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一个人发呆的时候,有这样那样的表情与细节,比如啃食指甲,比如蹙眉,比如微微将唇开启,又比如,手指搅缠发梢。那么,一定是在年少的时候,曾经被某一本书温柔地浸润过。就像许多年以前,我还青涩,在没有暖气的乡下房子里,站在密封不好的窗前,将冰凉的手拢在同样冰凉的棉袄里。读《百年孤独》时,这样的一个姿势,在我成年以后的许多个寒冷的冬天,都被顽固地保存下来。
其实,我已经忘记了《百年孤独》里的许多情节,那是一本过于繁复庞大的书,整个家族的命运犹如人漫长的一生,我站在河的这岸,无论如何努力,都看不到对岸的河水有怎样动荡曲折的终结。我只记住了那弥漫其中的神秘幽暗的气息,带着诡异的花火,不知如何将我从乡下打拼到城市去的路途,照亮。生命如此漫长无边,乡下又那样晦暗孤独,不,我要走出去,一直一直走,将藏匿在某个黑暗角落里的命运咒语,远远地甩开。
几年后通过读书,我终于走出了那个在地图上连名字都不存在的村庄,开始学会融入城市光鲜耀眼的生活。我喝咖啡而不是茶水,我吃面包而不是馒头,我乘坐出租而不是骑单车,我用电脑且抛弃了纸笔,我将自己在文字里渲染得华丽无比,并因这样的渲染,而觉得轻飘、自由,且志得意满。
后来的某一天,我站在大风呼啸的城市街头,拼命地拦一辆辆出租车,却绝望地发现,在下班的高峰里,这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我终于不再朝飞驰而过的出租车挥手,转而靠在一个背风的小店旁边,看着拥挤的人群,发呆。不知这样过了多久,听到旁边有人嬉笑,我才茫然地扭头,然后,看到了隔壁店铺的玻璃橱窗里,自己拢着袖口,犹如一个乡下粗糙姑娘的容颜。
我就这样被《百年孤独》里时光的飞毯载着,回到我已离去多年的乡村,并看到了那个在亲戚穿梭来往的房间内,不断地跺着冻僵了的双脚、读书的女孩。我看到她袖口上发亮的污渍,看到她冻得红肿的脸颊,看到书上她啃食的馒头碎屑,看到她用绿头绳随意扎起的辫子,看到她的母亲,因为姐姐婚事的潦草,当众而与父亲起了激烈的争吵。
就在那一刻,我原谅了时光烙在自己身上的种种丑陋的疤痕。就像,原谅那本书里,所有不肯互相宽容的人类。还有,跨越一生的无力逃脱的孤独。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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