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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信息

时间:2023-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第四节 税务登记与纳税

税务登记是企业创立的必经环节之一。依法办理纳税的相关登记手续,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前提,也是纳税人合法经营的前提。对于企业来讲,只有进行了依法税务的登记,才能够得到税务机关的有效管理,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所以,企业经营者不仅要了解现行税制,更应该了解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制度

税务登记制度也称税制,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处理、注销登记、税务登记证验审和更换、非正常户处理等。建立税务登记制度,可以使税务机关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与纳税户数,便于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同时,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促进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

(一)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其他主管机关批准后的一定期间,向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活动。新设立的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办理开业登记的手续的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二)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的开业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而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原登记内容做修正记录的活动。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1)营业执照;(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证件。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10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三)验证与换证

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3年更换一次,审查核对其税务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表的内容与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有无变更。当年发放的税务登记证免予验审和更换。

二、账簿和凭证管理

账簿和凭证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资料,也是企业据以纳税的依据。为了保证账簿和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新设立的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载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

三、纳税申报与依法纳税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就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进行书面申报的一项制度。

根据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到指定的税务机关,或通过邮寄形式,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报送纳税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应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无法说明理由而拒绝履行义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对企业进行处理和惩罚:

第一,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

第二,对有避税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在规定的纳税期内,责令其限期缴纳。如果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转移、隐匿其应税财产或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不能提供,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第三,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担保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第四,阻止出境。对未结清税款,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本章小结

创业者应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个人独资、合伙制和公司制。由于公司制具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所没有的独特优势,因而是一种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别是对于大企业来讲,应该努力推行公司制。对于创业者来讲,还应该了解公司创建的主要程序和一些具体的要求,明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创建公司的具体规定。与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依法在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企业。

思考题

1.比较合伙制、公司制企业和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2.创办公司有哪几个主要的法定程序?

3.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各有什么特点?

4.了解纳税程序和制度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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