所有的资本一股脑全押在上面。很多人赢了,但是更多人血本无归,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赌徒心态”绝对是失败者的必备潜质,人家都说“十个赌的九个输,留下一个最后哭”,不但赌博绝不可沾,这种心态也害人不浅。请摒弃它。
一个人做出决定,应该全面、客观、理性。那些正确、积极、眼光长远的决定反过来会促进一个人的成长。试着更有大局观、更有决断力、更有创造力地解决问题,才会逐渐成为一个靠强大头脑驱动的强大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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