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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创新的基本程序

时间:2023-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合作创新的基本程序虽然合作创新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基本过程可认为大致相同。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应将R&D项目完全交给合作其他方由其单独进行开发,而是应努力参与,实现共同开发,这是通过合作创新获得相应的结果并借此提高自身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合作创新的基本程序

虽然合作创新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基本过程可认为大致相同。尤其是在正式合作的情况下,一般都要经历如下程序:寻找创新活动的合作者;签署合作创新协议,组建合作团队;合作创新项目的执行;合作创新项目的终止与评价。这四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也有所区别。

(一)寻找创新活动的合作者

不言而喻,合作创新必须有合作伙伴。通常的合作者可能是大学、科研机构,产业链中的供应商或客户企业,以及同行业中的其他竞争企业等。企业首先应明确开展合作创新的目的、动机、需要是什么?即为什么要进行合作创新?期望达到什么样的成果或结果,以及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或能力,以此来指导合作者的选择。一般而言,企业挑选合作创新伙伴的考虑因素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与合作者以前曾经有过成功的合作经历,相互之间彼此了解和信任。

2.合作伙伴有较高的科学名声,在行业内处于技术领先地位,有较强的科研优势。

3.合作者在行业内有较好的信誉或口碑。

4.企业与合作者之间有较好的兼容性,特别是合作者有独特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与企业形成互补优势。

5.合作者的技术对企业有重要价值,其R&D成果是国家资助项目或计划的产物,且经过严格的鉴定。

(二)签署合作创新协议,组建合作团队

在正式的合作创新活动中,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是必要的,这对明确合作各方的职责和权益、规范各自的行为、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都是重要的。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确定合作创新方式及过程。

2.组建合作团队,明确合作各方的人员参与及各自的职责。

3.合作创新资源的投入及成果利益的分配。

4.合作创新风险的防范和承担。

5.合作创新过程中,有关知识创造、交流、转移和应用问题的规定;合作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规定;以及技术保密的相关规定。

6.其他可能问题的规定(如合作过程中可能的第三方加入问题)。

在这一阶段,要对合作创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创新成果以后的表现进行预见,尤其是要对合作创新及可能结果中的不确定性有所考虑,并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的规定。与此同时,也要努力促进合作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切实形成密切的合作与协作关系。实际上,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将更有利于实现合作创新的共同目的。

(三)合作创新项目的执行

这是合作创新的实质阶段,在此期间,合作各方将实际进行合作创新活动,以形成共同期望的结果。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应将R&D项目完全交给合作其他方由其单独进行开发,而是应努力参与,实现共同开发,这是通过合作创新获得相应的结果并借此提高自身能力的基本要求。此阶段技术创新管理的主要问题,通常是合作各方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尤其是合作各方之间的知识交流与结合是关键,目的是弥合(可能的)知识差距、整合资源,实现共同研究与开发。特别是当合作团队成员拥有的知识特征不同时,解决知识的交流及整合问题更显必要。

为密切合作各方的交流与协作,实现共同创新,一定的(合作)组织结构与形式也是必要的。

总的来看,合作创新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横向关系,主要指合作各方之间的关系,通常表现为合作各方对项目成功的预期贡献和项目收益的公平分配关系、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知识的转移和共享关系以及良好的沟通渠道等。二是纵向关系,主要指处理好企业管理者与企业直接参与合作创新项目的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即企业管理者对外派参与人员的授权问题。其中,纵向关系虽然主要涉及的是企业内部的关系,但是这一关系处理的如何对合作创新项目的执行也有很大影响,因此也应该予以重视。

(四)合作创新项目的终止与评价

为了实现满意的合作,关注合作创新的结束过程也是重要的。这一阶段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时候结束合作?以及如何评价合作创新的成果?

一般而言,当合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或结果时,合作创新就可以结束。实践中经常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如何评价合作创新的成果,这方面有观点甚至认为,合作创新的结束大都意味着合作失败。这种观点就值得讨论了:合作创新总有终止的时候,合作努力的稳定性不能被看作是价值本身,合作继续可能是成功相互作用的信号,表明合作者愿意使合作关系长期存在;但也可能反映了某种锁定现象,即由于合作而产生了对合作者技术的依赖性。

合作创新是否成功,关键要看是否获得了有价值的结果(或资产)。合作创新的成果是多种多样的,如可能是新技术的开发成功,也可以是能够销售或应用的实际产品或工艺,甚至可能是对某种技术专长的学习。例如,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就强调:合作研究不一定要产生可以商品化的成果,只要能够产生出某种有价值的东西、或获得了某种科学研究的专长,就可以看作是成功。

总之,合作创新的终止并不一定表明,合作者在实现其目标上遇到了失败。当合作产生了有价值的资产,企业可自己或与不同的合作者在不同的情景中有效地利用时,合作创新就可认为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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