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球不在行,指挥很出色
懂得发挥长处,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山姆·沃尔顿
山姆的母亲是位相当出色的鼓励者。她常常告诉山姆干任何事情都应该始终尽自己力量把它干好。而山姆也总是满怀热情地去从事他感兴趣的一切事情以获得成功。山姆从小就为自己树立了极高的个人目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山姆发现自己变得雄心勃勃,也许是从他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已具有,也许是在从小参与家庭与社会事务中逐渐锻炼出来的。他发现自己总是能设计好要办的事,并达到预期效果。
在密苏里州马歇尔镇上小学的时候,山姆就已有了雄心壮志。他在班上当了好多年的班长,他也同其他孩子一起玩橄榄球、棒球和篮球;在夏天,他还常游泳。每次玩耍他都希望自己能超过别人,他有很强的竞争意识。
山姆曾是马歇尔镇的童子军。那时他与其他伙伴打赌,看谁第一个得到鹰徽。虽然此间,他们已搬到另一个小镇。但是他在童子军队里的表现已经让他获得了赢取鹰徽的条件。13岁那年,山姆得到了鹰徽,他是当时密苏里州历史上最年轻的得到鹰徽的童子军。
据当时的某报纸报道,14岁的山姆·沃尔顿于某个星期四下午从索尔特河中抢救了一名落水儿童唐纳德·彼特森。当时,唐纳德掉入河中,水很深,他无法爬上岸来,大喊救命。和孩子们一起来的洛伊·琼斯想尽办法想把他拉上来,但是唐纳德的拼命挣扎,反而几次把琼斯先生拖下水。这时正在不远处的山姆听到了,就在唐纳德第五次沉入水中的危难之际,他从背后抓住唐纳德,利用他在受训时学到的技巧把他拖上岸,并对唐纳德施行人工呼吸。
那时唐纳德已失去知觉,全身发紫。山姆花好长时间才使他苏醒过来。山姆能顺利救助唐纳德,大多数本领是参加童子军时学到的。
山姆在小学五年级时就开始参加球队,学习如何协同作战。他的一个朋友的父亲组织一群少年成立了一个美式橄榄球队。他们与其他城镇,如敖德萨、锡代利亚和里士满镇的球队比赛。在比赛中山姆深刻体会到队员之间相互合作的重要性。
球队生活是山姆整个高中及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姆移居谢尔拜纳镇时,参加橄榄球队的经验已超过九年级的大多数孩子。虽然山姆当时个子仍然很小,但他能成为球队的二线四分卫,已知道许多关于阻人、绊人和传球的技巧。山姆极有进取心,所以他能获得校名首字母的标志。
后来山姆一家搬到了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镇,就读那里的希克曼高级中学。校内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有山姆参加。山姆不是那类有特殊天分的学生,但是,他学习用功,因此获得过很多荣誉。他在高中和大学期间都当过学生会主席。山姆同时还是许多俱乐部的活跃分子。尤其是在演说俱乐部,山姆被推选为最多才多艺的男生。山姆还是体育馆的常客。山姆喜欢上去体育馆打篮球,但他终究未能入选篮球队。
在中学读高年级时,山姆被选进了篮球队当了一名后卫。山姆投球技术一般,但他的控球水平相当高,是个真正的理想的球场指挥。山姆喜欢指挥球队作战。他率领的球队曾经获得过州冠军,这令他印象非常深刻。
不仅如此,山姆在高中时,还是学校橄榄球队的四分卫。那也是一支常胜不败的队伍,也赢得过州冠军。山姆自己曾这样描述他们球队的情形:“我的球投得并不特别棒,因为我们的球队基本上是一个以跑为特点的球队。作为一名后卫来说我的速度不算快,但是我足智多谋,有时还非常狡猾,所以能在瞬间骗过对方,扑到球。在防守中,我最高兴的事情是教练让我打中后卫。我对球将飞向哪里有敏锐的感觉,我确实热爱打球。我猜想我作为一个运动员是完全有实力的。”在这时山姆就显示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他体育才能一般,但他是一位出色的调动者和指挥者。
有件事山姆自己都难以置信,在他的一生中,从未输过一场橄榄球赛。虽然获胜的功劳并不在于他一个人,但实际上,他所参加的比赛中,山姆使许多队员拥有获胜信心,并在争取比赛主动权方面获得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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