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看来,管理工作中最为棘手的就是面对公司里那些难管的人物。这些人俗称“刺儿头”。这些“剌儿头”与搬弄是非的员工不同,表现在工作和做人方面,他们不愿拘泥于一些形式或是条条框框,所以对来自领导的管束持有排斥态度。
有些领导称这种难以管束的“剌儿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大有“一粒老鼠屎坏一锅粥”的阵势,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也给单位的管理秩序带来极大的不和谐声音。可以说,“刺儿头”员工在任何企业都是必须解决的一个管理难题。
实际上,只要领导换一种角度来看“剌儿头”,就会发现,这类人并非一无是处,他们其实是很聪明的。正因为“聪明”,才有思想,思考现状之后认为不能改变,于是消极地抱怨和逃避,才让领导难以管束。其实,很多“刺儿头”是真正有本事的人,关键是看领导如何来用他们了。
马晓旭是我国女足队员。几年前的一场球赛中,她为我国女足踢进一球,成为一场半决赛中唯一进球的队员。然而正是她的进球拯救了中国队。在此以前,女足已经在连续两届亚洲杯上负于朝鲜队。
恰恰是这位马晓旭,曾经是我国足协某些官员眼中的“刺儿头”。在她参加那次足球队参赛之前的两个月,足协还在争论:该不该让这名“问题球员”进入国家队。
马晓旭之所以成为很多人眼中的“刺儿头”,就是因为她“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这样的脾气秉性,让马晓旭惹恼了那些喜欢循规蹈矩队员的足协领导,“难以管理”的评价甚至让她差点无缘新一届国家队。广州四国赛上,马晓旭场上场下的表现就惹恼了督战的足协副主席。随后马晓旭又因为违反队规被领导处罚。
对别人加给自己的评判,马晓旭有自己的主张,她说:“我觉得运动员应该有自己的个性,这样在比赛场上才会有个性的发挥。所以我也不会改变什么,把我喜欢的足球踢好,坚持我自己的个性,走我自己的路。”
许多人都说马晓旭像男孩子。当足球队员以来,她基本上没穿过裙子,也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有自己的化妆品。
好在教练马良行没有因为马晓旭这位“刺儿头”惹怒足协领导而把她排除在女足之外,也正因为马良行的“一意孤行”,才有了马晓旭后来的单刀救主,成就了中国队的胜利。马晓旭立功之后最突出的要求竟然是希望以后大家不要再叫她“刺儿头”,而应该改叫她“福娃”。
马晓旭的故事再次引发了我们的深思,一位如此有个性的功勋队员,就因为有个性,而被某些领导视为“刺儿头”,险些进不了国家队。而如果没有这位功勋队员,球队那天的胜利就会成为一个问号。举一反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才因为有自己的个性不讨领导喜欢而被视为“刺儿头”,被埋没了才华?对此,领导者不可不反省。
实际上,管理刺儿头很简单,给他一个充分发表意见和解决方案的机会,让他体现自己超越现状的能力。他的方案得到你的认可,你能够因他而改变你的策略,那么他会认为你很民主、很清醒、很正确、有魄力,也会觉得自己很牛。这时候,他的心里感觉比你多给他发一份奖金还爽,在后期的工作中会更卖力。因此,正确地引导、使用、管理,“刺儿头”就能成为你最得力的助手。
分析“刺儿头”们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我们发现,常见的“刺儿头”不外乎以下几类:
一是“朝中有人好做官”型。这种人一般都是单位上级某领导的亲戚朋友,自认为上面有人,别人不能把他怎么样,因而在哪里偷奸耍滑,制造管理难点。
二是“破罐破摔”型。这种人一般在工作或生活上极不成功,对前途丧失信心,对自己及自己的前程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因而过一天算一天,怎么舒服怎么来。
三是“竞争对手”型。这种人往往同你竞争过职位,你赢他输了,因此心不甘,把你视为他前程的拦路虎或潜在竞争对手,故意给你出管理难题。
四是“不得志”型。这种人往往很有能力,但因种种原因不得志,郁郁寡欢,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像冤家对头。
五是“撞钟和尚”型。这种人往往人生没有目标,没有追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得过且过。
六是“受人利用”型。这种人往往没有脑子或基于利益结合,受上面几类人蛊惑而成为“刺儿头”。
找准了“刺儿头”的症状,要解决“刺儿头”管理问题就不难了。
(1)对领导有三点要求:一是大胆管理,相信大多数人会支持你。二是本人身正,无小辫子抓在别人手里。三是营造一个适合抓这件事的氛围。
(2)运用常用的方法:一是制度管理法,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来限制他们。二是目标管理法,为单位树立目标,鼓励他们也树立目标并与单位目标一致。三是思想工作法,或称有效沟通法,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来感动他们,让他们回到单位的正常的轨道上来。四是利益引导法,通过对他的利益引导,让他们从思想上脱离“刺儿头”队伍。五是“杀鸡儆猴”法,给予违反企业规定者以严肃处理。六是“围魏救赵”法,通过对他其他某方面利益的控制,让他回到正常的管理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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