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自主创新能力的基本模式
我国提出,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有三种基本模式,即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一)原始性创新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条件下,战略技术、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只能依靠自己的创新。尤其是原始性创新,现已成为决定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基础条件。发达国家具有较强的原始性创新能力,因此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将其技术独占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而我国原始性创新能力较弱,缺乏核心技术,不仅使我国企业只能在国际产业链中占据较低地位,还在国际竞争中面临日益苛刻的技术壁垒和专利壁垒。
强调原始性创新对我国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一方面,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不断涌现,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有观点认为,世界科学技术出现重大原始性创新的可能性越来越明显。其结果,将导致生产力出现根本变革、全球生产关系的全面调整和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变化,也使得发达国家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能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后进国家不仅可以具有后发优势,而且在某些领域还可能具备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并产生突破。因此,强调原始性创新,对我国不仅是一种要求,也是一种机遇。
(二)集成创新
历史上,技术进步总是表现出两种明显的趋向:一是技术的内涵式发展,如突破型创新;二是技术的外延式发展,即新技术的扩散和广泛应用。这两种趋向在技术生命周期过程中相互关联,也使技术创新的方式有多样化的表现:随着新技术与新产业的不断发展,在进入成长期或成熟早期之后,技术创新将逐渐从产品创新转向工艺创新,突破型创新让位于渐近型创新,技术机会也会逐渐从内涵转向外延。技术进步趋向的变化使集成型创新具有了重要意义,也即通过新技术的扩散和应用,能够推动不同领域的现有技术进行融合集成,形成新的技术应用和能力,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如机电一体化。
集成创新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要求相关的技术和产业部门共同协作;二是集成创新的结果对所有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发展都有贡献。
集成创新对现代企业的技术创新有重要启示,就是在学科前沿投入资源进行探索的同时,在不同学科和产业间进行跨学科和部门的技术转移和应用,也会存在大量的创新机会。
(三)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强调自主创新并不是一切都依靠自己,相反,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来提高自身技术能力,以便实现再创新,也是一条重要途径,关键是要有明确的目的、坚定的决心和切实的措施。在这方面,我国有关企业70万千瓦水电机组制造能力的取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世纪90年代前期,在长江三峡电站工程左岸机组的设计制造中,国内厂商刚开始连承担制造一台70万千瓦大型水轮发电机组的能力也不具备。1993年,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成立。根据三峡工程的规模、世界少有的技术难度以及我国当时与世界先进技术尚存30年差距的事实,公司按照国务院的决策,制定了“面向国际市场招标采购,全面吸收优秀技术成果,走‘技贸结合、技术转让、联合设计、合作生产’之路,逐步实现三峡工程装备国产化”的战略,并确定了我国最具优势的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哈电)和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电)为技术受让方。
1996年6月,长江三峡总公司对外宣布左岸电站一次采购14台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对供货设备的经济和技术负全部责任,必须与中国有资格的制造企业联合设计、合作制造,中国制造企业分包份额不低于总价合同的25%;投标者必须向中国制造企业转让技术,并培训中方人员;必须以中国制造企业为主独立制造2台机组。
三峡工程提出的技术转让条件是苛刻的。然而,作为当今世界上在建的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挑战就是动力和发展的契机。结果全球10家跨国公司组成6个投标体竞争投标,无一家公司因为要技术转让限制而退标。
1997年秋,采购合同签字。阿尔斯通和ABB组成的供货集团中标8台,“哈电”参与合作制造;加拿大GE和德国伏依特、西门子(VGS)联合体中标6台,“东电”参与合作制造。国内两家企业分包额大于合同总价的31%。根据采购合同的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所转让的软件和技术应是用于三峡发电机上最先进的技术”,包括“三峡发电机的开发、设计和制造的关键技术,以及联合设计和联合制造中必须提交的软件、图纸和文件”,中外双方达成了技术转让条款,不仅确保了以后两厂逐步掌握三峡机组的关键技术,而且为今后三峡工程右岸电站12台机组的“以我为主”制造,打下了扎实基础。
最终,国内厂商通过竞标获得了右岸电站8台70万千瓦机组的设计制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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