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离开一个安稳而熟悉的地方,去远方寻求一段未知的经历。远方没有尽头,未来也很难想象。去异国求学,不同于游玩。去异国游玩,往往是品尝美食、欣赏风景,是一段享受快乐时光的旅程;而求学异国,则更多的是需要一种义无反顾的勇气。杨绛与钱钟书,选择一同出国求学无疑是正确的,在一切充满未知的异国他乡,当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处境时,至少有彼此的陪伴而不会感到孤立无援,也能安慰彼此对远方亲朋地思念和对故里安逸生活地怀念。
远离故乡的日子,已经进入了倒计时。一向重视传统的钱基博老夫子,趁着这段时间,特意为儿子和儿媳妇卜了一卦,郑重地把卜卦的结果交给杨绛保存。两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人,只是感到好笑,但还是听话地收下卜卦的结果,权当宽慰老父亲一颗惦记儿女的心。
远赴英伦,完全不似去北京求学那般方便,说走就走是不可能的,还有若干的亲戚朋友,要再碰一面。钱钟书与杨绛在无锡拜别钱家父母,登上了开往上海的列车。杨绛的三姐在上海生活,要去告个别,当年在上海读书时所在的启明女校要举办校友会,杨绛也要参加一下。钱钟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书,需要参加的应酬活动也不少。两个人就这样分头为即将到来的远行,做着最后的打点。
有缘分的人,总会在命运的牵引之下,出其不意地见上一面。参加启明女校校友会时,杨绛带上了三姐的女儿肇瑜,当年差点成为钱钟书“未婚妻”的叶崇范小姐,也在校友会活动的现场。她虽不认识杨绛,却认识三姐的女儿肇瑜,于是过来与杨绛打招呼,问道:“这是闰康的女儿吗?”杨绛没有说话,微笑着点了点头。
虽没见过面,但却见过照片,杨绛一眼就认出了叶小姐,叶小姐穿的旗袍很特别,透明的白绸把开衩的细节衬托得非常好看,从穿着与谈吐,杨绛觉得叶小姐并不像大家谣传的那样淘气,反而是个有大家风度的女人。
再美好的宴席,也有曲终人散的一天。尽管对家乡与亲友有着诸多不舍与留恋,远行的日子,还是一刻不差地来到了面前。杨绛与钱钟书在上海的码头,登上了去往英国的邮轮。虽然是新婚宴尔,可杨绛与钱钟书却并不是以夫妻的身份同行。当时,中英庚款董事会规定,庚款学生出国留学,不得携带亲属伴侣,所以,杨绛只能以自费生的身份出国留学,她的留学护照上,签署的身份依然是“杨季康小姐”。不过,轮船上有许多同赴英伦的留学生,他们都知道,钱先生与杨小姐,正在度蜜月呢。
在《围城》中的人物关系里,钱钟书得出一个结论——想要成为夫妻,结婚前的一次旅行,是很有必要的。这段旅行不能太短,少则也要一个月。这样能看破彼此,两个人经过舟车劳顿,难免心烦意乱,所以原形毕露,这种情况下还能不分开,那么就可以结婚了,所以,蜜月跟结婚应该反过来。
第一次结伴远行的两个人,有着掩饰不住的激动。虽然从上海到英国,刚好吻合了钱钟书后来提出的“一个月的旅程”的结论,但共同的爱好与话题,与不需明言的心灵感应,让杨绛与钱钟书在漫长的旅途中,处处流露出真情与真爱,绵绵絮语和欢声笑语,在茫茫的大海上轻轻飘荡。
由于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出国,杨绛与钱钟书在邮轮上分别住在不同的船舱。虽然不同床共枕,杨绛还是发现了这位“钱家少爷”的笨手笨脚,这真的不是谦虚。比如最简单的穿鞋,钱钟书总是分不清左右脚,也系不好鞋子上的鞋带;用筷子夹菜似乎也有些不太灵光,这和做学问时侃侃而谈的钱大才子简直判若两人,这哪里是一位大学老师,分明就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所谓爱情,更多的便是包容。爱上对方的缺点,想必就是爱情的最高境界。面对钱钟书的“笨拙”,杨绛丝毫没有感到嫌弃,反而庆幸自己做了与他一同留学的决定。也是一位大家闺秀的杨绛,在旅程的一开始,便做好了一辈子照顾钱钟书生活的决定。所谓相依为命,想必他们的相处方式,可以给出最好的解读吧。
在婚姻中的两个人,在坎坷的前路中给予彼此连绵悠长的呵护,在人们的定义中,这样的感情叫作“风雨同舟”。共同身处驶向英国邮轮上的钱钟书与杨绛,也共同经历了一场不小的风雨。
当邮轮驶入香港时,一场台风让自小生活在江南水乡的两个人,吃了不小的苦。杨绛曾经坐过一次船,钱钟书却从未坐过,船行海上的景象,让两个人如痴如醉,连飓风到来时掀起的风浪,都成为两人眼中的风景。别人早就到船舱中躲避,钱钟书和杨绛却还在甲板上迟迟不肯离去。直到暴雨倾盆而下,风大得根本无法站稳,两个人才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逃回船舱。
经历了一次“风雨同舟”的两个人,晕船晕得两天没有进食,饿得前胸贴后背,就是吃不下。当邮轮驶进香港的港口,饿得要命的钱钟书和杨绛,才上岸吃了一些点心和茶水。
生活总是苦乐参半的,虽然偶有暴风雨地打扰,这段求学的旅途,更多的还是观赏沿途的风景。与他们同船的一位南洋美女,优美的身材曲线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在《围城》中,“鲍小姐”这一角色,就是钱钟书以这位大家眼中的东方美人为原型创作出来的。
当邮轮路过新加坡时,留学英国的留学生们,在英国高级专员署的招待下,参观了一次停在海上的海陆飞机。对大多数人说,这绝对堪称开了一次眼界。
到了锡兰,也就是今天的斯里兰卡,杨绛和钱钟书本以为又能参观一下异国风情,没想到,却受了一次不大不小的惊吓。这次是大家一同参观印度教的蛇庙,杨绛和钱钟书本来为了躲避刺眼的阳光,戴上了墨镜。进入庙内摘下墨镜后,才发现寺庙里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蛇,连桌子和烛台都被各种蛇占据。院子里更可怕,一条刚蜕了皮的大蟒蛇在那里盘成一团。人好不容易战战兢兢地走完了这座寺庙,要去参观的另一座佛教的小乘教派的神庙里也都画满了长着羽毛的蛇。惊魂未定的两个人,更加觉得这里阴森可怖,索性留在了庙外,不进去参观。
新婚的小夫妻,幸福与甜蜜,取代了其他的感知,没有人会刻意去考虑死亡的存在,然而死神就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倾尽所有的耐心,等待每一个鲜活的灵魂。当邮轮经过苏伊士运河,驶入大西洋时,死神在这一刻悄悄降临。船上的一个人,就在远离故土的茫茫大海上,告别了这个曾经为自己带来欢欣与痛苦的世界。这是杨绛第一次见识到海葬,其实也就是将死者包裹之后,投入海中。都说人类是从海中走来,也许这样离去,才是真正地回归到自己诞生的地方。
漫长的旅途终于接近了终点。1935年的9月某日,历经了一个多月海上旅程的钱钟书和杨绛,终于踏上了英国的土地。钱钟书的堂弟钱钟韩和钱钟纬,早已在英国留学,听说堂兄与嫂嫂一同前来,特意前去迎接,初次被人称作嫂嫂的杨绛,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在异国他乡重逢的兄弟,更是有一种骨肉至亲的血脉之情,钱钟书特意作诗《伦敦晤文武二弟》一首,来纪念当时的情形:
见我自乡至,欣如汝返乡。
看频疑梦寐,语杂问家常。
既及尊亲辈,不遗奴婢行。
青春堪结伴,归计未须忙。
同样喜欢外国文学的两个人,早就对书中描写的英伦景致心生向往,这座古老传统和现代都市相结合的城市,有太多名胜古迹等着两人去欣赏。由于距离开学还有一段时日,他们没有直接赶赴牛津报到,而是在伦敦小住了几日。在两位堂弟的带领下,夫妻二人参观了著名的大英博物馆和一些知名的画廊。曾在书中领略的种种情节,与眼前的现实发生了重叠。大英博物馆一直被人称作英国文化王冠上的明珠,一向爱书如命的钱钟书和杨绛,面对六百万册的藏书,早就产生了无限的神往。
游玩之后,竟然还没有临近开学的日期,杨绛和钱钟书决定提前入校报道。作为英国最古老的大学,牛津的文科学术水平,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在专门负责中国留学生的英国工作人员的接待安排下,一段异国求学之旅即将开启。
杨家的小姐与钱家的少爷,在国外开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留学生活。身处异国,也许并不如想象中的梦幻多姿,但两个人却始终用真爱互相陪伴。也许是个性使然,两个人都深爱上了牛津的古朴与淡雅。这里没有都市的繁华,却独有一种小城的静美,也许是受到书香的熏染,生活在这里的人也都有着和气的相处方式,在杨绛看来,这里是一个有人情味的地方。
十月的伦敦,即将度过夏季的最后一个周末,雨后独有的让人豁然于心的新鲜的气息,充塞着伦敦。道路两旁的大树枝叶依然浓密,秋天迈着沉稳的脚步缓缓走来,一派心意沉淀、平心静气的样子。
牛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从十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准时开始。由于钱钟书是中英庚款的留学生,入学的一切早已有人为他安排好,学期一开始,就进入埃克赛特学院攻读文学学士学位。作为自费留学生的杨绛,自然没有人为她打点一切。办理入学的时候,她最喜爱的文学专业名额已满,只有历史专业还有名额。一心向往文学的杨绛决定不办理入院手续,自修西方文学,只在牛津大学旁听几门文学课程。
不能成为牛津大学的正式学生,杨绛打算在文学上深造的一腔热忱落了空。后来她也曾暗暗思忖:“假如我上清华外文系本科,假如我选修了戏剧科,说不定我也能写出一个小剧本来,说不定系主任会把我作为培养对象呢。但是我的兴趣不在戏剧而在小说,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懂得造化弄人,只觉得很不服气。既然我无缘公费出国,我就和钟书一同出国,借他的光,可省些生活费。”
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旅程,最初的陌生与羞涩,变幻成更加真切的感情。在空中缥缈着的美好,化身成为看得见摸得到的生活,这里才是情感的温床。每一个生活中的枝节,都要靠相扶与相守构造出坚实的力量,远非简单的甜言蜜语可以比拟。
在生活中一向“笨手笨脚”的钱钟书,也许该暗自庆幸,在生活中每日陪伴自己的爱人,同时又是最懂得自己的精神伴侣,自己的笨与拙,在对方的眼中也会成为可爱的元素。
刚到牛津,钱钟书就遭遇了一次小小的“不幸”。一次独自乘车出门,钱钟书走下公交车还没站稳,车子就开走了。失去重心的他脸朝下狠狠地摔了一跤,与牛津的土地做了一次深深的“亲吻”。这一“吻”竟然“吻”掉了大半颗门牙。钱钟书赶忙用手绢将嘴捂住,自己走回了家。回到家里打开手绢,半颗断牙掉了出来,手绢上满是血迹,张开嘴更是满口鲜血。杨绛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好同住一个公寓的两位先生都是医生,在他们的指点下,杨绛陪着钱钟书赶快找到了牙医,拔去断牙,又镶上了假牙,这次“断牙”事件才终于画上句号。
那次意外事件,也让杨绛对两个人在英国的开销,作了一次总结。她认为,牛津的学费已经比一般的学校昂贵,如果再加上导师费、房租、伙食费,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放弃牛津,另择他校,两人分居两处的房租和伙食费便要加倍,两个人见面还需要额外开支旅费,像钱钟书摔断牙这样的意外事件,也难保不再发生。这样一算,他的公费也所剩无几。向家里伸手要钱,更是不明智之举,离开年老多病的爸妈,已实属不孝,哪能忍心让他们支付自己的开销。杨绛之所以选择安心做一个牛津大学的旁听生,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幸福就是和爱的人蜗居在一方小小的天地,仿佛转身就能看见美丽的未来。白天,细碎的阳光在房间中洒满一地,晚上,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哪怕不说话,浓浓的幸福也在房间蔓延,满得好像快要溢出来。
杨绛本就不打算住校内的宿舍,两个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房间很大,卧室和起居室都包含在内,窗外就是一座幽静的花园。杨绛喜欢有景致的房间,当初在清华读书时,也是贪恋窗外的美景,一不小心选择了“漫天尘土”的房间。房东会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和下午茶,每天,女主人还会带着女儿帮助他们打扫房间。
虽然钱钟书是以中英庚款的公费生身份出国留学,但是在牛津大学,他依然算作是自费生。只要是自费生,不管男女,都要穿一件背上有两条黑布飘带的背心,男生还要戴一顶方顶硬帽,女生的则是方顶软帽。学期一开始,钱钟书也领到一件黑布背心,每天去埃克赛特学院上课或是去食堂吃饭,都要穿着它。在牛津小城的街上,穿黑布背心的学生随处可见,简直成了一道独特的街景。杨绛看在眼里,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她没有穿黑布背心走在牛津校园里的资格,作为一名旁听生,与正式的学生相比,她越发觉得自己就像一名失学儿童。
不能成为牛津正式学生的遗憾,让杨绛对钱钟书的黑布背心更加珍惜。尽管历经战火,这件幸运的背心在杨绛的精心保管下,直到七十年后依然保存完整。2003年,当国家博物馆为了举办百年留学历史文物展找到杨绛,向她征集留学时的文物时,这件钱钟书穿了两年的黑布背心,与杨绛父亲杨荫杭老先生的留学文物一起,被杨绛慷慨地捐赠给了国家博物馆。背心上的两条飘带,一头牵系着一名学子对书海的眷恋;另一头则紧紧牵系着一名女子,渴望双脚迈入牛津的期待与无奈。
没有黑布背心的杨绛,每天穿着自己的便装去上课,大多数是旗袍。旁听的座位一般位于课堂的侧面,杨绛经常和几名修女坐在一起听课。在国外的杨绛有着双重身份,课堂上,她是一名在文学道路上埋头求学的学子;课堂下,她是一名优秀才子的妻子。每当想到在校园的另一头,心爱的人正和自己一样在刻苦求学,杨绛的心头便甜蜜起来,讲台上老师的语调,似乎也轻快了许多。
在英国学习了两年,杨绛和钱钟书却从没在一块上过课。两个人学习的课程不同,但一起闲下来的时候,他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一同泡在图书馆里。两条渴望大海的鱼儿,在书籍的海洋中恣意畅游,由于是旁听生,杨绛没有作业和考试的束缚,时间更加充裕。她把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花在书本上,这样似乎冲淡了只能身为旁听生的遗憾。
钱钟书将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音译为“饱蠹楼”,这是一种戏称,他和杨绛两个人,每日在五六百万册藏书的图书馆里埋头苦读,就像两只书虫一样饱蠹着。除了听课以外,两个人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图书馆里面,临窗的一张单人书桌,被杨绛占据为固定的座位。他们读书从来不限制种类,除了最心爱的文学以外,哲学、心理学、历史等书籍都被他们摞在书桌上,一本接一本地阅读。
在清静的环境里,在书桌前伏案而读,让读书的雅趣滋润快乐的心灵,心境随着书页的翻动而宁静。除了认真地做好读书笔记,杨绛还为自己制订了一个读书的课程表,从乔叟开始,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家作品,她一个一个地往下阅读。每一本书都从头读到尾,每个细节都不曾落下。
在学习的事情上,钱钟书似乎从来都不需费太多力气。在牛津读书时,遇到自己不感兴趣的科目,钱钟书便干脆借阅一些侦探小说“休养脑筋”,结果,大意的钱钟书,在“版本和校勘”这一门课上挂了红灯。这门课需要辨别15世纪以来的手稿,为了考试及格,钱钟书只好发奋学习,等待暑假过后补考。据杨绛回忆,这也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见到钱钟书埋头苦学。
在书海中终日乐此不疲的杨绛,其外语水平与知识底蕴再一次得到升华。交流对西方文学书籍的心得,也成了她与钱钟书每天最开心的事情。两个人对文学的看法非常一致,文学让他们既是夫妻,又是最好的朋友。文学上的交流,便是他们维持友谊的基础。钱钟书对文学有着极佳的鉴赏能力,每当读到一本他认可的好书,便会介绍杨绛也去阅读,与生俱来的默契让他知道,杨绛一定会喜欢。
读书被钱钟书与杨绛演化成了一场“比赛”,两个人比赛谁读的书多,在年终进行结算。事后的结果通常是两个人的读书量大致相当,只是杨绛承认,自己耍了一些“无赖”,小册的书也被她算成一本。如此文雅的赛事,输赢又当如何。古人以诗会友,钱钟书和杨绛则以书谈情。
虽然杨绛自小身为书香门第的小姐,对家里的财务从不曾过问,但在国外求学期间,打理家用的事情全由杨绛一手包办。如果让自小“混沌不开”的钱钟书管账,家里很可能就闹了饥荒。虽然从不过问家里的财政开支,可一旦遇到好书,钱钟书便忍不住要买,杨绛为了节省开支,又担心书买多了带不回去,便总是托词等下次。有时,到了“下次”,书却卖完了,既生气又无奈的钱钟书,只得在日记上发发牢骚:“妇言不可听。”
日子就这样暖暖地过着,青春伴着时间,如同小河般在异国的土地上缓缓流淌。并不宽裕的生活,被有爱之人过出了满足的味道。当两双饱含爱意的眼睛深深凝望时,金钱已变得不那么重要。
从登上邮轮的那一刻开始,家乡,就成为一个遥远的字眼。家乡的一人一物、一草一木,都成了身处异国之人的深深眷恋。
在英国的杨绛,想家想得厉害。父母、姐妹,都成了她心心念念的对象。收到家里的来信,便成了一件比过年还要高兴的事情。一张薄薄的信纸上,汇聚着一家大小的思念,父亲的教导、母亲的叮咛、妹妹的嬉闹、姐姐的挂念,每次读完,都恨不得下一封信马上就飞到手上。
杨绛与家人之间浓浓的亲情,让钱钟书非常羡慕。他喜欢阅读杨绛家里的来信,字里行间能让他感觉到家人的温暖与亲切。与杨绛相比,钱钟书并没有那么想家。也许是自小被过继的缘故,他对家的概念稍显淡泊。虽被过继成长房少爷,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伯父的疼爱并不得法,认为有吃、有喝、有玩,便是对小孩子最好的照顾。伯父去世以后,唯一肯照顾他的人从此再不得见,不仅穿不到新的鞋袜,连写字的钢笔都用竹筷代替。每当回忆童年,钱钟书总会对杨绛说:“你的童年比我的快活得多,我小时候的事,不想也罢,想起来只是苦。”
游子思乡情,浓浓情意真。故乡是游子心中的一首歌,虽美好却遥远。每当思乡情盛,这原本模糊的歌声便仿佛乘上小船由远及近,在洒满月光的夜晚,逐渐清脆起来。钱钟书思念故乡的情感,胜过了对家人的想念。在英国时,他用自己最擅长的诗文,将思乡之情表达得情真意切:
《来伦敦,小雨斑斑,中国此时已入伏,孰热可念》
与子他乡说故乡,炎官火伞正高张。
身存为累真思舍,衣蜕难逃欲发狂。
《牛津春事》
不见花须柳眼,未闻语燕啼莺,
开户濛濛细雨,故园何日清明。
家乡是住在心里的思念,经常在不经意间碰触最敏感的神经。这种思念虽然悄无声息,却已像种子般扎根于心中,无法割断。心与家乡之间被一根无形的绳牢牢系紧,打上了死结,每当风吹草动,绳上的铃铛便将过往一一摇醒,思乡的音符便在心间慢慢盘旋。
牛津大学的假期既多且长,每年开学三个学期,每个学期八周,紧接着就是连续六周的假期,当第三个学期结束便是暑假,时间更是长达三个月。国外的学生放假之后都走了,连中国的留学生也会到别处去走走看看,只有钱钟书和杨绛依然留在牛津,用读书来化解对家乡的思念。两个人本就是斯文的性格,在书本中浸染得更加恬静。
在英国期间,杨绛和钱钟书很少有外出游玩的机会。钱钟书不喜欢外出活动的性格,杨绛早就已经习惯。在清华大学读书期间,四年里,钱钟书连玉泉山、八大处这样的北平必游之处都没有去过。回想1934年的春游,是钱钟书与杨绛第一次共同外出游玩,如今假期虽多,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却成了两人最主要的去处。
读书是一场心灵的旅行。闲暇的时光,依然是读书为钱钟书与杨绛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可以借阅到18世纪以前的大部分经典作品。市里的图书馆,又被他们发掘为全新的去处,19世纪和20世纪的经典和通俗书籍,在那里几乎都能找到。图书馆里丰富的藏书,为钱钟书和杨绛构建了一座心灵的乐园。图书馆规定,书籍借阅的期限是两个星期,这对于两位“书虫”来讲,太宽裕了些。往往不到两个星期,两个人就又抱着新一批的借阅书籍走出图书馆。
从国内带来的中国典籍和诗词书籍,也被钱钟书和杨绛当成宝贝一样收藏,时不时也会拿出来翻看。有时也会托家人寄来一些书籍,《红楼梦》便是来英国的第二年寄来的。他们与在英国读书的朋友之间,也会相互借阅或馈赠书籍,在书店里,遇到喜欢的书籍也可以驻足阅读,无论多久,书店都不会赶人走。正是如此,钱钟书和杨绛从不担心书籍会断了“来路”。
徜徉于书海,心灵也充盈了起来。于悠悠白云中谛听历史的回音,于明月清风中倾听岁月的清唱。在书籍中消遣的时光,不经意间便会收获许多快乐,在岁月中积淀的生活,也有意无意地绽放于纸上。
爱读书的人,一般都有着纯净的心灵。在牛津读书的学生,每个人都有两位导师,分别负责学业和品行,有钱钟书这样省心的学生,他的品行老师与别的老师相比,实在是幸运许多。许多英国的贵族及富家子弟也在牛津大学就读,也许是生来的优越感打消了他们付出努力的念头,学业在他们眼中根本不被当作一回事,每到考试之前,多半都会临时抱佛脚。一到放假,四处旅游成了最重要的“必修课”,校规在他们眼中通常被视若无物,每到夜晚,就会翻墙出去饮酒作乐,醉酒闹事的情况时有发生。每当这个时候,他们的品行老师不是去警察局保释自己的学生,就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而钱钟书的品行老师,则是经常请钱钟书和杨绛到家里喝喝下午茶,说说话而已。
虽说杨绛与钱钟书是两只“书虫”,却不是读死书的书呆子。杨绛知道,钟书虽不爱游山玩水,却也算是个爱玩之人,有时也调皮得很。他喜欢玩文字游戏,尤其擅长顺口诌一些歪诗来插科打诨。钱钟书曾经随口创作过一首打油诗,赠送给他们的朋友向达,前两句中英结合,形容向达的容貌:“外貌死的路(still),内心生的门(sentimental)”,逗得大家捧腹大笑。向达说钱钟书:“人家口蜜腹剑,你却是口剑腹蜜。”
只有志同道合之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意气相投的人,喜欢钱钟书的个性,从不会因为他调皮的言语嫌他刻薄。杨绛说:“我们年轻不谙世故,但是最谙世故、最会做人的同样也遭非议。”
也许是中国的留学生太过优秀,在国内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在英国也成为他人器重的对象。在牛津,有一位名叫史博定的富翁,据说他打算为牛津大学设立一个汉学教授的职位。他的弟弟是位专门研究中国老庄哲学的汉学家,在牛津的一所学院担任驻院研究员。
当听说钱钟书的大名以后,史博定请他和杨绛一起来家中喝茶。喝茶本是借口,真实意愿是希望钱钟书能够放弃中国的奖学金而改读哲学,将来有一天可以做他弟弟的助手。也许是富翁特有的傲慢,从他的语气里,钱钟书感觉出他对中国奖学金的轻视,便当场拒绝了他的建议。
家乡承载着钱钟书和杨绛的太多牵挂,从出国留学的那一天开始,两个人就打定了学成回国的决心。国外的生活虽不富足,但放弃自己国家的奖学金,转而投靠外国富翁这种事,是钱钟书绝对做不出来的。
牛津的天气大多都很晴朗,杨绛和钱钟书喜欢在晴朗的日子里外出散步,一开始只能逛逛牛津大学公园和附近的地方,后来专门喜欢发掘没去过的地方,每次散步都要寻找不同的去处。他们喜欢把这种散步称为“探险”,每次“探险”,都会有新的发现。无论闹市郊区、大街小巷、教堂住宅,还是店铺邮局,都曾经留下过他们“探险”的足迹。
杨绛喜欢和钱钟书聊天,每次散步,都会讲一些自己小时候的趣事。钱钟书听了觉得好玩,又说,回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与杨绛相比,似乎什么事情都是苦的。除了生活拮据,学习上也有苦事。不会做算数,就要给人家写一篇作文,让人家帮忙做算数,所以这是一件苦事。钱钟书还觉得自己小时候老是笨手笨脚做坏事,不是砸坏了什么东西,就是做坏了什么事情,所以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小时候苦极了。
晚饭后的散步,成了两个人的习惯,杨绛把它称为“养心散步”,走得慢,玩得多。在异国的街道上,两个相爱的人牵着手,从黄昏散步到傍晚,回家后,两个人再相对而坐,或读书,或交谈。
平静的生活,不会一成不变。房东家的伙食越来越差,杨绛把自己的食物省下来一半留给钱钟书,生怕他吃不饱,可是钱钟书还是饿瘦了。为了改善生活,让钟书吃饱吃好,杨绛决定,重新寻找一套带厨具的房子居住,自己动手照顾他的饮食。
时光如流,年华若水,掬一捧温暖的阳光,穿越年华的容颜,总有一些美好,在红尘阡陌的路上。与温暖的爱人相惜的暖意,总能让心灵深处升起的香气,在美好的时光里飘散,越平淡越幸福,在相爱的人的心底花开,是时光写下的最美诗篇。
生命中最好的风景,便是与相爱之人共度今生最美的时光。温馨而又惬意的浪漫情感,如高山流水留在岁月里最缠绵的情意,在平凡的生活中体味感动与温暖,璀璨了容颜,诗意了缱绻,默然相守,用平常心守望一份欣喜,或许就是幸福的含义。
在杨绛看来,让钟书吃饱吃好,也是一种幸福。谁知,换房子的想法并没有得到钱钟书的支持,他劝杨绛,你又不会烧饭,在这里至少还能吃到现成饭。杨绛却不赞成这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几句话反而将她好强的性格激发出来,她说,这样的饭菜我一定能够学会。
“换房计划”悄悄地进行,杨绛没有告诉钱钟书自己的打算,只是开始在报纸广告上寻找出租的房屋。重新租房并非一帆风顺,报纸上刊登的地址,大多位于郊外,交通不便,看了几处房子,杨绛都不是很满意。一次散步,她无意中走到牛津大学公园对面的高级住宅区,这是花园路,也是一处仿佛花园般风景优美的居所,杨绛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正巧看见一座三层的洋楼贴着招租启事,杨绛便一个人过去“打探”一下。
房东是一位名叫达蕾的女士,仔细地打量盘问了一番之后,才带杨绛上二楼看房。这里很不错,卧室和起居室是分开的两个房间,还有电炉可供取暖。两间屋子前面还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阳台下面是一大片草坪和花园。浴室厕所和厨房都有独立的空间,只要点火,浴室里古老盘旋的水管中,流出的热水会直接流进小小的浴盆里。厨房虽然不大,却能使用电灶。这是一套“自成一体”的房子,和其他房间完全分隔开来,从楼梯就可以走到下面的花园,出入还有一个单独的小门。
杨绛喜欢这里的地段,离学校和图书馆都很近,既身处都市,又优雅得仿佛隔绝都市的繁华,虽然房租和其他费用加起来,比之前的房租贵上一些,好在还是可以承受的范围。杨绛第二天就带钱钟书来看房,果然不出所料,钱钟书也很喜欢。
“绕庐密树缀疏花,经籁钟声绝世华。”搬家是一种甜蜜的负担,越是漂泊,便越是容易留下幸福的痕迹,也许某天,沿着这些痕迹,轻易地便能将曾经的幸福捡拾定格,重新回味。
达蕾女士提供的家具都是拼凑的,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房间里还有很多抽屉。搬家那天,两个人很快就学会了使用家里的电器,对付着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饭,又将搬来的衣服和书籍一一整理妥当,一直到深夜才就寝。钱钟书累得倒头就睡,杨绛却累得怎么也睡不着。
床是两个半旧的小铁床,两张床拼在一起,便能让两个人同床就寝。灯的位置也很合适,刚好适合在床头看书。每到夜晚,把枕头竖起,靠在床头的铁栏上,两个人就能半坐半躺在一起,两人合看一本书。这时一般不会选择沉闷的书籍,大多是轻松有趣的小说,钱钟书一边看书,一边跟着书中的情节发笑,笑得痴痴地。爱人的笑声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杨绛看书时一贯安静,很少流泪或者发笑,但是看到钱钟书笑得发痴,便也忍不住跟他一起笑了起来。
所谓安静,是可以用一天的时间去品一盏茶,写几行字,或是欣赏一朵花。喜欢安静的人,大多喜欢茶,在英国,下午茶又衍生出了更多的意味。英国人喜欢下午茶,除了把它当作一种消遣,也当成了一种社交礼仪。在牛津大学的师生与同学之间,最普通的社交活动就是请喝下午茶。
刚到英国时,钱钟书和杨绛不了解下午茶的做法,同学们就手把手地教他们。先把茶壶温一下,每人杯中盛上满满一勺茶叶,茶壶里也要添上满满一勺。茶叶永远比喝茶的人数多一勺,用开水一次一次冲印,茶的味道总是够浓。钱钟书爱上了这种味道,每天早晨都要饮上一大杯牛奶红茶,这也成为他保持了一生的习惯。印度出产的“立顿”红茶是钱钟书的最爱,可惜回国以后在国内买不到。杨绛深知钱钟书最爱的是茶中的香气、苦味与颜色,滇红、湖红、祁红这三种上好的茶叶,正好分别具有这三种特色,将他们掺在一起,便能唤起钱钟书最爱的味道。
真正的爱情便如初泡的新茶,清新而浓郁,真挚的情感如同甘美的好水,把茶香酝酿得清新透骨,甘甜穿越五脏六腑,抚慰每一寸肌肤。杨绛与钱钟书的情感,似乎更胜一筹,仿佛第二道茶的馨香在空气中弥散开来,茶韵渗透入四肢百骸,每一个点滴都铭心刻骨。两个人在英国生活的日子,与浓郁的茶香混合在一起,多年以后,每当闻到茶香,便能想起当时的快乐时光。
钱钟书小时候看的那些小人书,在杨绛这里派上了用场。他喜欢给杨绛讲故事,书里的情节加上他的改编,杨绛也听得津津有味,有时还干脆自己编一些故事讲来听,每讲完一个段落,就要冲着杨绛“啊”一声,意思是询问杨绛“听清楚了吗”?杨绛也会回应一声“嗯”,表示“听清楚了”。有时,累了一天的杨绛,伴着故事正要入睡,可是只要一听到钱钟书“啊”一声,她还是一定会回应一声“嗯”。反复几次,竟然睡意全无,清醒了起来,而钱钟书讲完故事,却沉沉睡去。
杨绛对新家非常满意,两间房子让两个人的活动空间一下子大了许多,必要时也有了独处的场所。如果家里来了客人,杨绛只需要在起居室里打一下招呼,便可以回到卧室里安心看书,不用像以前那样,因为无处可去,只能忍受着香烟的味道,陪客人干坐着。现在可以把省出来的时间全部用于阅读,每当想到这里,杨绛真是开心极了。
每个人都有着多重身份,与其他人相比,杨绛的身份似乎更多一些。她是钱钟书生活中的伴侣,心灵上的挚友,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又成了学业上的伙伴。
牛津大学的课程中,有两门课是让钱钟书最不感兴趣也最头疼的,那就是古文书学和订书学。他的同学司徒亚,有着和他一样的困扰。两个人常一同研究这两门功课的内容,因此,司徒亚也成了钱钟书家里的常客。
即使对那个年代来说,订书学似乎也没有太多实用价值,可当时牛津大学守旧的教学制度,依然把这门功课设为必修课。订书学的主要内容,是学习11世纪以来装订书籍的手法。将一张大纸,折叠成现在通俗概念的16开和32开大小,因为在古代的时候,折叠的纸张是不裁开的,想要知道是否折叠正确,就去看一下页数和书页的位置,如果页数没有按顺序排列,或者书页颠倒,那么一定是折叠错了。
与女人的心灵手巧相比,两个大男人似乎笨拙了一些。钱钟书和司徒亚经常拿着一整张很大的纸,按照课本上给出的示意图折叠,可是翻来覆去怎么都折不对,急得满头大汗的两个人只好向杨绛求助。女性天生的心灵手巧,加上杨绛独有的逻辑能力,折纸缝线这一类事情,她一看便知是怎么回事。看到课本上的示意图,杨绛一下子就领会到示意图是反映式的,也就是说,是要反着看的,只要按照示意图相反的方向折叠就可以。钱钟书和司徒亚照着杨绛的方法一试,果然一次即成。
父母给了杨绛聪慧的头脑,读书让杨绛有了更深的智慧。这是一种独特的气质,在言谈举止中也能散发出淡淡的清香。钱钟书和司徒亚很佩服杨绛的聪明,便拉着她一起学习古文书学,这门功课要求从古代的书写方法来辨认作者的手稿,当初就是这门功课让钱钟书这位逢考必过的才子,获得了一次补考的“机会”。其实古文书学的考试并不难,只需要把古代作者的手稿翻译出来即可,只要认错一个字,就会扣分,但翻译的数量并没有要求。钱钟书没有弄清楚考试规则,把整篇古文手稿全部翻译出来了,结果错字较多,被扣分扣成了不及格。
杨绛陪着钱钟书,挨个辨认字母,从古到今的字母的衍变,其实只要仔细分辨,很容易认清,也不难记住。有了杨绛的帮助,钱钟书果然顺利地通过了补考。
音符能让本就优雅的文字更透彻心扉,视觉与听觉的艺术混淆成最动人的美妙享受。杨绛喜欢读书,也喜欢音乐。身在异国,很难接触到家乡的音乐,每当思乡之情在心头蔓延,杨绛多想用乐器抚一首乡音,以解乡愁啊。可那个年代,外国很难见到中国的乐器,钱钟书曾经作过一首四言诗:
欲调无筝,欲抚无琴;
咏歌不足,丝竹胜肉。
说的就是杨绛当时的心情。杨绛请求父亲寄过来一本《元曲选》,闲暇时自己唱一唱。她也教钱钟书唱,他学得虽好,却经常插科打诨自己表演,常常把杨绛逗得前仰后合。
在拥挤喧嚣的世界上,有一份不离不弃的牵绊;在平淡漫长的流年里,有一种温情脉脉的关怀,在琴语欢歌的岁月里,有一种幸福,叫作与你相伴。悠长的岁月里,每一场睡梦都安稳恬静,慢慢发酵的感情,一切都那么美好。
从一个季节到另一个季节,正如人从青涩走向成熟,从炽烈归为宁静,经历了蛰伏与明媚,一季香浓将日子渲染得更加妩媚,甘之如饴的芬芳,随着平淡的岁月流淌进心房,两个相爱的人,在这幽香中变得更加恬静与安详。
一缕青烟,木门柴杖,从儿时起,食物飘散的香味形成了对家乡最初的印象。这是家乡的味道,早已烙印在记忆里,异乡的食物再好,也无法唤醒思念家乡的味蕾。
钱钟书的饮食习惯比较保守,他的胃口不习惯英国的奶酪、牛排、浓汤,家乡的清粥小菜,更合他的心意。他在诗中感叹:“嗜膻喜淡颉羹浑,夷味何能辨荤素。”从上一处住所搬出来,本就因为饮食变得越来越糟,搬入新家,杨绛打算好好学学厨艺,改善生活,让钟书吃饱吃好。
没想到,做饭的机会,被钱钟书“抢了先”。搬入新家的第一天早晨,钱钟书像每天一样起得很早,他想为妻子大显身手,做一顿早餐。先是冲好了一壶刚学会的英国红茶,又烤了面包,热了牛奶,煮了鸡蛋,连带着黄油、果酱、蜂蜜,一块放在托盘上,直接端到了杨绛的床头。杨绛看到如此丰盛的早餐,又惊又喜,没想到这竟然是由一向“笨手笨脚”的钱钟书做出来的。第一顿早餐格外香甜,杨绛表扬钱钟书做得好,受到鼓励的钱钟书决定,以后两个人的早饭由自己一手包办。他果然说到做到,这个传统从那一天起,一直到两人白发苍苍进入暮年,依然保持。
世人皆是饮食男女,平凡中自有无限滋味。似一段平淡如水的生活,个中暗流,却饱含滋味,活色生香的家常菜,用料平凡,但齿留余香,满含回味。
在家附近的食品杂货店里,杨绛和钱钟书每天都能订到当天的鲜奶和面包。杂货店还提供订货和送货服务,他们经常提前订好茶叶、鸡蛋、黄油、果酱、蔬菜等食品,每次都有送货的男孩把货物装在木匣子里,放到他们家门口,也不用当场付款,店主会把账记好,一星期结上一两次。订货也不用特别占用时间,散步的时候路过杂货店,就可以把需要的食品订好,送货往往也很准时。
有了厨房以后,杨绛和钱钟书开始学着做饭菜,从最初的失败到后来的成功,学做饭的过程被他们“玩儿”出了乐趣。钱钟书负责早饭,杨绛则负责午饭和晚饭。每一餐饭都要花费好些心思,可口的饭菜带给两个人更多的生活乐趣。
钱钟书想吃红烧肉了。对于刚开始“钻研”厨艺的杨绛来说,这是个极难的课题。好在还有一同在英国留学的同学可以商量。大家对于厨艺都不甚精通,可是跟杨绛比起来,似乎要稍懂一些。大家一起研究出了一个“菜谱”,先把肉放入水中煮开,再把水倒掉,接着把一干材料放进去,加水一直煮。杨绛依方制作,可是选料却成了难题。英国人不吃酱油,也很难买到,即便买到,也是又咸又苦。生姜更是中国特产,想要买到更不容易。好不容易把食材买齐,又发现厨具不够用。没有切肉的工具,两个人就用剪子把肉剪成一块一块,然后按照大家商量出来的“菜谱”,添上水用最大的火力去煮。两个人一直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水干了就继续添水,可是怎么煮肉都煮不烂。
杨绛又拿出好学的劲头,开始反思自己失败的原因。她想起来了,妈妈炖肉的时候,是用文火熬,还要放上黄酒。一边回忆妈妈的做法,杨绛一边开始了第二次试验。英国没有黄酒,她买了一瓶雪莉酒代替,又把大火改成文火慢熬,做出来的红烧肉果然味道不错,钱钟书吃得津津有味,杨绛心里却比他还快活。
煮菜就像中国人的爱情,总是经过爱情的漫步或长跑,细细烹饪,文火慢慢熬,两个厨师投注了全部的梦想和信念,最终完成一道美味佳肴。感情在烹饪的过程中发挥到极致,生活便被烹饪成这样一盘繁花似锦,哪怕只是欣赏,就深刻感觉到了腹腔和心情的充实圆满。
杨绛喜欢“探险”,散步时喜欢专挑生僻的地方,她认为这是“探险”;为了改善生活而搬家,她认为这也是“探险”;为了吃上可口的饭菜而自理伙食,她认为这更是“探险”。如此探险,大多是触类旁通的,因此,大多也很成功。红烧肉成功之后,鸡肉、猪肉、羊肉都可以用文火慢煮,即使不红烧,简单的烹饪,也能做出可口的味道。涮羊肉、煮青菜,日子在每一餐饭菜之间,竟然过得有滋有味。
所谓“探险”,自然就有失败的时候。杨绛开始学着炒菜,她觉得炒的比煮出来的青菜更好吃。一次买来扁豆,一边剥壳还在一边抱怨,这么厚的壳,这么小的豆,能炒出多小一盘菜。正在抱怨,忽然想起,扁豆是要吃壳的,于是便把炒菜变成了焖菜,竟然也无比可口。可是,处理活虾的时候,就没有这般“好运”。一开始看到活虾,杨绛本来还非常自信,好像很懂的样子,说要剪掉虾须和虾脚。可是一剪下去,虾在手中抽搐,杨绛吓得扔掉剪子和虾,急忙逃出了厨房。钱钟书问她怎么了,她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钱钟书只得向她解释,虾是不会像人一样痛的,吃还是要吃,但是可以由钱钟书来剪。
杨绛从前不吃猪头肉,但是英国杂货店里出售的猪头肉是熟食,骨头也全部处理干净,压成圆圆的饼状,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一向不爱吃的猪头肉竟然也得到了杨绛的青睐。她还发现咸肉吃起来有火腿的味道,可以和鲜肉放在一起煮,也是一道美味。厨房这片小小的天地,给钱钟书和杨绛带来了无穷的欢乐,无论“探险”的成功或失败,每一段沉淀下来的经历,都能品味出生活的情趣。
杨绛从没想到,自己的手艺还能吸引来“食客”。同在英国留学的向达,是钱钟书家里的常客。他寄居在休斯敦的牧师家里,他抱怨牧师家天天、顿顿吃土豆,于是时不时就会到钱钟书家里来蹭饭,换换口味。
面对现实微笑,便是生活;越过障碍发现未来,也是生活。懂得生活之人,便懂得在人生之路上,用心灵之剪,裁出长满绿叶的枝头。
生活中如果不出点小小的“意外”,便很难称之为生活。就像一道好菜中少不得调料和配菜,杨绛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总能把“意外”化解成甜蜜生活中的点缀。
一天早晨,钱钟书出门上课,杨绛像每天一样送他到门外。没想到一阵风吹来,一下子把房门关上了。杨绛没有带钥匙,这下彻底回不去了。思来想去,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找锁匠开门的费用很高,何况自己出门时也没有带钱。杨绛围着房子转了一圈,发现正在修剪草坪的园丁,在后面放了一架很高的梯子,急中生智的杨绛顺着梯子爬上了阳台,可是阳台的窗户竟然也是关着的。这下杨绛可急坏了,梯子已经被园丁拿走,她进不去,又下不来,四周空无一人,初春的寒风轻易就吹透了薄薄的衣衫,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情急之下,杨绛忽然发现门框上方还有一个小气窗,窗口开着一道小缝,如果用力,可以打开。只是杨绛的身高不够,阳台上有一只木箱,却怎么也挪不动,站在上面,距离窗口还有一段距离。当人被逼到绝路,总是能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壮举”,杨绛站在箱子上,伸长手臂,脚下一蹬,整个人蹿了起来,一只手死死地把住了气窗的下沿。再一用力,双手都搭在了窗沿上,脚踩着门把手,身子就站稳了。
杨绛用头顶开了气窗,她知道,脑袋能进去,身体就一定没问题,可是现在的姿势是头朝下,万一栽下去,难保不受伤。想到这里,两手不知怎么交换了一下,身体竟然也转了方向,再一看时,自己已经头朝上,脚朝下身处室内,轻轻一松手,两脚稳稳地落在了地上。迷迷糊糊之中,杨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只知道一定要把钥匙拴在腰上,再也不要轻易拿下来。
生活中的小小“意外”远不止于此,还有一次,钱钟书和杨绛正在家中喝下午茶,一开始还相对而坐,谈笑风生,慢慢发现有些不舒服,却也并没在意。钱钟书离开家里去上课,只剩下杨绛一个人越来越没有力气,最后竟然在沙发里昏沉沉地倒下去。她身体无力,心里却清醒,闻着味道,好像是煤气泄漏了。杨绛用尽全身的力气爬起来打开窗户,心脏却“砰砰”地跳个不停。钱钟书回家之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如果当时杨绛没有挣扎着起身开窗,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当两个人共同经历了一场意外后,才发现感情更为深厚。也许,经历过痛苦,才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共同经历过坎坷与无助,才真正懂得幸福的珍贵。平淡中蕴藏甜蜜,“意外”中饱含欢乐,在多年之后的今天,每当想起当年的往事,仿佛依然近得可以触摸。
日子在欢声笑语中缓慢流淌,时光很深,有些东西,就那么不知不觉没了踪影,比如坎坷和苦闷;时光又很浅,在时光处捡拾生活的影子,有很多故事会像美丽的贝壳一样,悠闲地躺卧在时光的沙滩上。
在牛津大学结束了一年的功课后,钱钟书与杨绛决定到伦敦和巴黎去“探险”。这是他们出国留学之后的第一次远游,还没出发,兴奋与开心就已经在小屋的上空久久盘旋。在英国时,他们就已经有很多一同出国留学的中国朋友,到了巴黎才发现,那里的中国同学更多。
伦敦与巴黎可以算是旅游的中转站,最终的目的地是要去瑞士日内瓦参加第一届世界青年大会。
当旅游的行程结束后,杨绛发现,自己怀孕了。
一枚快乐的种子,在体内慢慢生长,十个月后,一个崭新的生命即将来到这个世界上。怀孕是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可对于杨绛来说,怀孕着实让自己吃了不小的苦。在返回牛津的火车上,杨绛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头晕呕吐,这是害喜的症状,用无锡话说,这叫“病儿”。初次怀孕的杨绛还不会照顾自己,所幸同车厢的加拿大女代表,对杨绛呵护备至。杨绛难受极了的时候,她会让杨绛躺在自己的腿上,另一位女士则将手绢用冰水浸湿,放在杨绛的额头。因为杨绛的发型是“娃娃头”,身材又很娇小,外国人都认为她是中国的小女孩。而加拿大人的热情和诚挚,也让钱钟书和杨绛在心头感激许久。
回到牛津以后,达蕾女士为杨绛和钱钟书换了一间大房子,里面有很大的澡盆,还有电热水器,再不用通过盘旋的老旧管道来放水洗澡。在这间大房子里,杨绛耐心地品味怀孕的每一丝甜蜜与喜悦,静静地等待一个小生命的来临。
有这样一种女人,懂得娇嗔却不依赖,才华横溢却甘愿洗手做汤羹。她们不是参天的大树,而是缠绕的藤蔓,用柔软和坚韧,博得他人的景仰。
人们常说,娶妻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杨绛就是这样的女人。怀孕期间,正赶上钱钟书着手撰写第二学年的开学论文。牛津大学对论文的要求很严格,钱钟书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论文的写作中。杨绛虽然怀孕,却也和以往一样用功读书,只是妊娠反应越来越大,慢慢地,似乎感到精力不如以前充足。
钱钟书虽潜心研读,却也并没有忽略对妻子的关心。杨绛身体上的不适反应,他全部看在心里。在日记中,钱钟书写道:“晚,季总计今年所读书,歉然未足。”哪怕学业再重,他也会帮杨绛分担一些家务。钱钟书在《围城》中曾经说过:“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夫妻在婚姻的城堡中生活,天天见面,从此没有距离,少了恋爱时的相思苦,多了朝夕相处的夫妻情。在这样一座城堡内,钱钟书与杨绛,便成了世上彼此最熟悉的人。
杨绛怀孕时,与钱钟书畅想即将到来的究竟是儿子还是女儿。钱钟书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时间让腹中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即将初为父母的两个人,喜悦的心情逐渐加深。算算日子,距离孩子降生还有一段时日,可钱钟书却早早地到牛津妇产医院为杨绛定下了房间。院长问钱钟书是否需要女大夫,钱钟书只说了四个字:“要最好的。”短短的四个字,对妻儿的关爱之情饱含其中,再多的言语,似乎也比不过这四个字的分量。
院长为钱钟书推荐了斯班斯医生,这是一个贴心推荐。医生与钱钟书夫妇住得很近,诊所就在家里。医生的房子就在一座美丽的花园里,随着孕期的增长,杨绛检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从最初的一个月一次,变成了一个月两三次,走路十分钟的路程,对孕妇来说刚刚好,往返都十分便利。
孩子预计出生的日期,赶上了英国的“大日子”。新国王要举行传统的加冕仪式。斯班斯医生计算了一下日期,对杨绛说:“你将生一个加冕日娃娃。”可是中国的孩子,似乎对英国的“大日子”没什么兴趣,英国国王的加冕仪式已经完成,可孩子依然沉稳得很,一点降生的迹象都没有。眼看预产期已经过了一周,杨绛只得住进医院专心待产。
都说母子连心,是因为只有母亲才能切身体会到孩子降生时的痛。母亲用痛苦换来孩子的生命,过程虽艰辛,但个中的甜蜜滋味,却只有母亲才能好好地感受。孩子是母亲在世间最好的羁绊,背负着甜蜜的负担,却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杨绛终于感到了产前的阵痛,却不严重,还可以正常地饮食、活动,甚至还能悠闲地看完一本小说。到了第二天早上,孩子似乎依然不急于来到这个世界,杨绛用尽全身力气,也没能让孩子降生。由于担心孩子有危险,医生只好用产钳把孩子夹了出来,由于缺氧,孩子根本没有呼吸,护士拍了很久,才让孩子活了过来。护士对杨绛形容,孩子全身都是青黑色的。终于学会呼吸的孩子,用哭声表达着“死而复生”的喜悦,哭声着实响亮,护士们都称呼她为“Miss Sing High”,杨绛把它翻译成了好听的中文名字——“高歌小姐”。
杨绛很痛,却不吭一声,护士好奇地问杨绛:“你为什么不叫不喊呀?”杨绛说:“叫了喊了还是痛呀。”护士们越发感到奇怪,她们想不通,是中国人不让女人叫喊,还是中国的女人都如此通情达理。
钱钟书得了一个女儿,正合心意,虽然那一天他步行往返了医院四次,但初为人父的喜悦完全冲淡了身体上的疲累。全身的疼痛加上麻醉的作用,让杨绛还来不及亲自迎接新生的女儿,便已昏昏睡去。杨绛需要休息,医院不允许钱钟书探视,钱钟书只好返回。没多久,钱钟书便又来了四次,杨绛依然在昏睡;钱钟书第六次来到,杨绛虽然已经苏醒,却依然昏沉沉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到了下午,钱钟书第七次来临时,杨绛终于完全苏醒,得知钱钟书已经往返了七次,杨绛比自己受累还要心疼。
夫妻俩总算与女儿进行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钱钟书仔细看着护士怀中的婴儿,开心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话语虽短,却饱含柔情。杨绛记住了钱钟书的话,女儿长大以后,她告诉女儿,这是爸爸送给她的“欢迎辞”,女儿既高兴,又感激。
孩子的出生,宣告了一个家庭已然完整。平平淡淡的生活,在甜甜蜜蜜与相亲相爱之间一同走过。琐碎的生活,让本就不平凡的情感在岁月中升华,日子的滋味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酿出了醇香的味道。
一般的产妇,生产之后最多住上十天也就出院了,而杨绛由于难产,竟然住了二十几天。住院期间她也没有闲着,跟护士学会了给孩子洗澡、穿衣服、换尿布,也几乎坐完了“月子”。少了杨绛陪伴,独自一人在家的钱钟书时不时地会闯些小祸,每当到医院去探望杨绛,他经常会苦着脸向杨绛坦白自己做的“坏事”:他打翻了墨水瓶,染脏了房东的桌布,杨绛说:“不要紧,我会洗”;过几天又来,他说砸坏了台灯,杨绛说:“不要紧,我会修”;再过几天,他又一脸愁苦地对杨绛说,自己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关不上了,杨绛说:“不要紧,我会修”。一句“不要紧”,总是能带给钱钟书莫大的安慰。他相信杨绛,也相信她说的“不要紧”,因为杨绛总是能轻易化解他眼中无比困难的事情。钱钟书的额骨上曾经生了一个疔,杨绛特意找到一位英国的护士,学习治疗的方法,她安慰钱钟书:“不要紧,我会给你治。”杨绛果然说到做到,每隔几个小时,她就会认真地为钱钟书进行一次热敷,不出几天,疔连根拔除,钱钟书脸上也没有留下一点疤痕。也正是因此,让钱钟书从此对杨绛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
生活不会永远风和日丽、花好月圆,杨绛深知生活的哲学,既缔结了姻缘,又何必因小事去打、去闹。用有情的话语化解岁月的无情,长相厮守,想必正是如此。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碗汤水的香浓。杨绛的最后几天“月子”,是在家中度过的。一向不善料理家事的钱钟书,再一次给了她莫大的惊喜。他将亲手炖的鸡汤端到杨绛面前,杨绛从汤中喝出了温馨。鸡汤转化成奶水,哺乳着初生的女儿,钱钟书在繁重的学业与论文之间,用责任为杨绛母女撑起一片暖意融融的屋顶。
钱钟书的辛苦没有白费,女儿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快乐成长,他自己的学业也已接近尾声。他顺利地通过了论文答辩,成功地获得了牛津大学的文学学士文凭,牛津的生活即将成为过往,带着一个崭新的生命,前路也许会有更加美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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